第79章 辛亥革命 (4)

護覆電,要求袁氏退位。並通電,恭承黎副總統爲大總統。暫設軍務院,設撫軍若干人,以合辦制裁決庶政。6月6日,袁氏因病身故。遺命命以副總統代行職權。黎氏於七日就職。黎氏就職後,下令恢復臨時約法,召集國會。國會於8月1日開會。旋重開憲法會議。並選舉馮國璋爲副總統。獨立諸省,相繼取消。軍務院亦即裁撤。

一場帝制的風波,表面上總算過去了。然而暗中隱患,還潛伏着。原來天下大事,都生於人心。當袁氏帝制自爲時,雖然沸逆民心,而中外有權力的人,卻多持着觀望的態度。所以護初起時,通電各省說:堯等志同填海,力等戴山。力征經營,固非始願所及。以一敵八,抑亦智者不爲。麾下若忍於旁觀,堯等亦何能相強?然長此相持,稍亙歲月,則鷸蚌之利,真歸漁人,箕豆相煎,空悲轢釜。言念及此,痛哭何雲。而堯等與民國共存亡,麾下爲獨夫作鷹犬,科其罪責,必有攸歸矣。

這真可謂語長心重了。然而誰肯覺悟?談何容易覺悟?當南方要求袁氏退位,而袁氏尚未身故時,江蘇將軍主張聯合未獨立各省,公議辦法。通電說:“四省若違衆論,固當視同公敵;政府若有異議,亦當一致爭持。”正在南京開會,而袁氏病歿。長江巡閱使張勳,其時駐紮徐州,就邀各省代表到徐州開會。後又組織各省區聯合會。於是全國的重心,既不在西南,連北政府也把握不住,而其餘各方面的人,也無甚覺悟。就近之釀成復辟之役,和護法之戰,遠之則伏下軍閥混戰的禍根了。

第六、二十一條之交涉

城門失火,殃及池魚。這看似無妄之災,其實不然、凡事總有因果的,不過人不能知罷了。當十九世紀末業,中國的安全,久和世界大局,有複雜的關係。當這改革還沒有成功的時候,在中國,是利於列強的均勢的。而民國三年,即1914年,歐戰爆發,各國都無暇顧及東方,日本大肆其侵略的野心,中國就要受着池魚之殃了。

歐戰的爆發,事在民國三年(1914年)6月間。中國於8月6日,宣告中立。日本藉口英、日同盟,於8月15日,對德國發出最後通牒。要求:一、德國艦隊,在日本、中國海洋方面的,即時退去,否則解除武裝。二、將膠州灣租借地全部,以還付中國的目的,於9月15日以前,無償無條件,交付日本。以23日爲最後的限期。屆期,德國無復,日本遂對德宣戰。

膠州灣本非德國土地,日本即欲對德宣戰,亦只該攻擊膠州灣。乃日人於9月2日,派兵由龍口登岸。中國不得已,劃萊州龍口接近膠州灣的地方爲戰區。而與日本約,不得越過濰縣車站以西。其時英國兵亦從勞山灣登陸,與日軍會攻膠州灣。至11月7日,膠州的德人降伏。而日軍先已於9月26日,佔領濰縣車站。10月6日,並派兵到濟南,佔領膠濟鐵路全線和鐵路附近的礦產。中國提出抗議。日本說:“這是膠州灣租借地延長的一部。”到青島降伏後,又將中國海關人員,盡行驅逐。中國於四年(1915年)1月7日,要求英、日兩國撤兵。英國無異議,而日本公使日置益,於十八日徑向袁世凱,提出五號二十一條的要求。你道那五號二十一條:

【第一號】一、承認日後日、德政府協定德國在山東權利,利益讓與的處分。二、山東並其沿海土地及各島嶼,不得租借割讓與他國。三、允許日本建造,由煙臺或龍口接連膠濟的鐵路。四、自開山東各主要城市爲商埠-應開地方,另行協定。

【第二號】一、旅順、大連灣、南滿、安奉兩鐵路的租借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二、日本人在南滿、東蒙,有土地所有權及租借權。三、日人得在南滿、東蒙,任便居住往來,經營工商業。四、日人得在南滿、東蒙開礦。五、南滿、東蒙,(甲)許他國人建造鐵路,或向他國人借款建造鐵路;(乙)以各項課稅,向他國人抵借款項,均須先得日本同意。六、南滿、東蒙,聘用政治、財政、軍事各顧問、教習,必須先向日政府商議。七、吉長鐵路,委任日政府管理、經營。從本條約畫押日起,以九十九年爲期。

【第三號】一、將來漢冶萍公司,作爲合辦事業。未經日政府同意,該公司一切權利產業,中國政府不得自行處分;並不得使該公司任意處分。二、漢冶萍公司各礦附近的礦山,未經該公司同意,不得準公司以外的人開採。此外凡欲措辦,無論直接、間接,恐於該公司有影響的,必先經該公司同意。

【第四號】一、中國沿岸港灣及島嶼,概不租借或割讓與他國。

【第五號】一、中國政府,聘日本人爲政治、財政、軍事等顧問。二、日本人,在內地設立寺院、學校,許其有土地所有權。三、必要地方的警察,作爲中日合辦。或由地方官署,聘用多數日本人。四、由日本採辦一定量數的軍械。或設中日合辦的軍械廠,聘用日本技師,並採買日本材料。五、接連武昌與九江、南昌的鐵路,及南昌、杭州間,南昌、潮州間鐵路的建造權,許與日本。六、福建籌辦路礦,整理海口——船廠在內——和需用外資,先向日本協議。七、允許日人在中國傳教。

並要求嚴守秘密。如其泄漏,日本當另索賠償。

中國以陸徵祥、曹汝霖爲全權委員。於2月2日,和日本開始會議。日使日置益,旋因墮馬受傷,乃即在日使館中,就其牀前會議。至4月17日,會議中止。26日,日使提出修正案二十四條。聲言“系最後修正。儻使中國全行承認,日本亦可交還膠澳”。5月1日,中國亦提出最後修正案,說明無可再讓。7日,日本發出《最後通牒》。“除第五號中,關於福建業經協定外,其他五項,侯日後再行協議。其餘應悉照4月26日修正案,不加更改,速行承諾。以5月9日午後六時爲限。否則當執必要的手段。”中國政府,於5月9日午前,答覆承認。到25日,由陸徵祥和日使日置益,訂立條約二十一條。

其後日人又於六年(1917年)10月,在青島設立行政總署。濰縣、濟南等處,都設分署。受理人民訴訟,抽收捐稅,並於署內設立鐵路科,管理膠濟鐵路及其附近礦產。中國抗議,日本置諸不理。到七年(1918年)9月,才由駐日公使章宗祥和日本訂立《濟順高徐豫備借款契約》,並附以照會,許膠濟鐵路所屬確定後,由中日合辦,而日本將膠濟路沿線軍隊,除留一部於濟南外,餘悉調回青島,並將所施民政撤廢。中有“中國政府,欣然同意”字樣。遂爲巴黎和會我國交涉失敗之一因。

第七、中央權力的頻繁更迭

袁世凱死後,北方連形式上的統馭,都失掉了。而南方的新勢力,又未能完成。就釀成復辟之役和護法之戰。

當民國六年之初,歐洲戰事,德、奧方面,漸已陷入困境。德國乃於二月初,宣佈無限制潛艇戰爭。我國提出抗議,無效,即提議對德絕交。參衆兩院,先後通過。於14日宣佈,因進而謀對德宣戰。於是國務總理段祺瑞,召集各省、區督軍、都統,在京開軍事會議。於4月25日開會。一致主張對德宣戰。5月1日,通過國務會議。提出於衆議院。7日,衆議院開委員會籌議。有自稱公民團的,包圍議院,要求必須通過。旋外交、司法、農商、海軍四總長辭職。19日,衆議院決議:“閣員零落不全,宣戰案應俟內閣改組後再議。”是晚,各督軍、都統,分呈總統和國務總理,反對國會所通過的憲法。說“如不能改正,即請解散,另行組織”。旋即先後出京赴徐州。23日;黎總統免國務總理段祺瑞職,以外交總長伍廷芳代理。28日,安徽宣告和中央脫離關係。於是奉天、陝西、河南、浙江、山東、黑龍江、直隸、福建、山西,紛紛繼起。並在天津設立軍務總參謀處。通電說:“出師各省,意在另訂根本,設立臨時政府,臨時議會。”6月1日,黎總統令:“安徽督軍張勳來京,共商國是。”張勳帶定武軍五千,於8日到天津。要求黎總統解散國會。12日,伍廷芳辭職,國會解散。14日,張勳入京。

7月1日,張勳擁廢帝溥儀在京復辟。黎總統避入日本使館,電請馮副總統代行職務,以段祺瑞爲國務總理。4日,馮、段通電出師討賊,段祺瑞在馬廠誓師。以段芝貴、曹錕爲司令,分東西兩路進討。12日,我師復京城。

京師既復,黎總統通電辭職。馮代總統於8月1日入京。14日,佈告對德宣戰。

當國會解散後,廣東、廣西,即宣告軍民政務,暫行自主。重大政務,徑行秉承元首,不受非法內閣干涉。復辟之後,定後,有人主張:“民國業經中斷,可放初建時之例,召集臨時參議院。”於是海軍第一艦隊,開赴廣東。雲南亦宣言擁護約法。8月25日,國會開非常會議於廣州。議決《軍政府組織大綱》:在臨時約法未恢復以前,以大元帥任行政權,對外代表中華民國。選舉孫中山爲元帥。

此時兩廣、雲、貴,完全爲護法省份。四川、福建、湖南、北、陝西,也有一部分獨立的。南北相持於湖南。六年(1917年)11月,南軍攻入長沙、嶽州。七年(1918年)3月,復爲北軍所取。南方由兩院聯合會,修改《軍政府組織大綱》:“以政務總裁,組織政務會議,各部長都稱政務員,由政務員組織政務院;以政務院贊襄總裁會議,行使軍政府的行政權。”旋選出孫中山等七人爲總裁。於6月5日,宣告成立。推岑春煊爲主席。國會於12日在廣州開正式會,並續開憲法會議。北方則召集參議院,修改《國會組織法》和《兩院議員選舉法》,據以選舉、召集。8月12日,選舉徐世昌爲大總統。於10月10日就職。南方不承認。由兩院聯合會委託軍政府,代行國務院職權,以攝行大總統職務。

徐世昌就職後,通電南方,停戰議和。八年(1919年)2月6日,南北各派代表,在上海開議,至5月10日而決裂。九年四五月間,北方駐紮衡陽的第三師長吳佩孚,撤防北上。七月間,在近畿和定衝突。定敗。於是裁督辦邊防事務處,解散安福俱樂部。是爲皖直之戰。第三師撤防之後,南軍即佔領湖南。此時南北兩方,均撤換議和總代表。而國會議員,已先於四月間離粵。通電:“政務會議,不足法定人數。所有違法行爲,當然不生效力。”7月10日,國會在雲南開會。撤岑春煊總裁之職,代以劉顯世。8月17日,議決國會,軍政府移設重慶。10月14日,又宣言另覓地點。是時陳炯明以駐紮漳、泉的粵軍回粵。10月24日,岑春煊等通電解除軍政府職務。26日,廣東都督莫榮新,亦宣佈取消自主。30日,徐世昌據之,下令接收。並通令依元年《國會組織法》暨《兩院議員選舉法》籌辦選舉。是爲“舊法新選”。孫中山等通電否認。回粵再開政務會議。十年(1921年)1月12日,國會再在廣州開會。4月7日,議決《中華民國政府組織大綱》。選孫中山爲大總統,於5月5日就職,軍政府即於是日撤消。中山宣言:“儻徐世昌捨棄非法總統,自己亦願同時下野。”

此時北方曹錕爲直魯豫巡閱使,駐保定。吳佩孚爲副使,駐洛陽。王佔元爲兩湖巡閱使,駐武昌。張作霖爲東三省巡閱使,兼蒙疆經略使,節制熱、察、綏三區,駐瀋陽。是年五月,以閻相文爲陝西督軍。命十六混成旅馮玉祥等入陝。八月,相文暴卒,以玉祥署理。七月末,在湘鄂籍軍官,組織湖北自治軍,湖南組織援鄂軍,攻入湖北。北政府免王佔元,以蕭耀南爲湖北督軍,吳佩孚爲兩湖巡閱使。吳佩孚陷嶽州,和湖南定約休戰。川軍入宜昌,亦被吳佩孚回軍擊退。十二月,吳佩孚電攻內閣撥借日款贖膠濟路,及發行九千六百萬元公債之事。奉天亦通電,“以武力促進統一”。十一年(1922年)四五月間,直、奉兩軍,在近畿衝突。奉軍敗退出關。河南督軍趙倜起兵,馮玉祥出關,把他打敗。於是以馮玉祥爲河南督軍。免張作霖之職。6月4日,東三省省議會舉張作霖爲聯省自治保安總司令,吉、黑兩督軍爲副司令。10月30日,以馮玉祥爲陸軍檢閱使,移駐南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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