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即帝位之初,除封了七個異姓的“諸侯王”外,又陸續封了一百三十多個功臣爲“列侯”。漢朝的封君,主要的就是這諸侯王和列侯兩級。在漢初,這兩級的差異是很大的。第一,王國的境土“多者百餘城,少者乃三四十縣”;這七個王國合起來就佔了“天下”的一大半。但侯國卻很少有大過一縣的。劉邦序次功臣,以蕭何爲首,而蕭何初受封爲酇侯時,只食邑八千戶;後來劉邦想起從前徭役咸陽時,蕭何多送了二百錢的贐,又加封給他二千戶;後來蕭何做到相國,又加封五千戶;合共才一萬五千戶。終漢之世,也絕少有超過四萬戶的列侯。
第二,諸侯王除享受本國的租稅和徭役外,又握着本國政權的大部分。王國的官制是和中央一樣的。漢代的官制大抵抄襲秦朝。中央有丞相,王國也有之;中央有御史大夫,王國也有之;中央有太尉,王國則有中尉。王國的官吏,除丞相外,皆由諸侯王任免。但列侯在本“國”,只享受額定若干戶的租稅和徭役(譬如某列侯食五千戶,而該國的民戶超過此數,則餘戶的租稅仍歸中央),並沒有統治權。他們有的住長安,有的在別處做官,多不在本國。侯國的“相”實際是中央所派地方官,和非封區裡的縣令或縣長相等(漢制萬戶以上的縣置令,萬戶以下的縣置長)。他替列侯徵收租稅,卻不臣屬於列侯。在封君當中,朝廷所須防備的只有諸侯王,列侯在政治上是無足輕重的。
最初,諸侯王都是異姓的。異姓諸侯王的存在,並非劉邦所甘願。不過他們在新朝成立之前都早已據地爲王。假如劉邦滅項之後,不肯承認他們既得的地位,他們在自危之下,連合起來,和劉邦抵抗,劉邦能否做得成皇帝,還未可知。所以當劉邦向羣君臣詢問自己所以成功的原因,就有人答道:
陛下慢而侮人,項羽仁而愛人。然陛下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予之,與天下同利也。項羽妒賢嫉能,有功者害之,賢者疑之,戰勝而不予人功,得地而不予人利,此所以失天下也。
不過劉邦在未做皇帝之前,固能“與天下同利”;做了皇帝之後,就不然了。他在帝位未坐穩之前,不能把殘餘的割據勢力一網打盡;在帝位既坐穩之後,卻可以把他們各個擊破。他最初所封諸王,除了僅有衆二萬五千戶的長沙王外,後來都被他解決了。假如劉邦有意重振前朝的純郡縣制度,他完全可以把異姓諸侯王的國土陸續收歸中央。此時純郡縣制度恢復的主要障礙似乎只是心理的。秦行純郡縣制十五年而亡,周行“封建”享祀八百,這個當頭的歷史教訓,使得劉邦和他的謀臣認“封建”製爲天經地義。異姓的“諸侯王”逐漸爲劉邦的兄弟子侄所替代,到後來,他立誓:“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不過漢初的“封建”制和周代的“封建”制,名目雖同,實則大異。在周代,邦畿和藩國都包涵着無數政長而兼地主的小封君;但在漢初,邦畿和藩國已郡縣化了。而且後來朝廷對藩國的控制也嚴得多:藩國的兵符掌在朝廷所派的丞相手中,諸王侯非得他的同意不能發兵。
在高帝看來,清一色的劉家天下比之宗室的異姓雜封的周朝,應當穩固得多了。但事實卻不然。他死後不到二十年,中央對諸侯王國的駕馭,已成爲問題。文帝初即位的六年間,濟北王和淮南王先後叛變,雖然他們旋即被滅,但擁有五十餘城的吳王濞又露出不臣的形跡。他收容中央和別國的逃犯,用爲爪牙;又倚恃自己鎔山爲錢煮海爲鹽的富力,把國內的賦稅免掉,以收買人心。適值吳太子入朝,和皇太子(即後日的景帝)賭博,爭吵起來,給皇太子當場用博局格殺了,從此吳子濞稱病不朝,一面加緊地“積金錢,修兵革,聚穀食”。文帝六年,聰明蓋世的洛陽少年賈誼(時爲樑王太傅)上了有名的《治安策》,認爲時事有“可爲痛哭者一,可爲流涕者一(今本作可爲流涕者三,據夏炘《賈誼政事疏考補》改),可爲長太息者六。”其“可爲痛哭者一”便是諸侯王的強大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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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比喻道:“天下之勢,方病大腫,一脛之大幾如腰,一指之大幾如股。”他開的醫方是“衆建諸侯而少其力”,那就是說,分諸侯王的土地,以封他們的兄弟或子孫,這一來諸侯王的數目增多,勢力卻減少。後來文帝分齊國爲六,淮南國爲三,就是這政策一部分的實現。齊和淮南被分之前,穎川人晁錯提出了一個更強硬的辦法,就是把諸侯王土地的大部分削歸中央。這個提議,寬仁的文帝沒有理會,但他的兒子景帝繼位後,便立即採用了。臨到削及吳國,吳王濞便勾結膠東、膠西、濟南、菑川(四國皆從齊分出)、楚、趙等和吳共七國,舉兵作反。這一反卻是漢朝政制的大轉機,中央軍在三個月內把亂事平定。景帝乘着戰勝的餘威,把藩國一切官吏的任免權收歸朝廷,同時把藩國的官吏大加裁減,把它的丞相改名爲相。經過這次的改革後,諸侯王名雖封君,實爲食祿的閒員;藩國雖名封區,實則中央直轄的郡縣了。往後二千餘年中,所行的“封建制”多是如此。
景帝死,武帝繼位,更雙管齊下地去強幹弱枝。他把賈誼的分化政策,極力推行。從此諸侯王剩餘的經濟特權也大大減縮,他們的食邑最多不過十餘城,下至蕞爾的侯國,武帝也不肯放過,每借微罪把它們廢掉。漢制,皇帝以八月在宗廟舉行大祭,叫做“飲酎”,屆時王侯要獻金助祭,叫做“酎金”。武帝一朝,列侯因爲酎金成色惡劣或斤兩不夠而失去爵位的,就有一百多人。
景武之際是漢代統治權集中到極的時期,也是國家的富力發展到極的時期。
秦代十五年間空前的工役和遠征已弄到民窮財盡。接着八年的苦戰(光算楚漢之爭,就有“大戰七十,小戰四十”)。好比在羸瘵的身上更加剜戕。這還不夠。高帝還定三秦的次年,關中鬧了一場大饑荒,人民相食,死去大半。及至天下平定,回顧從前的名都大邑,多已半付蒿萊。它們的戶口往往什去,高帝即位後二年,行過曲逆,登城眺望,極贊這縣的壯偉,以爲在所歷的都邑中,只有洛陽可與相比,但一問戶數,則秦時本有三萬,亂後只餘五千。這時不獨一般人民無蓄積可言,連將相有的也只乘牛車,皇帝也無力置備純一色的駟馬。
好在此後六七十年間,國家大部分享着不斷的和平,而當權的又大都是“黃老”的信徒,守着省事息民的政策。經這長期的培養,社會又從蘇復而趨於繁榮。當武帝即位的初年,據同時史家司馬遷的觀察,“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皆滿,而府庫餘貨財。京師之錢累鉅萬,貫朽而不可校(計算)。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而不可食。衆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馬聚)成羣”。
政權集中,內患完全消滅;民力綽裕,財政又不成問題;這正是大有爲之時。恰好武帝是個大有爲之主。
第二、中國與外族的交往
在敘述武帝之所以爲“武”的事業以前,我們得回溯秦末以來中國邊境上的變動。
當秦始皇時,匈奴既受中國的壓迫,同時它東邊的東胡和西邊的月氏(亦一遊牧民族,在今敦煌至天山間,其秦以前的歷史全無可考。《管子·揆度篇》和《逸周書·王會篇》中的禺氏,疑即此族)均甚強盛。因此匈奴只得北向外蒙古方面退縮。但秦漢之際的內亂和漢初國力的疲敝,又給匈奴以復振的機會。適值這時匈奴出了一個梟雄的頭領冒頓單于。冒頓殺父而即單于位約略和劉邦稱帝同時,他把三十萬的控弦之士套上鐵一般的紀律,向四鄰攻略:東邊,他滅了東胡,拓地至朝鮮界;北邊,服屬了丁零(匈奴的別種)等五小國;南邊,他不獨恢復蒙恬所取河套地,並且侵入今甘肅平涼至陝西膚施一帶;西邊,他滅了月氏,把國境伸人漢人所謂“西域”中(即今新疆及其以西和以北一帶)。這西域包涵三十多個小國,其中一大部分不久也成了匈奴的臣屬,匈奴在西域設了一個“僮僕都尉”去統轄它們,並且向他們徵收賦稅。冒頓死於文帝六年(前174年),是時匈奴已儼然一大帝國,內分三部:單于直轄中部,和漢的代郡雲中郡相接;單于之下有左右賢王,分統左右兩部;左部居東方,和上谷以東的邊郡相接;右部居西方,和上郡以西的邊郡及氐羌(在今青海境)相接。胡俗尚左,左賢王常以太子充任。
匈奴的土地雖廣,大部分是沙磧或滷澤,不生五穀,而除新佔領的月氏境外,草木也不十分豐盛,因此牲畜不會十分蕃息。他們的人口還比不上中國的一大郡。當匈奴境內人口達到飽和的程度以後,生活的艱難,使他們不得不以劫掠中國爲一種副業。而且就算沒有生活的壓迫,漢人的酒谷和綵繒,對於他們,也是莫大的引誘。匈奴的人數雖寡,但人人在馬背上過活,全國皆是精兵。這是中國人所做不到的。光靠人口的量,漢人顯然壓不倒匈奴。至於兩方戰鬥的本領,號稱“智囊”的晃錯曾作過精細的比較。他以爲匈奴有三種長技:
1.上下山阪,出人溪澗,中國之馬弗如也。
2.險道傾仄,且馳且射,中國之騎(兵)弗如也。
3.風雨疲勞,飢渴不困,中國之人弗如也。
但中國卻有五種長技:
1.平原易地,輕車突騎,則匈奴之衆易撓亂也。
2.勁弩長戟,射疏(廣闊)及遠,則匈奴之弓,弗能格也。
3.堅甲利刃,長短相雜,遊弩往來,什伍俱前,則匈奴之兵(器),弗能當也。
4.材官(騎射之兵)騶(驟)發。矢道同的,則匈奴之革笥木薦弗能支也。
5.下馬地鬥,劍戟相接,去就相薄,則匈奴之足,弗能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