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進“三去一降一補”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爲根據經濟進入新常態之後從現實出發做出的一項重大部署,強調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通過改革的方法來推進結構調整,矯正要素配置的扭曲,擴大有效供給,改善供給質量,更好滿足人民羣衆的需要。習近平同志強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本質是一場改革,要用改革的辦法推進結構調整,爲提高供給質量激發內生動力、營造外部環境。”就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而言,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點是繼續以“三去一降一補”即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五大任務爲抓手,化解過剩產能,助推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支持和培育新興產業。
一、去產能要統籌兼顧
2015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抓好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五大任務。各地區各部門圍繞這五大任務,陸續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但在去產能過程中,穩就業和促發展等深層次問題開始凸顯,引起社會各界關注,也值得我們深思。
去產能,去什麼樣的產能?受2008年席捲全球的金融危機影響,國際國內市場需求減弱,國內鋼鐵、煤炭等傳統行業產能普遍過剩,大量企業陷入困境。面對困境,一些企業和地方政府簡單作出關停決定,大量的企業職工處於失業半失業狀態。鋼鐵、煤炭屬於資本和勞動高度密集型產業,都是國家投巨資興建起來的,不少企業吸納着上萬職工的就業,簡單去產能不僅造成資源浪費,而且會滋生嚴重的
社會問題。中央的去產能部署是關停那些資源消耗大、環境污染嚴重、技術落後、不具備改造升級的企業,尤其是“殭屍企業”,而不是所有供過於求的企業,並且要儘可能多兼併重組、少破產清算。對於產能過剩行業而言,最重要的是在削減產能的基礎上,通過技術創新,改造傳統產能,培育新的產能。
去產能要考慮社會承受力。去產能不可避免要涉及到下崗分流和社會保障問題,去產能之前,必須全面考慮下崗職工的再就業和社會保障銜接問題,其他產業能否吸收足夠的下崗職工、社保資金能否爲下崗職工提供全面保障以及能夠持續多久、社保資金有無缺口等。如果因去產能而使大量職工下崗、甚至家庭生活陷於困頓,進而滋生出一系列社會問題的話,那說明我們的去產能考慮欠妥。我們講企業的社會責任,不僅要求企業在形勢好時多爲社會作貢獻,在經濟不那麼景氣、採取經營收縮的狀況下,也必須注意社會後果,這更加考驗企業家的社會責任感。各企業、各地區在去產能過程中,務必要考慮社會承受力,把保障民生放在突出位置,企業能不裁員就不裁員,能少裁員就少裁員,讓每位員工共享就業機會,讓員工與企業共度時艱。地方政府要謹記社會政策要託底的職責,爲企業裁減的員工進行轉崗培訓,實現再就業,無法再就業的,要及時納入社會保障範圍,確保這些曾經爲國家經濟建設流汗出力的職工在經濟轉型中免受生活困頓之苦。
去產能的同時要着力降成本、補短板。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的五大任務緊密聯繫,需要統籌施策、共同發力,不能厚此薄彼。去
產能、去庫存只能解燃眉之急,實現經濟轉型發展、企業由中端製造邁向高端創造,還需要堅定不移地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通過改革、創新持續改善經營管理水平,降低企業成本,提高經濟效益。要清理各種不合理收費,降低企業稅費負擔;精簡歸併“五險一金”,降低社會保險費;推進電價市場化改革,降低企業生產成本;深化金融改革,降低企業財務成本;推進流通體制改革,降低物流成本。還要爲創新型人才競相涌現、創新型企業充分涌流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讓創新成爲引領經濟發展的新動力,補齊經濟發展創新能力不足的短板。
去產能、去庫存要與促發展穩就業實現動態平衡。去產能的初衷是爲了追求質量更高效益更好的發展,發展的目的是爲了讓廣大人民羣衆有更多獲得感。如果我們在去產能過程中偏離了方向,只追求單純的去產能結果,而不顧及由此造成的失業問題甚至影響經濟的長遠發展,那麼我們的去產能就是捨本逐末。正確執行中央的去產能決策,必須統籌考慮促發展和穩就業,實現三者的平衡。既不能將大量職工拋向社會,爲社會不安定埋下隱患,也不允許借去產能之機逃避負債,引發債務風險。經濟有一定的週期性和非均衡性,經濟低迷時期的產能過剩在經濟繁榮階段未必過剩,國內過剩並不意味着國外也過剩。應對當前的產能過剩,一方面要通過技術改造,走創新引領發展之路,另一方面要通過積極參與“一帶一路”等重大建設,以國際產能合作轉移部分產能。總之,去產能要“去”得準確、及時、適度、合理,而不是簡單地一“去”了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