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福爾摩斯探案集
二三 複雜大推理
晚上上牀後,關了燈,王科長閉上雙眼,啓動數千億腦細胞,再從頭推演一遍:
柳樹仁“拾”衣服時,湖面上看不到一個人頭,這有兩種可能:1 或人已淹死,2 或湖水中根本無人。
根本無人的可能性大,或許是壓根兒沒有人下水?那時並沒有任何人在水裡或淹死?蓋因那個時間差:人是半夜一兩點淹死的,除此之外並無別的屍體。那麼是怎麼一種情況呢?
王科長開始了拿手的推理過程,又小心翼翼構建起一座推理宮殿了。
冷丁,靈感一閃,推理宮殿瞬間落成。
是他殺。
殺人辦法是:兇手事先控制住郭雨民,逼他脫.下衣裳。把他暫關某處。然後把他的衣裳大中午的暗暗堆放在湖邊,專門等待人“拾”走,造成脫.衣下水消暑,人已淹死假象。因沒經驗或是疏忽,把郭雨民的褲衩也扒了,造成不合身份的裸泳漏洞。等有人“拾”走衣裳,認可了有人游泳已淹死假象後,兇手再押郭雨民到湖邊,實施現場打昏人拋人入水以頂替假定的“淹死者”,如此就完成瞞天過海的殺人於無痕過程。
兇手頭一回押着郭雨民去執行“死刑”時,恰有幾個兒童戲水。也就是說,那幾個兒童見到的兩個人就是兇手和郭雨民,兇手一見有幾個兒童戲水,被攪了局,立刻返回走掉。改爲在夜裡進行了。他夜裡又押郭雨民到湖邊,乘郭雨民不備,砸昏了他,又把他脫.光,拋進湖裡淹死。郭雨民後腦勺的傷就是兇手砸的。
這就解釋了時間差問題?兇手在搞“先造淹死假象而後殺人”把戲?就有如《屍體背後的陰謀》《淡綠裙奇案》《血血血》的兇手之所爲?
如此做法就是一個目的,造成“郭雨民游泳自己淹死了,幕後並無兇手,這反而說明兇手必是熟人,最易暴露。如不是熟人就不用如此大費周折。
待人們撈出屍體後,幹警到現場自然先找衣裳,找着被人“拾”走的衣裳後,確認是大中午拾的,就會認定是解暑游泳淹死。如此高智商設計,必爲額頭有皺紋者所爲。
此假設推理有多少可能性呢?是不是“一拍腦袋破案”呢?再琢磨一遍。王科長前後再琢磨一遍,證實:此假設推理最能解釋“時間差”問題和“裸.泳”問題。
就按此思路先查證之吧?
……思考圓滿後,大腦極度疲累,腦細胞一顆一顆地東倒西歪,狼藉疲憊,潰不成軍,不由昏昏欲睡。
忽然咣噹一聲房門大開,郭雨民大步闖了進來,他還穿着去大學報到時的衣裳,揪着一個叫郭某某的人走進來大聲訓斥:“你還敢抵賴?就是你派人在半道上將我打死扔到湖裡的。王科長你要給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