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方天元神沒有消散便可以救活。”夜星璇道。
修神者的元神和修仙者的元神不同,修仙者如果肉身破碎,元神獨立,短時間沒什麼事情,但是一旦時間超過一定界限找不到合適的肉身融合便會慢慢消散,而修神者元神卻可以靠着自行修煉恢復肉身。
不過有一點那都是一樣的,不論是修仙者還是修神者只要肉身遭受劇烈重創,連同元神一起破碎,那麼就很可能魂飛魄散,即使不魂飛魄散元神也只能化爲一縷脆弱的靈魂,而這靈魂維繫的時間則是更短,一般根據其遭受重創的程度而言,大多數人死後的魂魄能夠在肉身附近逗留三天左右,修仙者略長,但絕對超不過七天,而修神者則要長的多,能夠達到十八天,十八天之後自動輪迴,所以在鬼界中根本不可能遇見神的魂魄。
“方天應該剛死不久,魂魄應該沒有消散吧?”沈霜兒問道。
“希望如此,我來試試!”夜星璇道,“你們幫我把關,如果方天母親醒來,你們就安撫好她。”
“好!”林辰答應道,得知夜星璇竟能夠讓神人起死回生着實驚歎不已,他也聽說過擁有令人起死回生的神丹,但卻從沒見過,他以爲夜星璇也擁有此類的神丹。
可是讓他吃驚的是,夜星璇竟拿出一塊七彩神石。
催動神力注入補天神石之內,夜星璇施展補天神訣,七道神光緩緩沒入方天體內。
原本躺倒在地的方天,被七道神光包裹着,奇蹟般懸空而起。
“這,這是什麼?”一旁的林辰見狀震驚不已,他這是第一次見識人家利用神器施展起死回生之術,不禁十分好奇。
“不行!”好一會兒之後,夜星璇收回補天神石,方天重新落回地面沒有一絲起色。
“怎麼了?”看到夜星璇那焦慮的臉上,沈霜兒急忙問道。
“方天的魂魄沒有在附近。”夜星璇皺着眉頭,十分不解地說道,“我明明能夠
感受道方天的魂魄沒有消散,但是卻無法召喚過來,這真是奇怪!”
“怎麼回事?你能夠感覺到方天的魂魄嗎?”沈霜兒也有些緊張道。
“只能感受到一絲若有若無的魂力波動。”夜星璇道,“所以我纔敢肯定方天的魂魄沒有消散。”
“既然這樣,那有沒有辦法找到他的魂魄?”林辰忍不住插口道。
“讓我想想!”夜星璇急忙盤腿而坐,將神識沉入識海之內找到黃老問道,“黃老知道如何尋找離去之人的魂魄嗎?”
“你小子終於想到我這個老頭子了!”黃老從靜修中睜開雙眼,笑嘻嘻地說道,“追蹤死人魂魄其實並不難,只要有那個魂魄的軀體再配合施展逆轉陰陽追魂之法,便有可能追蹤到死者的魂魄。”
“哦?真的嗎?快傳授給我吧!”夜星璇聞言頓時喜出望外道。
“不過這個方法有些危險!”黃老問道,“危險你也願意嗎?”
“怎麼個危險法?”夜星璇道。
“追魂之法只能利用你自己的元神進行追蹤,而且一般能夠拘謹魂魄的地方,要不就是極兇之地,要不就有某隻喜歡吞噬魂魄的妖獸或者利用魂魄修煉陰損之法的強者,你的元神要是碰到這等地方你說危險不危險?”黃老道。
“沒關係,告訴我吧,我有辦法應對!”夜星璇自信地說道。
“好的,其實這追魂之法並不難……”接下來黃老便將追魂之法的神訣傳授給夜星璇,以夜星璇的聰明才智不大一會兒便領悟完全。
“怎麼樣了星璇,想到法子了嗎?”看到夜星璇睜開雙眼,沈霜兒急忙問道。
“試試吧。”夜星璇點了點頭道,“這個方法我以前也沒有施展過,只能試試了。”
“什麼方法能夠探查到魂魄所在呢?”沈霜兒有些擔心地問道,“會不會有危險?”
“嗯,危險確實有一點。”夜星璇點頭道,“我施展的乃是
逆轉陰陽追魂之法,待會施展之時,我會藉助方天的軀體與魂魄之間的聯繫,利用我本身的元神前去追蹤,我一旦元神出竅實力肯定大減,到時很可能遇到什麼麻煩。”
“啊?那怎麼辦?”沈霜兒吃驚地問道。
“待會你看到我元神出竅之後便跟在我元神身後,到時遇到危險還可以藉助你的力量化解。”夜星璇答道。
“嗯,那好!”沈霜兒點了點頭,顯得有些緊張。
“林辰!”夜星璇轉頭道,“待會我和霜兒離開之後,你守護好我和方天的身子,照顧好方天他娘。”
“長老放心!”林辰拱手道。
“好,那我們開始吧!”夜星璇道,“霜兒記住我在施法追蹤之時切勿和我說話,還有林辰,我元神在追蹤時,千萬不要碰觸我的身子,待會你傳令下去,這幾天都不要讓任何人來我的居所!”
“是,長老!”林辰道。
“一切就緒,我們開始吧!”夜星璇點了點頭,來到方天遺體邊盤腿而坐,接着快速地在方天身旁揮舞點撫着,每點一次,方天遺體旁便亮起了一撮神奇的閃爍着淡淡紫色的火花。
這是施展追魂神術的前奏——引魂焰,這種火焰雖然看上去並不起眼,但卻可以在遺體與靈魂之間建立一種神秘聯繫,即使身處在異界,也是能夠讓施法者感覺到對方所在的大致位置。
沈霜兒妙目一瞬不瞬地盯着夜星璇,而林辰此時也是好奇地看着夜星璇,這等神乎其技的神術縱使是大神修爲的他也沒有見識過。
十多個呼吸之後,一道光華一閃而逝,夜星璇的元神出現在兩人面前,但雙眼卻空洞非常,顯得有些魂不守舍。
“星璇出來了,接下來就交給你了林辰!”沈霜兒叮囑一聲,話音剛落,夜星璇的元神便化作一道神光消失在兩人面前。
“好快!”沈霜兒大吃一驚,急忙飛身而起,跟着夜星璇的元神向遠處電射而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