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真跟小孩兒聊着,就看到一個四十多歲年紀的女人走了過來,隨手一指。
“你,你,還有你,你們幾個,跟我到裡邊來。”
說完,女人轉身就往裡走。
林西和黃晶晶、紅玉互相看了看,也沒管那個女人叫沒叫她們,立刻往裡走去。
一共十來個人,很快跟着女人來到裡邊,林西立刻看到一個衣着華麗的女人,端坐在廊下,看着好多人在清理地上的東西。
應該是什麼東西不要了,給拆了,大家在打掃。
“你們幫着打掃一下,要快點清理乾淨,等下再去外邊花房,把該搬到這邊的花都搬過來。”剛剛的女人吩咐了一聲,就去迴廊下的女人話。
——這個王妃也四十多了吧,還要親力親爲,沒有兒子兒媳婦之類的嗎?
——對啊,《紅樓夢》裡,這種事王夫人早就不幹了,都交給王熙鳳了。
——難道慶王沒孩子?
——也沒準兒,那麼花那麼渣,可能不太行了。
——王妃真是一臉疲憊啊!
——你嫁給這樣的男人你也疲憊。
——不婚不育保平安,又是恐婚的一天,謝謝。
——你看個古人的婚姻恐什麼婚?
——現代也一樣恐婚,謝謝。
林西可沒功夫看直播間,正琢磨着怎麼打聽一下慶王的事,就聽到“啪”地一一聲響。
旁邊打掃的人嚇了一跳,有的人趕緊拿着東西撤了出去。
林西想了一下,決定繼續蹲在那裡,把地上的石頭之類的往筐裡撿。
黃晶晶和紅玉也沒動。
還有幾個膽大的,依然繼續幹活兒。
“那小賤人不過是長得跟程雲那個賤人有幾分相像而已,又不是真的程雲,也值得王爺放着自己孃親的生辰不顧,每年跑去給她過生辰。不過是個人盡可夫的賤人。”王妃恨恨地罵道。
“王妃慎言,若是讓王爺知道您這麼提那一位的名諱,又該……”王妃身邊,有個跟她年齡相仿的女人,低聲勸道。
“能怎麼樣?我可是先皇親自賜婚的慶王妃,他還敢休了我不成。”王妃聲音冰冷。“這些年,他做的那些事,也是夠了。就算殺了林鐸又怎麼樣?程雲不還是守着那幾個孩子,鬱鬱寡歡而死,跟他一點關係也沒有!”
“王妃!”身邊的女人聲音更低了。“少說兩句。”
“我爲什麼要少說?他殺不了我,休不了我,就乾脆死在外面算了。我寧肯做一個守寡的女人,也比受這個窩囊氣的好。”王妃說。“正好打發了他那些府裡的鶯鶯燕燕。”
林西假裝沒聽到王妃的話,和黃晶晶、紅玉三個,擡着裝着石塊的筐,快速離開。
夠了,只要知道殺林家兄妹父親的事情裡,有那位慶王爺的手筆,就行了。
——不是,你們三個也太現實了,這就要走。
——演也不演一下嗎哈哈哈哈哈。
——至少拿了工錢再走啊喂。
——還挺聰明,沒從大門走,而是走的角門。
——主要是角門開着,好像也沒什麼人管。
——應該是要往外扔東西,不然應該也有人。
林西她們可不管什麼應該不應該,放下筐,就去找到她們三個的馬,離開了慶王府。
“接下來我們去哪兒?”黃晶晶問。“當晚上,再去醉花樓嗎?”
“對。”林西說。
“我們這身裝扮,人家不讓我們進吧!”紅玉笑。“再去買一套衣服?”
“走吧!”林西笑。“我也算是開了張了,真是第一次在副本花錢,還花的不少。”
——心不心虛,你花的是自己的錢嗎哈哈哈哈哈。
——花錢已經是很不平衡了,還花自己的?
——只有我想問,她們買了衣服,錢還夠逛青樓的嗎?
——我覺得夠嗆,看來,她們還得想辦法賺錢。
——不用了,有人會給她們送的。
——誰啊?
——杜若。你們沒去杜若直播間看嗎?
——嗯,杜若已經出發了,決定到成衣鋪子跟她們匯合。
——怎麼有點感動,這屆玩家也太團結了。
——早就說過,想通關,必須合作。
——忽然爲容燕可惜,其實容燕也挺好的。
——是的,我們容姐是挺好,而且,也經過好幾個副本了。
——這次是大意了。
——防不勝防,誰能想到什麼事也沒有,就被npc給毒死了呢!
林西三人趕到昨天的那個鋪子,杜若已經在哪裡等着。
看到他們三個,杜若實在是忍不住笑:“看看我多好,支持你們三個逛青樓。”
“別提了,小姐姐們太熱情,昨天差點兒沒走成。”紅玉說。“我以爲我在得月樓賺的夠多了,然而去了一趟醉花樓,就都花掉了。”
“來,給你們。”杜若非常大方。
“果然,王妃身邊的人就是不一樣。”林西笑。
“她可是要當皇后娘娘的。”杜若小聲說。“就是她不想當,我們也得讓她當,不然我們走不了。”
“我說句潑涼水的話,是幫睿親王登上皇位,皇后是不是她,還真不一定。”黃晶晶說。“男人們不是渣,就是負心漢。“
——黃老師,別打到一大片,我也是男人,我一點也不渣。
——我一點都不渣,到現在連一個女朋友都沒有。
——我也是,一個女朋友都沒有。
——沒有女朋友是你們不想有嗎?
——沒錯,不想有。
——不不不,雖然我什麼都嗑,但我只喜歡也異性。
——喜歡異性加一。當然,我還喜歡123。
——算了,別管同性異性了,反正我也不會談戀愛,還是喜歡123吧!
——嗯,還是喜歡123吧!
——喜歡玩家是好,沒有性別意識,就是單純的喜歡。
——你們想清楚,是喜歡玩家,還是喜歡看遊戲。
——都喜歡。
林西直播間被“都喜歡”三個字刷了也一會兒屏,而林西她們已經買好了衣服,重新換上。
至於家丁給的粗布衣服,這回沒送人,而是留着,先放到馬上。
萬一哪天還得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