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黎俏洗完澡回到臥室,從牀邊拿起手機就看到一條未接電話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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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要回撥,對方再次打了過來。
黎俏滑下接聽,顧辰懶懶散散的聲線從裡面傳了出來,“忙着呢?”
“什麼事?”
顧辰站在英倫街頭,視線環顧四周,嗤笑,“你還別說,這柴爾曼城的管理夠嚴格的,我花了兩天時間才混進來。”
黎俏抓了抓溼漉漉的長髮,“然後?”
“不出意外,我下午會帶着律師直接去公爵府,我打聽過了,外人進去會搜身,到時候很可能連手機都用不了,你等我回信。”
黎俏踢掉拖鞋,盤腿坐在牀上,眯了眯眸,“萬事小心。”
顧辰撇撇嘴,“我又不是廢物,掛了!”
黎俏:“……”
也是很有自信了。
……
翌日,黎俏和商鬱出發前往帕瑪文化園。
如今這片區域已經被列爲帕瑪文化的標誌,處處體現着這座城市的歷史文化底蘊,也可見慕家當年的影響力是何等深厚。
文化園已經成了參觀旅遊的景點,甚至還有不少劇組在這裡取景拍攝。
上午九點半,負責人已經在停車場等候。
他沒見過商鬱,卻認得落雨。
整個帕瑪能讓落雨畢恭畢敬的人,也就只有那位了。
負責人疾步上前,頷首彎了彎腰,“衍爺,我是園區的負責人,您叫我小程就行。”
這位年過四十的負責人,您真是太客氣了。
一行人穿過文化藝術長廊,兩側的展櫃裡擺着各種老舊物件。
黎俏身在其中,目光敏銳地打量着眼前的一切。
經過翻修和重建,文化園裡已經看不到當年慕家的影子。
只依稀能夠感受到這裡的佔地面積至少超過了五千平,堪比一個小區的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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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走在前方講解着文化園的結構,途徑一片老式洋樓區,黎俏看着保留原樣的斑駁牆體以及樓外的圍欄,淡聲問道:“這裡不能參觀?”
“呃……”負責人猶豫了一秒,轉瞬就賠笑道:“樓體建築年頭比較久,而且……”
話未落,商鬱面容淡漠地出聲,“開門。”
負責人:“……”
見他遲疑着沒有動作,落雨斜他一眼,“需要寧酋長親自給你下命令?”
負責人立馬頷首,“您幾位請稍等,我去拿鑰匙。”
他匆匆轉身,繞過拐角就開始打電話彙報情況。
黎俏望着眼前的居住民樓,似笑非笑,“看來……有人不願意讓我們進去參觀。”
整座文化園,只有這裡保留着慕家原始的生活足跡。
黎俏其實沒什麼探知的慾望,純粹出於好奇。
這時,落雨兜裡的電話響了,她走到一旁接聽,三兩句就掛斷折回,並說道:“剛纔那個負責人離開後打了通電話,似乎在向什麼人請示。”
商鬱摟着黎俏的肩膀,脣邊掀起凜冽的弧度,“查。”
等待的時間不算久,但也超過了五分鐘。
黎俏百無聊賴地用腳尖碾着地面,四下逡巡而過,“其他人都在附近?”
最近商鬱出門,身邊只帶了落雨。
和他往常的作風大相徑庭。
帕瑪雖說比南洋安全,但商氏旁支也不得不防。
聞聲,商鬱低眸看着她,映着陽光的眸子深邃悠遠,“嗯,方便。”
黎俏扯脣,不置可否。
又過了幾分鐘,負責人才原路折返。
他手裡拎着幾串鑰匙,點頭打了聲招呼就上前把圍欄的大門打開邀請他們進去。
洋樓裡的景象,讓黎俏頗爲失望。
除了年代感十足的裝修風格,其餘……什麼都沒有。
桌椅傢俱、牆上的掛畫全部被搬空,整棟樓宛如一座空殼矗立在文化園中。
從走廊放眼望去,更是一片荒涼。
黎俏頓時沒了興致,走了幾步就懶得再深入。
負責人還在他們耳邊聒噪地講解着文化園其他的景區,黎俏已然勾着商鬱的臂彎,對着樓外示意,“去下一個地方吧。”
文化園,沒有參觀的價值。
這麼多年過去了,斷不會有任何線索保留下來。
……
也就半個小時,黎俏和商鬱離開文化園,負責人在他們身後駐足凝視,良久才劫後餘生般吁了口氣。
上了車,黎俏再次回首看了一眼,“這片土地充公了?”
慕家被滅,舊址變成了文化園,充公也無可厚非。
落雨看着後視鏡,見商鬱沒有要開口的意圖,思忖着小聲道:“目前地皮歸明家所有。”
黎俏一瞬擡起眼皮,透過鏡子看到落雨點了點頭,眼底微愕。
原來是……明岱蘭的明家。
難怪隱退後的明家少爺,還能去古董店買高價古董,這鞋匠世家大概也是個隱形富豪。
文化園這塊地皮,每年的租賃費用就足夠讓他們賺的盆滿鉢滿了。
黎俏偏頭看着少言寡語的商鬱,“你和明家還有來往麼?”
男人揚脣,揉着她的頭頂,“沒有。”
自他有記憶以來,明家和商氏甚少來往。
即便年少時期也曾回過明家,但所謂的外公和外婆對他和商陸始終很冷淡。
時間久了,兩家就越來越疏離,直到後來徹底斷了聯繫。
眼下,黎俏一瞬不瞬地望着商鬱,指尖穿過他的骨節十指緊扣,“文化園的事,你什麼時候調查的?”
“來帕瑪之前。”男人低眸看着他們交握的掌心,拇指摩挲着她的手背,“慕家當年被滅門的卷宗一會可以仔細看看,或許會有發現。”
黎俏挑了下眉梢,不經意間扣緊了他的手指,“好。”
哪怕他直言不希望她參與到慕家往事中,可也還是做了一切他能做的事。
幾十年前的卷宗,要調出來並不容易。
一個小時後,黎俏坐在帕瑪警署總局的檔案室,翻看着手裡的陳年卷宗,首次感到了一陣無力。
滅門的卷宗,單薄的不到十頁。
除了幾張血淋淋的事發現場的照片,其餘都是人工手寫的筆錄。
最後的調查結果,至今懸而未決。
這成了一樁無頭公案,而且已經過了追訴期的時效,除非找到犯案人員的犯罪證據,否則很難再重啓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