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進江非均家門的那刻起,三十幾個小時內我們沒有出門一步。自己做飯加上叫外賣,統共吃了四餐飯,看了四部電影,聽了三張音碟,翻了數本雜誌,聊了過去三十年裡幾乎所有的重要事件,做了兩次愛……並沒有感到無聊。
錢鍾書說結伴旅遊最能考驗友誼,那麼考驗一對男女是否適合結婚最好的辦法之一,我想可能就是讓他們在一套房屋裡單獨相處幾天,看看他們除了做愛以外,還有沒有綿密的柔情和投契的興趣去做其他的事情,會不會在逼窄的空間裡相看兩相厭。事實證明,這幾十個鐘頭的親密相伴,我們並沒有厭煩彼此,而是愈見情濃,愈爲合拍。
和以前虛無的想象相比,這一次我真真切切地看到了一輩子和這個男人相偎相依油鹽柴米的可能性。
我們年齡相差接近五歲,工作生活的背景全然不同,接觸的時間也不算長,彼此還有很多缺點沒有暴露出來,現在就談婚姻可能還太倉促。可我們現在有炙熱的愛情,愛情永遠都把理智遠遠地拋在身後,愛情中巨大而不可抗拒的吸引力永遠都是結婚最大的動力。
如果江非均現在向我求婚,不需要鑽戒,也不需要鮮花,更不需要下跪,只要他輕輕地說出那幾個字,恐怕我都會點頭應允。我真是太恨嫁了麼?不不,我只是一個深陷愛河渴望婚姻的普通女人,我想天天看到我愛的人,和他在一起,爲他洗衣做飯,爲他灑掃庭除,白日攜手馳遊,夜來共話燈燭。在每一個平淡的日裡夜裡,關心他,照顧他,陪着他,天上地下,碧落黃泉,如影相隨。
不過肚子問題永遠是最大的問題,星期天晚上,我們吃光了冰箱裡全部的庫存,外賣也不感興趣了,兩個人終於懶蛇出洞覓食去。
我想念淡味齋的點心,他就開車陪我去吃。
進得門去,一個碩大的青瓷花盆裡躺着睡蓮,羞羞答答的花骨朵俏生生地挺立着,嬌嫩得活似一羣小蘿莉,盆子裡還有各色的觀賞魚在搖擺。我站在盆邊閒看,等江非均停好車。
“怎麼不去裡面等,門口好熱。”他手裡握着車鑰匙走進來,攬住我的腰說。
“我在看魚,真好看。”
江非均湊過來瞄了一眼,“喜歡的話我們今後養幾條。”
我們,今後,養幾條……這個“今後”,是指我和他結婚後嗎?我癡呆地聯想。
老樣子,還是沒有座位了,今天老闆在,很熱絡地和我們打了招呼,丟了個眼色,讓服務生帶我們坐了最裡面一張放着留座牌的餐檯。
很久沒吃過這裡的東西了,我拿起菜單,稀里嘩啦點了一大堆,江非均笑:“吃得了嗎?”
“吃不了打包啊,這麼熱懶得做飯,我家廚房沒有空調,只能放一個小風扇在旁邊扇風,熱得要死。上週和君美兩個人住一起,有兩天太熱了不想做飯,都是吃的麪條。哎唷,饞死我了。”
“忻馨,搬過來和我一起住吧。”對面的男人聽完我的話,突然開口。
啊?什麼?我擡頭看他,他面容沉靜,很適意地靠着椅背,手指輕輕地在餐檯上一下下地叩擊。老天,他在讓我搬過去和他同居呢,這是什麼意思?難道是求婚的前奏?我該答應嗎?不該答應嗎?該?不該?開弓沒有回頭箭,搬進去容易,再搬出來就難了,這個頭一點,江河日月萬事新。
我才知道,想象中應付自如的事情,當你真正碰到的時候,那些心理建設顯得多麼蒼白可笑。
他毫不迴避地看着我,“不願意?有顧慮?”
“哦,不是,只是有點吃驚。”
“那我還是唐突了。不着急,我的大門隨時對你敞開,明天我去給你配套鑰匙,不過作爲交換,你也得給我一把你的。如果你是嫌遠不願意過來,我也可以住你那裡。”
他住我那裡?那個套內面積只有五十平米,比他家客廳都大不了多少的小蝸居?我客廳裡的摺疊沙發要是不打開,小得只能擠下我和君美兩個女人;廚房裡面沒有空調;廁所沒有光可鑑人的大理石盥洗臺,科勒馬桶和浴缸;臥室沒有全套散發木香的歐式傢俱;沒有書房,書全部擺在小牀旁邊的宜家款簡易書架上……
我糾結的心思全都寫在臉上,江非均眼睛慢慢彎起來,“那麼還是你搬過來好一些。約個時間我過來幫你搬,今後你想回去也可以回去住兩天,房子還是要有人住,否則東西都會黴掉。”
“可是……住你這邊我上班太遠了。”我小聲囁喏道。
這是事實,雖然
他的家在浦東CBD附近,可是到地鐵站需要走路十五分鐘,到我公司還要換兩條地鐵線,來來去去一耽擱,起碼比我從家裡上班多花半小時以上。要知道我那蝸居小是小,也不是什麼高檔小區,可就在地鐵邊上,而且上班不用轉線。對於疲憊的上班族而言,早上多睡半小時是多麼大的人間喜劇啊。
“你有駕照對吧。”
“啊,駕照嗎?拿是拿了,不過從來沒開過,你知道我對開車沒什麼興趣。”
我最大的興趣是坐車而不是開車,累了一天之後,能夠坐在別人開的車上發呆,打瞌睡,簡直是打工族羣至大的享受,哪怕只是一輛公交車。前些時侯嚷嚷買車也只是想趕個時髦而已,我還得養房呢,有限的資源不能浪費到養車上,這個江非均是知道的。所以在車的問題上我充分暴露出了勞動人民家庭出生的草根本色。
“這是現代人的基本技能,你必須學起來。”他這會兒像個嚴格的老師。
“知道,其實勉強開開也是可以的。”
“你儘快熟悉,待會你來開回去。搬過來以後我給你買輛車,你可以自己開着上下班,走高架不堵車的話,半個多小時就能到你公司,很方便。”
什麼?!我又大吃一驚。一輛車?就算是輛兩廂波羅,不上本地牌照,再怎麼也得十來萬吧,這個禮物,超出了我能接受的底線。
“……那個,車先別買,我真不喜歡開。至於搬過來,我再考慮下,好不好?”我儘量用最正常的聲音給了他一個自認爲得體的回答。
“一輛車對於我來說不是什麼大問題,我願意給你買。要是你覺得有負擔,那麼車主是我,你只管用。”他誠懇地說。
“謝謝,我再想想。”
我有點慌亂,這個男人今天給了我太多的意外,我的腦袋有點發昏,用不過來了。奇怪得很,這些事情在他家裡呆了三十個小時他不提,偏偏跑到飯店正兒八經坐下來時給我提,看來熱戀中男女都一樣,都發瘋了,邏輯思維極度混亂。
吃完飯回去的時候,他真的讓我來開車。我不肯,說要練也該在白天練,晚上能見度不好,我又是菜鳥,如果真的發生了擦掛得多麻煩啊,他犟不過我,最後還是自己當了司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