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那年初遇

我出生在一個小縣城,在十八歲之前我的名字都是陸梓允。家裡的生活雖然不富裕但也是衣食無憂。因爲父母都是當地的警察,我從小耳濡目染,心裡對這個職業本來就有着一份特殊的感情。

再加上香港迴歸以後那邊的電視劇被大量引進內地。尤其是那些警匪劇,引人入勝的情節發展、Bi真激烈的槍戰場面、扣人心絃的破案過程等等就更加讓我癡迷了。

我還記得一放學或者是週末的時候,我跟家周圍的幾個男孩子就會聚在一起,用石頭剪刀布的方式決定誰當警察誰當匪徒。

能當警察自然是最高興的事情,這是每個男孩子小時候都會有的英雄情結。而被迫當匪徒的人儘管失望卻也不會賴皮,畢竟這是一件十年河東十年河西的事情,每個人都是有機會的。

各自的角色定下來以後,我們當警察的就會拿出事先準備好“工作證”——一張對摺成兩半的白紙,學着從電視裡看到的情景有模有樣地說道:

“xx先生你好,我是西九龍重案組xxx。現在懷疑你跟一件兇殺案有關,請你跟我們回警局協助調查。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所說的將成爲呈堂證供!”之後我們就會押着“人犯”離開。這樣簡單甚至在大人們看來十分幼稚的遊戲我們樂此不疲。

除此之外,我們也會模仿槍戰的場面。武器當然不是真的槍。而當時我們所在的那個小縣城還沒有賣玩具槍的商店,充其量就只有水槍。

在我們男孩子看來,那個東西不過是給女孩子玩過家家遊戲的小玩意而已,自然入不了我們的法眼。於是在商量之後,我們決定自己做。

不像現在,那個時候我們想出來的摺紙槍的方法很簡單,花樣也很單一。只需要兩三張普通的紙就可以了。而我們用的最多的原材料就是寫完的方格作業本。

如果紙是長方形的,我們首先會把它裁成正方形。接下來就會用圓珠筆的筆芯從一張紙的對角處開始往裡面卷,等到捲成一根小管子後就會用透明膠布粘上。

接下來就是再用一張或者是兩張長方形的紙對摺兩次。等它變成一個長條之後再豎着對摺一次,然後沿着中分線將兩邊往下摺好,再對摺一次。最後就是將之前摺好的那根紙管插進中間留出來的小孔之中。做好這一切就大功告成了。

其實現在想想那個時候做的紙槍實在是不成樣子,不但沒有什麼賣相可言,拿着的時候也不是很順手。要是放在現在肯定會被人笑死。可是當時做完之後我們都很自豪,玩起來也是不亦樂乎。

每次玩過遊戲之後所折的紙槍都會被我們太過激烈的“槍戰”弄得面目全非,下次再玩的時候就必須重新做。而每次我們都會輪流聚在誰的家裡一起做,並把那個人的家當做火拼的“戰場”。遊戲結束完之後,那個人家裡的地上就會到處都是碎紙屑。而且整個環境會被我們弄得狼藉一片。

也爲此,我們那一羣人沒有少捱過父母的責罵。但是也沒有人真的會因爲這樣的玩鬧而受到什麼嚴重的懲罰。頂多就是負責把現場清理乾淨,又或者遇上大人們心情不好的時候到屋子外面罰站。

幾個人站成一排,心情受到影響是肯定的。可是沒過一會兒就又會互相望着大笑起來,並開始偷偷商量着下一次去誰家裡玩。

這樣簡單美好、恣意暢快的生活一過就是六年。六年之後我十三歲,剛好上初一。而也就是在那一年,我第一次見到了她。

跟往常一樣,爸媽又一次被派到合肥去執行任務。以前遇到這種情況我都會去親戚家或者是警隊其他的叔叔阿姨家裡去。今年不用了。

因爲我雖然纔剛剛到十三歲,但是身高早就超過了一米七五。再加上這些年特殊的生活方式的磨練,我的心裡素質也比許多同齡的孩子顯得成熟很多,完全可以自己照顧自己了。因此我婉拒了親戚跟那些叔叔阿姨的好意,堅持一個人留在家裡。

第三天的下午,爸媽回來了,同時也帶回來一個小女孩。我到現在都還記得那天的陽光出奇得好,好像也是在爲我們家新添了一個成員而感到高興。

我雖然很疑惑,但是我知道爸媽做事一向都有自己的道理。出於禮貌跟友好,在詢問一切之前,我主動上前跟她打了招呼,表示歡迎她來到我們家。

沒想到原本就面無表情的她不但沒有理會我,還冷冷地斜睨了我一眼,就徑自走到了對面的椅子上坐了下去,之後就一直低着頭再也不看任何人、任何地方。

我失望地收回了熱情伸出去卻受到冷落的右手,眉頭也不禁微微皺了起來:

這個女孩子左看右看也不超過十歲。可是給人的感覺跟我平日裡認識的那些小夥伴完全不一樣。尤其是她剛剛看我的那種眼神,冰冰冷冷的,一點溫度都沒有。就好像……就好像三九天裡呼嘯肆虐的冬風一樣讓人不自覺地就打冷顫。

就在我充滿疑惑地打量着那個小女孩的時候,爸爸拍了拍我的肩膀。以我當時的身高差不多可以跟他平行對視了。我轉過頭,望着他,等着下文。他跟媽媽卻示意我去臥室裡面再說。於是我們三人就朝着臥室走去。

臨進門前,我不知道出於什麼想法地回頭看了一眼,卻意料之外地整好對上那雙迸射寒光的雙眸。儘管有了之前的經歷,我還是連忙對着她露出了一個大而燦爛的笑容。當然,不出意外的,我再一次受到了冷落。我表示無奈地嘆了口氣,進到臥室後關上了房門。

聽完爸媽對那個小女孩的介紹,說真的我被嚇壞了。明明就只是個十歲的小孩子而已,竟然已經經歷那麼多不可思議的事情——

爸媽那次去執行的任務內容是圍捕一個製毒團伙。圍剿的過程雖然不太順利,結果還是令人高興的。但是令他們沒有想到的是有一個人不但逃走了,

還在其中一個存放毒品的房子裡放了火。等他們發現的時候大火已經死死地把那間房子給包圍住了。

本來可以多繳獲一批毒品,以此來讓他們受到應有的嚴重的懲罰,沒想到還是功虧一簣。不過還好其他地方的毒品已經被安全繳獲,也不至於空手而歸。所以他們儘管遺憾但多少還是有些欣慰的。

可就在他們要收隊離開的時候,那間着火的房子裡突然傳出來一聲又一聲“救命”的呼喊。當時大火已經快把那間房子燒得坍塌了,就算衝進去也不見得能把人救出來。但是聽到那呼救聲之後爸爸還是奮不顧身地衝進了火海。

等他出來的時候,身上的衣服還着着火,臉上也被煙燻得漆黑的。其他人連忙跑上去撲滅他身上的火,媽媽則是接過懷中抱着的小女孩,心疼得眉頭都皺成了一座山丘。

爸爸卻只是憨憨地笑了幾聲,說道:“還好,我探過她的鼻子,還有呼吸,只是昏迷而已。快送到醫院去吧。”

之後那個縱火的人也被抓了起來,而且在審訊之後他們才知道那個小女孩的身份不簡單:

她的父母都是這個組織裡極爲重要的人物。父親負責爲他們提煉毒品,而母親則負責輔助她的父親以及解決那些可能是警方派來臥底的人。但有一次在提煉毒品的時候,由於防護衣的問題不小心感染到病菌,小女孩的父親意外死亡了。

那條漏網之魚這一次之所以放火,不單單是爲了燒燬那些毒品,跟警方拼個魚死網破,還因爲她的母親在最近一次的行動中救了警方的一名臥底。上頭髮現後,隨即下令除掉她的女兒。但很明顯,善有善報,小女孩命不該絕,在最後一刻被爸爸給救了出來,並被他們帶回了家裡。

我明白爸媽的意思,我也很歡迎她來到家中。而且在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之後我也瞭解了她爲什麼會有那種眼神了。十歲的年齡已經可以記得很多事情了。本來應該備受呵護的她卻被迫在那種環境下長大,換做是任何一個人都會有心理陰影。

更何況,她看到父母一個一個地離自己而去,卻又無能爲力,自己也在不久前死裡逃生。那種無助跟絕望的感覺即便是經歷過的人,要做到感同身受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吧?那顆幼小脆弱的心怕是早就變得冰冷不堪,對人也充滿了防備,又怎麼可能像一個普通的孩子那樣擁有單純而陽光的笑容呢?

由於父母的職業關係,我原來就知道那些警匪劇裡的情節不完全是虛構的,現在不就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出現在我身邊了嗎?

想到她剛剛看我的眼神,我忽然很心疼。對,不是可憐,而是發自內心的心疼跟憐惜。

我在心裡默默發誓一定要儘自己最大的力量去溫暖她;一定要讓她感受到這個世界不全是冰冷黑暗的;一定要讓她跟其他的孩子一樣,擁有那本該就屬於她的燦爛笑容。我想,她笑起來一定很好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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