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拜託,破酒瓶還留着哪,要不要拿去做個鑑定?跟你說,我這算的可是成本價,不然費用更高。”
“那這也不是我一個人的責任!”
“對,不是你一個人的責任,但是這些酒瓶上卻全是你的指紋。”
怎麼,難道他還要用法律手段控告她?人渣!
“你……”小初氣的有些說不出話來。
江晨低頭瞄了下她的神色,“好吧,咱們都是朋友,我也不爲難你。這二百七十萬我也有責任。這樣吧,我拿大頭,這二百萬算我的,那剩下的七十萬算你的,怎麼樣?”
七十萬?
別說七十萬,就是七萬,七千,唐小初一個窮學生也還不起呀!
唐小初突然很想有錢,而且是一堆硬幣,這樣她就可以痛快的用錢砸死他,與他徹底的劃清界限。
只是,現實就是這樣清澈的擺在眼前。她是一個窮的叮噹響的學生,實習的工資也不過一千八百塊而已。
這七十萬如果真的要她還的話,那得還到哪年哪月呀!
小初不言不語的盯着江晨,纖細的手指悄然攥緊,她是多麼想衝上去抽他幾耳光,問他是不是之前就設計好故意把她引到這裡來,讓她摔這些東西,欠下這筆高額的鉅款。
想了許久,最終還是忍住了。因爲她知道,如果把江晨砸成腦癱的話,她的債務就更多了。
這年頭誰也不會跟錢過不去。所以,現在的這一切暫且忍着好了。
等了很久,也不見小初答覆。江晨又道:“你到底想好了沒有,讓你還七十萬已經很仁慈了。再不說話,我可要反悔了啊!”
“好,我扔的我認賬!可是我現在沒這麼多錢,能不能分期付款?”小初一咬牙認了。
江晨呵呵笑了:“以後我是你的債主。我知道你不想欠我,利息按銀行活期算成不?”
“行!”小初回答的乾脆利落。
雖然這件事不能讓爸媽知道,但是小初已經做了最壞的打算。新學期馬上就要開始了,學校會派發一些獎學金,再加上做家教,到小吃店做臨時工,生活費上再節約一點的話,一個月還2千快不成問題。
等以後工作了,還的還能更多一點。算了,只要能跟這個人渣脫離關係,無論怎樣,她都認了。
其實一開始江晨只是跟她開玩笑,不過是想看看她着急的樣子而已,根本就沒想用錢來要挾她。誰知道小初一直都是這麼要強,整個過程都沒跟江晨說一句軟話。
於是乎,江晨便順水推舟的跟她簽了一張價值七十萬的條約。內容無非就是小初在每月的30號準時往江晨的賬戶上打2000元現金。一旦違約,利息翻倍。
這樣的條約,江晨怎能不高興。這七十萬外加利息的翻滾跟高利貸沒什麼兩樣。所以他從來沒指望唐小初能還清這筆錢,他更希望小初永遠欠他的錢。因爲他認定,這輩子唐小初只能是他的。
而唐小初則在心裡想的就是,雖然每月要還2000元,但是隻要能擺脫江晨這個人渣,生活窘迫點算什麼呢。
於是乎,一場關於追.債的故事由此拉開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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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昨天看到留言板,也有讀者喜歡江晨噢!好高興呢!
嘻嘻,作爲作者,我很珍惜我筆下的任何一個角色,我不想大家這麼快就把我的江晨給“否認”了。
雖然安墨染不錯,但是給江晨點溫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