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裡。
“那【騎士】剛出來的時候渾身是血,據說已經死了。”普信男爵沉聲開口。
林可聞言扶起來芙隆:
“感謝今日男爵先生的款待,但是遭遇這種事情,我和母親需要馬上回城堡了,接下來就不需要靠男爵大人安排住宿了。”
他表現出和今天白天那副又奶又乖的樣子截然不同的神態。
“以前一直聽說林可少爺聰慧無比,今天我才知道,那些愚蠢的傢伙根本不知道林可少爺到底有多聰慧。”普信眯了眯眼睛,看着林可:
“那麼……聰慧的林可少爺,現在天快黑了,外面很危險的,你覺得你們可以順利趕路回家嗎?不如留下來過夜吧?”
接着他指了指外面,笑道:“我已經讓衛兵守在了家裡,能夠很好地保護兩位的。”
接着,普信站起身子,揹着手挺着油肚走過來,臉上滿是微笑:“而且我也派了我麾下的職業者去往阿贊恩城堡了,會幫你們暫時接管城堡的,防止有其他家族的貪婪鬼來侵犯子爵的利益。”
圖窮匕見!
林可瞳孔一縮。
他就說,這普信怎麼會用幾千金幣來討好芙隆,那麼愚蠢。
現在看來,原來是爲了拖住她和林可!
有人去接管城堡,比利管家和大夫人安託娃必然會懷疑,然後派人來詢問真實情況。
如果在下午的時候接到他們派來的人的消息,林可和芙隆說不定就回去了。
而有了林可,阿贊恩城堡就有了主心骨,因爲只有林可身上流淌着加羅塞的血脈,城堡其他人一個都沒有這種血脈。
城堡所有人都會聽林可的話,這是他們入職第一天,甚至是在孩童時候就宣誓過的。
而如果沒了阿贊恩血脈在場,同時普信還派了職業者過去……
估計城堡在這些威脅下會很快就可能被瓦解了內部防禦。
只要控制住了大夫人安託娃和比利管家,就等於城堡被順利接管了。
甚至於普信男爵如果殺了林可,然後掌控了芙隆……
怪不得!
怪不得今天這普信男爵竟然能斥巨資來泡妞,真正的目的原來並不是泡妞,或者說只是目的之一罷了。
最主要的,是想通過芙隆來掌控阿贊恩城堡!
果然,林可就說,這種一城之主怎麼可能是一個滿腦只有色色的傢伙。
“麻煩了……”
林可現在只能祈禱尼克斯晚點到那邊,讓奧夫發現並解決了那些嘍囉再趕來鸚鵡城了。
“怎麼樣林可少爺,今天是否要在這裡住一晚呢?外面可是很危險的哦!”普信再度詢問,語氣中的威脅之意溢於言表。
林可站定,轉過身子,而後從口袋裡拿出一顆透明的小球,彷彿玻璃珠一樣,裡面還有一道電光在不停地閃爍。
“咔嚓!!”
他猛的將玻璃球砸到地上,玻璃球應聲而碎。
緊接着,玻璃球中的電光迅速擴大,最終出現一個電光三腳架漂浮在空中。
“這是我老師,十九級職業者奧夫先生給我的五級真理之僕,用於服侍我的起居。”林可笑了笑,拉着自己母親的手:“所以,不必擔心我在外面是否會遇到危險。”
十九級的職業者當老師,五級的真理之僕服侍起居。
五級魔法,需要十級職業者才能放出來,十九級存在,更是可以釋放九級魔法。
如果再加上技能,那將更加恐怖!
普信瞳孔一縮,那三位男爵夫人則是發出一聲驚呼。
而普信子直接瞪大了眼睛喊道:“不可能!你還沒有啓蒙血脈!怎麼可……”
“我啓蒙了,十幾天前,出類拔萃的血脈,於是被我的老師收爲弟子,而我則是耗費了一點時間成功就職了【學者】。”
林可臉色平淡地講道。
“不可能!”
普信下意識瞪大了眼睛,普信三夫人再次驚呼連連。
這麼強的天賦?!
普信子也愣住,然後轉瞬就搖晃他的腦袋:“不可能!你的天賦怎麼可能那麼好!哼,你一定在騙我,爸爸,他在騙人!”
說着,普信子又生氣地指了指林可:“你這個騙子泥巴種,我要殺了你!”
“聒噪!”
林可冷哼一聲,眼前的三腳架僕從激射出一道鞭子一樣的電光,打在普信子身上。
不過力道很輕,普信子只是被打飛了出去而已,沒死也沒骨折,嗯,很輕,只是吐了血,而已。
普信看了看眼前自家這個丟人現眼的、遇到點事情就大呼小叫只會哭爹喊孃的廢物兒子。
再看了看對面那個天賦異稟的少爺,不僅冷靜而臨危不亂,而且思維清晰並還在保護母親。
他不由得爲男爵府的未來堪憂。
“天吶!”
普信母看到自家兒子被打飛出去,立刻驚呼着小跑過去查看。
看到普信子沒事後轉過頭來,憤恨地看着林可,裂開滿是口紅的肥脣,淒厲地大喊:“衛兵!衛兵!有人要殺我們!”
那聲音就彷彿在深夜中飢餓至極的夜梟一樣,乾啞難聽。
“譁——”
然而她的叫聲一瞬間就引得十幾個衛兵破門而入。
要知道剛剛普信可是把衛兵和僕人都揮退了的。
而這些衛兵竟然早已經埋伏在門外,看來普信男爵確實是圖謀不軌。
“我是林可·阿贊恩,這是我的母親芙隆,你們敢殺我嗎!”林可對着眼前披甲執銳的衛兵呵斥。
雖然普信之前給自家衛兵說過今晚可能發生的事,但是加羅塞之名積威已久,這些衛兵果然被林可鎮住了!
普信沒有管地上的兒子和那個黃臉婆,也沒有給衛兵下任何命令,而是微笑地對林可道:
“林可少爺,您的母親已經困了累了,不如讓她在這裡休息,我派人互送你回去怎麼樣?”
他現在改主意了,原本的計劃是直接亂刀砍死林可這個泥巴種,然後推自己的兒子坐上阿贊恩繼承人的寶座。
不然他怎麼可能爲了泡妞而花費那麼大?
但是這個林可竟然具有如此驚人,甚至是恐怖的天賦,背後還有個十九級的恐怖存在。
那他就不能太過火了。
所以他打算……讓林可在回到阿贊恩城堡之後再死,或者至少出了鸚鵡城再死。
那就不關他的事了。
翻臉了,但不能完全翻臉。
至於芙隆……
普信看着芙隆梨花帶雨的憔悴摸樣,只覺得身邊三個黃臉婆就像被古拉牛咀嚼了數十遍的幹嚼豆一樣,粗糙、黏稠而噁心。
“讓我走,我母親留下?”林可笑了笑。
“小林可,你走吧,你快回去,讓安託娃姐姐保護你。”
芙隆此時再天真也知道了普信的意圖,並說道:“我留下來,我留下來陪這位桑迪爾男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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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芙隆眼裡閃過一絲狠色。
她決定了,那位男爵如果要做什麼事情,她一定會先咬斷他的喉嚨或者咬斷其他什麼東西,然後撞牆自殺的。
林可看着芙隆的眼神就知道她的想法,不由得有些心疼:“母親,沒事的,我們都會回去的。”
接着,他看向普信,笑道:“如果我沒記錯的話,親愛的普信,你的級別只有四級吧?”他壓根就沒記這個普信的名字,沒意義。
“我?是又怎樣。”普信毫不在意地笑了笑:“小傢伙,在低級職業者的戰鬥中,人數和精銳士兵也是勝利的基礎元素之一。”
他指了指那些衛兵:“你的真理之僕救不了你的,你還是讓你疲憊的母親留下來休息一會兒吧。”
他得意地笑了笑,再度擡起果汁杯,雖然裡面已經沒有果汁,但是他覺得這樣比較有氣質。
“轟隆隆……”
此時,外面響起雷聲陣陣。
“你看,外面也下雨了,在雨天趕路可是很糟糕的事情。”普信擡起酒杯,指了指門外。
雷聲?
晴朗而秋高氣爽的天空,怎麼會有雷聲?
林可也笑了笑,很真誠地笑了笑。
他召喚出真理之僕讓普信不敢妄動,表明背景潛力讓普信投鼠忌器,各種雜七雜八地聊天……
都是爲了拖延時間而已。
而現在,雷聲已至,蛆蟻避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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