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一件事情,由不同的人來解讀,會得出不同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結論。
所謂“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就是這個道理。
對於聖林的越獄事件,湯文靜就得出了與他人完全不同的結論。
聖林開庭那天,陸煙客少見地表現出焦躁不安。這讓湯文靜感到有些奇怪。
他和陸煙客在一個號裡這麼久,還是第一次見到陸煙客有如此失態的表現。
他感到,可能會有些事情發生。
到了中午,聖林還沒有回來,更加證實了他的預感。
到了開飯時間,卻沒有按時開飯。突然之間,大批管教和保安部隊士兵涌進號筒子——監室走廊,分頭進入各號翻號。
所謂“翻號”,是在押人員的叫法。
官方的說法叫“清監查號”,即對各個監室進行搜查,清繳各種違禁違規物品。
如手機等通訊工具,菸酒、繩索、棍棒、各種刃器具等可能用於傷人或自傷或是有助於逃跑的各類器物。
一般情況下,節假日之前、有上級檢查、律政司監督、重要來賓視察,或是有重大活動,都要翻號。
平常每週或是每半個月都要例行翻號。
號內如果發生打架、喝酒等違紀事件時,爲消除隱患,也會翻號。但這種翻號是定向的,哪個號出問題,就翻哪個號,一般不會涉及其他的號。
再就是像這回這樣,發生了重大情況下的翻號。
其目的有三:一是尋找有關線索,二是對其他人發出警告,三是管教們發泄憤怒,對在押人員進行懲戒。
301監室的人都意識到,肯定是聖林越獄了。
因爲這裡的人最多,所長、副所長、律政司甚至法院的人,市警察局局的人都聚集在這裡。
所有在押人員被命令雙手抱頭、面牆蹲下。
搜查進行得很仔細,尤其是對聖林的牀鋪、被褥及日用品等搜得更細緻。以至於其他號都搜查完畢,301監室還在搜。
足有40多分鐘,搜查纔算結束。
當大蓋帽們都撤出後,王所長才宣佈了情況。
“聖林在開庭時,試圖脫逃,被當場開槍擊中,目前正在醫院搶救。在此正告你們:不要鋌而走險,妄想逃避法律的懲罰,在**的鐵拳之前,任何僥倖的幻想都將被擊得粉碎。只有認罪伏法,積極改造,纔是你們的唯一出路。”
接下來,就是開始對301監室的人提審。
無非就是一些聖林平時都與什麼人接觸,有什麼異常表現,有沒有什麼違禁物品,都說過一些什麼話,在號裡跟誰關係最親密,跟那個管教關係好等等。
雖然陸煙客平時對號里人關照有加,但在這個時候,他與聖林的關係還是很快被人供了出來,他第一個被調到了另一個號。接着是湯文靜被調到了另一個號。
303監室的號長被調到了301主持大局。
他平時與陸煙客就有些來往,對於301監室的情況也有所瞭解,進一步瞭解了301的情況後,見陸煙客原來治下的格局對自己最爲有利,就全盤沿用了陸煙客原來的格局,蕭規曹隨,沒有進行任何整合。
301原有人員見新老大既沒有換湯,也沒有換藥,自己的利益沒有什麼損害,也就接受了現實。
301監室就這樣平穩地過渡了。
對陸煙客的威脅和利誘沒起什麼作用,因爲他確實也沒在聖林越獄事件上與聖林有過什麼合謀。
儘管他知道聖林要越獄。但他對此是反對的,他知道聖林不會成功。
但爲什麼不成功,他只是推算出一個孫姓年輕男子阻止了越獄,沒有推算出是以這種方式擊敗了聖林的越獄企圖。
調查組在陸煙客身上沒得到什麼線索,也就不了了之。
在湯文靜身上也是如此,他只是自己推測聖林可能越獄,此外一無所知。
對調查組他也不會說出自己的推測,且不說他的推測沒有證據支持,就算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湯文靜也不會傻到惹火燒身,自找麻煩的地步。
沒有證據顯示看守所在聖林越獄事件上有什麼責任。
他們現在甚至有資格嘲笑法警們的愚蠢和刑警的笨拙。
這讓管教們出了一口惡氣,因爲一直以來,這兩家都是有些瞧不起看守所的。
因爲聖林越獄引起的緊張氣氛沒有持續多久,很快就平靜了下來。
看守所雖然比較封閉,卻也不是與世隔絕。
隨着管教們的議論和新入所的嫌疑人從外面到來的信息,聖林越獄的細節逐漸在看守所的在押人員中傳開了。
如同其他消息的傳播規律一樣,這個消息也毫無例外地被演繹成多個版本。
小孫法警大喊救命並最終被聖林所救,讓在押人員們又有了一次嘲笑和蔑視警察的絕好機會,沈紫衣打肖軍耳光的事,讓他們感到解氣,並且毫不猶豫地把肖軍及警察們歸到忘恩負義的小人之列。
沈紫衣和秦望舒兩大美女的有情有義,讓他們想起自己的女人在自己進來之後,不是離婚就是失蹤,真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還有那個配合聖林越獄的人的精密策劃和義氣以及全身而退,更是令他們神而往之,嘆息自己怎麼就沒有那樣的朋友。
就連禪淨受觀世音菩薩之命,從千里之外連夜趕回來救聖林的傳說也沒有被漏掉。
加上聖林的特戰隊背景、比亞灣和比亞沙漠救人的經歷,各種元素加在一起,故事的驚險、刺激、神秘、懸疑就如同一部電影大片,在每個看守所在押人員的腦海裡反覆播放。
於是,聖林成了他們心目中的英雄,而大蓋帽們則成了小丑。
湯文靜雖然不認爲大蓋帽們都是小丑,但卻發自內心地認爲:聖林是個英雄。
每個人都有英雄情結,即使罪犯們也是如此。
無論是看守所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還是監獄裡的罪犯,當他們看警匪劇時,都會忘了自己的身份,和法外的普通觀衆一樣,站在警察的立場上,對警察的勝利和匪徒的失敗感到高興。
他們的審美取向和普通人毫無二致,都是希望正義戰勝邪惡,這是個很奇怪的現象,但事實又確實如此。
湯文靜的二審判決已經送達,結果是駁回上訴,維持了一審的死緩判決。無論他對這個結果服與不服,下一步都要進入執行程序。
也就是說,他很快就要從看守所送到監獄去服刑了。
何時送,沒有一定之規,一般要湊夠數,少則數人,多則十幾人或是數十人不等。
一般情況下,刑期在一年以下的,可以在看守所服刑,其他的則應該到監獄服刑。
象湯文靜這樣的,毫無懸念,註定會送到監獄去,而且是關押重刑犯的高等級戒備監獄。
湯文靜也曾經計劃過在看守所越獄,但沒有找到機會。
聖林越獄事件發生後,看守所的管理更嚴格了。他呆在看守所的時間也不會太久。再想在看守所找機會,幾乎沒有可能了。
以後,只有在押運途中,或是新入監監獄,或是將來的服刑監獄中找機會了。
湯文靜雖有些失望,但並不氣餒。
聖林有機會,他就有機會。
如果聖林被判有罪,很可能是死刑或者無期徒刑,如果送到監獄,那就很可能和自己分到一個監獄。
那樣,就從看守所的難友變成了監獄的獄友。
兩人在看守所相處得挺好,又都有越獄的打算,將來未嘗不可以合作。
所謂魚找魚,蝦找蝦,你是什麼人並不重要,關鍵是你和什麼人在一起,你的圈子是什麼。
湯文靜相信,和聖林在一起,對自己絕對有好處。剩下的問題是:如何取得聖林的信任,讓聖林接受自己。
湯文靜的老婆趙文來接見了。
與在監獄的罪犯不同,在看守所裡,如果在押人的生效判決沒下來之前,是不允許家屬與在押人員見面的。
即使是寫信,也要經過管教的檢查,不涉及案情後,才允許寄出。其目的就是爲了防止串供或者掩蓋犯罪情節、證據等行爲。
生效判決下達之後,案件的訴訟程序結束,無論被告人服與不服,都要進入執行程序,或者留在看守所,或者送到監獄去服刑。
此前的所謂探視,只是送錢送物,既見不到人,也說不上話。
現在雖然能見人,也能說話,但也只是隔着玻璃窗見面,通過內部電話通話,就像電影裡演的那樣。
通話時,有警察實時監聽,如果發現有違反規定的通話內容時,警察可以隨時掐斷通話。
一般情況下,只有近親屬才允許接見。
所謂近親屬,是指父母、妻兒和兄弟姐妹等。
當然,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湯文靜的這次接見就是如此。
不僅老婆來了,小姨子、父母、岳父、岳母都來了。當然,趙文是花了2000金幣才得以讓這些人都能夠進來見湯文靜的。
湯文靜混了一輩子社會,看守所、監獄幾進幾齣,趙文也跟着得到了足夠的鍛鍊。對看守所和監獄的明規則、潛規則都瞭然於心,自然知道如何與警察們打交道。多帶幾個人進來接見這種事情,對她來說,簡直就是小菜一碟。
十年前,趙文曾經有過與湯文靜在看守所醫務室上牀睡覺的經歷。他們的兒子就是在那次懷上的。
那次,湯文靜因爲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這個刑期很短,以至於他曾經懷疑兒子到底是不是自己的。
因爲那次從他進去之前到最後出來,前後一年多時間,只有在看守所那一次關係。
結婚兩年多加上結婚前兩年多,前後四五年時間都沒懷孕,偏偏在看守所一次就懷孕了,湯文靜對此產生懷疑也實在不奇怪。
其實,就連趙文自己也感到奇怪。
她發覺自己懷孕後,曾經懷疑這個孩子是看守所的醫生老王的。因爲爲了能讓湯文靜和自己見上一面,趙文在前一天剛剛和老王睡了一宿。
老王不缺錢,對趙文試圖用錢收買他的打算絲毫不動心。
但他最後還是動心了、讓他動心的是趙文妖冶的神態和豐腴的身體。
於是,趙文用自己的身體換來了一次到看守所醫務室和湯文靜見面的機會。
後來,當趙文找到老王要求他爲自己肚子裡的孩子負責時,老王卻堅決地否認了那是自己的種。
因爲他清楚,自己的精子成活率極低,不可能導致趙文懷孕。
當時,湯文靜就在看守所裡的服刑,爲了證明自己的清白,老王甚至以體檢爲名,抽了湯文靜的血,自己花錢帶趙文去做親子鑑定。結果證明孩子確實是湯文靜的。
爲了讓趙文徹底相信,老王又更上一層樓,抽了自己的血,又做了一次DNA鑑定,證明孩子確實不是自己的。
趙文有了底氣,所以,湯文靜一釋放,就要求做親子鑑定,以證明自己的清白。
湯文靜順水推舟,裝作勉強同意。結果讓湯文靜無話可說,也讓湯家其他人的懷疑雲消霧散。
於是,趙文由出軌嫌疑對象,成了湯家傳宗接代的功臣,地位一下子提高不小。
湯文靜雖然在外面尋花問柳,但卻從來沒有動過與趙文離婚的念頭。
趙文有了兒子,又有大把的錢花,雖然也知道湯文靜在外面偷腥,卻也故作不知。
只是自己寂寞了,去找找老王或者和自己的閨蜜一起到外地去找舞男尋歡作樂。
多年來,夫妻二人一直相安無事。
在看守所的在押人員中,雖然新老交替不斷,但有一句話卻一直流傳下來。
“一年人等逼也等,兩年人等逼不等,三年人不等逼也不等。”
意思是說:如果一個人被判了一年,他的老婆既不會離婚,也不會給他戴綠帽子。
如果判了兩年,雖然不離婚,但綠帽子恐怕就要戴上了。
如果判了三年以上,就會和他離婚,找別的男人去了。
許多時候,這個規律是是適用的。但例外的情況也是經常發生的。
有的不到一年或是剛進來,老婆就離了或是出軌了,有的進了監獄十多年,老婆也沒離婚,甚至也沒出軌。
湯文靜對於趙文與自己的婚姻抱着順其自然的態度。
自己判的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如果到監獄正常改造的話,兩年之後,由死緩減爲無期徒刑,再經過兩年,由無期徒刑減爲有期徒刑。
以後雖然可以減刑,但自己涉黑又涉毒,在減刑時屬於從嚴控制之列,即使最好效果,也得在監獄呆上25年以上。
今年他36歲,出來時就60多了。
以他對趙文的瞭解,他實在沒有信心相信趙文會在25年之中守身如玉。
與其到時綠帽子滿天飛,還不如大方一些,給她一條活路,主動離婚,留下個好念想。
他希望此舉能與趙文達成一個約定:好好撫養自己的兒子長大成人。
另外,在兩年緩刑期內,只要自己再有犯罪行爲,隨時可以執行死刑。即使不執行死刑,25年的監獄生活也足以讓他絕望。
況且,他雖然涉黑,但涉毒卻是實實在在被冤枉的。
也因此他咽不下這口氣,他想找陷害他的金志柏報仇。只要報了仇,就是死,也可以瞑目了。
雖然說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但25年卻實在是晚了些。
所以,他必須越獄。
這是九死一生的事兒,他不想有任何牽掛。因此,現在就離婚,是最好的選擇。
湯文靜雖然很想見兒子,但是卻堅決地拒絕了讓兒子也來接見。
他不想在這種場合見兒子。一是他不想讓兒子到這種場合來,二是他不想讓兒子見到自己現在的樣子。
他想讓兒子活得陽光些,不在心裡留下任何陰影。
和家人通了話,湯文靜又和趙文通話。
“咱們離婚吧。”湯文靜單刀直入。
趙文雖然曾經想過離婚的事,但湯文靜如此直截了當地提出,仍然讓她意外。
“我沒想過離婚,不離,我等你。”
“現在沒想,不等於將來不想,早點兒離了,你我都輕鬆。好聚好散。”
“離婚了,孩子就沒爹了,對他以後的成長不利。”
“有個在監獄的爹,對他更不利。離婚後,你找個正經人嫁了,對你自己,對孩子,都有好處。只要孩子好,我就滿足了。”
“你就不怕後爹對孩子不好?”
“不怕,雖然不知道後爹會怎麼樣,但親媽不會讓兒子受委屈的。這點我還是相信你的。你放心,我是真心的,不是試探你。我會跟家裡人說,他們不會爲難你。”
“家裡的財產都歸你。條件只有一個:兒子要麼姓湯,要麼跟你姓趙,不能隨後爹的姓。”
“只有這一個條件,其他的,一切都由你。我沒有任何意見。”
“我現在不想離婚,你也不要衝動,以前你也進去過,我也沒嫌棄你。我不想做一個無情無義的人,好像我一點兒良心都沒有似的。老公一進去,就趕緊離婚走人,我能挺住。”
“挺得了一年兩年,挺不了20多年,別到時你挺不住了,哪天給我弄個綠帽子戴,就成了仇人了,我難受,你也難受,對誰都不好,真有那天,我肯定不會放過你,對你,對我,對兒子,都是傷害。”
“現在好離好散,彼此還有個好念想,最主要的,是對兒子有利。這是最好的結果。你別再猶豫了,回去後,就寫個協議,我簽字。”
第二天,趙文和湯文靜辦理了離婚手續。
當天下午,傳出消息,要往監獄送人了。
湯文靜預感到,自己將在這批被“投改”——投送到監獄改造。他決定,在監獄等待聖林的到來。
次日,湯文靜被送到新入監監獄集訓。半個月後,被分配到省第一監獄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