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山好像沾染了毒氣,今天身上癢死了。鬱悶!)——有了地精僕人出面,在雅典的強大軍事力量威脅下,那些熊地精很快就老實下來了。
雖然一部分高階的熊地精能夠聽得懂通用語,但是現在那些高階的熊地精首領現在差不多都變成了一堆馬蜂窩的屍體,墨菲鬼才知道里面還有沒有人懂得通用語。不過有了這個地精僕人就方便多了,讓它出面用地精語來稍微安撫一下這些熊地精,最起碼語言溝通上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墨菲雖然利用奧術學派的學習了不少種族的語言,可是地精語這個東西他真心是不會。
在將軍里奧達烈的率領下,雅典的軍隊一分爲二,一半負責押送這些熊地精奴隸,另外一半則在旁邊警戒防止有人像引發搔亂逃跑。克里特長弓手們騎在馬背上四邊巡邏,一旦發現哪個熊地精有任何異動,立馬就是一箭過去,當場斃命!
搔亂的根源,那些在熊地精中頗有威信的首領們已經被墨菲先一步殺了。
所以在押送這些熊地精趕回雅典的過程中並沒有出現什麼混亂,至於到了雅典之後,那就不在他考慮之中,有領導神殿的類人生物奴役,以及戰爭神殿的征服領域威壓,他絲毫都不擔心這些熊地精能夠翻得出什麼花樣來。要知道這個世界的祭司們,在心智魔法上可都有着不俗的造詣!
回城的途中,墨菲突然發現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這些熊地精部落裡面,居然混雜着爲數不少的大地精,這些大地精約莫有一千四百餘人,雖然與這些熊地精一起,但卻涇渭分明,各自有着各自的圈子。
大地精也是類地精生物之一。
不過它們和普通的地精不同,大地精無論是在體格上還是戰鬥天賦上,都要比其他的地精強上很多。它們魁梧結實而且多毛,長得和熊地精很像,不過它們的體格只有六尺左右(約2.1米),要比熊地精略微矮上一線。大地精的天姓與熊地精差不多,兩者之間有着較爲相似的血脈傳承,不過大地精普遍皮膚毛色色澤更深一些,偏向於棕色與棕綠色。
這些大地精似乎和熊地精有着一部分的混血,所以兩者個頭上相差的也不是很遠,面目上也比較相像。
如果不是墨菲心細,且發現了這些大地精身上一些與熊地精的不同之處,一時間還不能覺察出來。不過無論麼是大地精還是熊地精,對於墨菲而言只要是一個有肌肉有力氣的奴隸就足夠了。他又不是挑選戰士,不需要確定它們的血統,只要知道它們是有力氣的好苦力就可以了。
將這些熊地精押運到尼多利亞河對岸後,墨菲吩咐將軍里奧達烈將它們帶回去,然後一批一批由神殿處理。
而他自己,則率領着一支軍隊帶着一批禮物朝着半人馬部落的聚集地而去。
………踏踏踏!
一隊騎兵在半人馬族羣建立的木欄前停了下來。
在墨菲進入半人馬的領地範圍之內後,他就被巡查的半人馬遊騎給發現了。經過與猛獁人的戰爭後,這些半人馬戰士們也成長了起來,甚至已經開始向人類學習一些戰術方面的知識。
在得知墨菲就是雅典的總督,這一次前來是帶着禮物來拜訪族羣內的各位酋長之後。
那些半人馬遊騎頓時就爆發出來了一股熱情,決定一路護送墨菲他們直到前往部落。尤其是在看到墨菲帶來的那沉甸甸的幾馬車物資與食物後,那位爲首的半人馬勇士更是覺得自己的這個決定非常英明,非常有必要!
半人馬居住的帳篷,這點和地球上的遊牧民族很像。
它們的人數並不算太多,依靠放牧牛羊來養活自己,族羣的生活習慣非常相近遊牧民族,但是卻更加具有侵略姓。
這些生物也是早期著名的強盜之一。
木欄裡面圈養着牛羊,也有一些駿馬,而在帳篷外一些泥土鬆軟的地方,他們也種植着一些類似於青稞的農作物。
自從半人馬文明進入啓蒙時代之後,墨菲覺得對於他們的稱呼,應該由‘它們’變成‘他們’了。
這裡必須提到的一點就是,半人馬雖放養着爲數不少的駿馬,但是他們卻極少吃馬肉,除非他們的食物已經短缺到威脅種族延續,否則的話那些駿馬更多是作爲他們放養的物資而存在的。就好像人類會種植亞麻,棉花等等,半人馬所放養的駿馬就是爲了用它們從其他智慧生物那邊換取短缺物資。
當然,在能夠搶到的情況下,這些半人馬是絕對不會使用貿易這個蠢辦法的。
所以他們圈養的駿馬越來越多,要不是猛獁人的戰爭讓他們損失慘重,他們的族羣內甚至放牧着數十萬匹的駿馬!
不過,在早期未開化的半人馬部落之中,這些駿馬還是有着別的‘特殊’用途。
而之前的特殊用途,在現在半人馬所信奉的古老【大地教義】中,是被嚴令禁止的一部分。
踏踏踏。
墨菲一行人在一個穿着皮甲的高大半人馬引領下走向了最大的那個帳篷。一個看起來年輕強壯,但卻好似地位頗高的半人馬隨同墨菲一起過去,他似乎是某位半人馬酋長的兒子,名字叫做‘瓦斯’。這個年紀不大的半人馬在走的時候不時回頭望向了馬車上的酒桶,眼神中是一片火熱,似乎知道里面裝的是什麼一樣。
上次爲了感謝半人馬的援助,墨菲給它們送了幾桶烈酒,不過這個東西價值也頗高,一桶就等於近百枚銀幣,相當於一個希臘重裝步兵一年的薪水了。他也只不過是送了幾桶意思意思一下。
酒這種東西,在時代早期是非常珍貴的。
哪怕是在中土的地球,酒在早期的歷史上也是隻有祭祀祭祖等等的儀式上纔會使用的。
釀酒很耗糧食,這是一個所有人都知道的問題。
當一抹白色的身影出現時,墨菲就知道他要見的人來了。因爲在半人馬的族羣之中,純白色象徵着高貴的血統,哪怕是之前那個名叫‘瓦斯’的酋長子嗣,身上也不過是棕色的毛髮而已。純白色,代表着半人馬所信仰的神靈的祝福,雖然墨菲還不知道那個神靈具體叫做什麼。
“歡迎你的到來,我親密的盟友。”漂亮的小母馬一如既往的熱情,她張開雙臂俯身擁抱了一下墨菲,微笑道。
墨菲有點不自在,因爲小母馬的身高,她胸前的分量相對於普通的人類而言還是有些過重,這過重的分量給了他不小的壓力,那種壓迫感甚至能夠讓他清晰的感覺到上面的那一個點,所以他很不自在,非常的不習慣。
不過他還是微微俯身還禮,道:“我的到來,是爲了表達我的感謝。”
今天能夠收穫這麼多的熊地精奴隸,不得不說小母馬的信息情報起到了很關鍵的作用。
墨菲不是一個吃幹抹淨然後翻臉不認賬的人,既然得了別人的幫助,那麼稍微抽出一點時間,帶上那麼些禮物去聊表一下心意也是應該的。
“你是我的朋友,這是我應該做的。”小母馬毫不認爲自己幫到了墨菲什麼,不過在看到馬車上的東西,尤其是在注意到那幾桶烈酒之後,她頓時就兩眼發亮,水盈盈的眸子裡面滿是光彩。
不得不說,小母馬米露恩的眼睛真的很漂亮,就好像是一對寶石一樣,純潔乾淨,毫無瑕媲。
所以在她閃亮的目光落在了那幾桶烈酒上之後,墨菲很快就發現了。
“醉酒的小母馬。”
墨菲的腦中突然蹦出來了一個奇怪的念頭。
他晃晃腦袋將這個不太着調的念頭拋出腦外,看着面前的米露恩,道:“我來這,還有幾件事要和你商討一下。”
“嗯,什麼事?”米露恩將閃亮的目光收回,牽住墨菲的手,笑容甜美道:“我們進裡面說。”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錯覺,墨菲感覺此刻的她對此更加親密了。
………——酒最早的用途,多是用於祭祀,因爲這是珍貴的奢侈品。
這種情況一直到整個世界的生產力發展了起來,有了充足的糧食以及其他的替代物來釀酒,這才逐漸普及了開來。在中土,酒只有祭祀天地、祭拜先祖的時候纔會使用,而葡萄酒在早期,更是被稱之爲‘神靈的恩賜’,十字教將其稱之爲‘上帝的鮮血’。
“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若望福音6:56。
在回去的途中。
墨菲心中突然冒出來了一個疑惑,幾乎是純直覺一般的,他感覺高度數的酒,對於那些類似於祭司的人們,似乎有着一些特殊的用途。
就好像是蠻族人類一樣,高度數的酒對於他們而言並不單單是飲料。
不過,他現在還沒有辦法去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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