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楊晨修心的三清訣,和太上老君修心的三清訣是一樣的話,那麼楊晨就可以完全的肯定,太上老君絕對沒有死。
就算是在斬仙台被楊晨親手斬下了頭顱,那也只是他的本體而已。本體一死,不知道藏在什麼地方的這個分身就會馬上醒來,取代本體,重新修行成爲又一個大高手。
誰也不會知道太上老君的分身會是哪一個,自然,誰也不會知道太上老君日後會是哪一個。至少在楊晨的前世記憶中,還沒有出現過太上老君的記憶。
楊晨並不怕太上老君會隱藏什麼陰謀,那對於自己來說,沒有什麼意義。高高在上的太上老君,不會注意到一個小小的劊子手。哪怕當時傳了楊晨三清訣,估計也不會想到楊晨還能離開斬仙台吧?
如果是太上老君的話,那麼很多事情就有了解釋。比如,這具仙軀的來歷。整個天庭算下來,似乎也只有太上老君有這個能力,能夠通達三界,就連玉皇大帝都不行。
別的不說,斬仙台就是太上老君一手煉製的。能讓凡間的凡人控制來誅殺仙界的仙人,這手段當真是出神入化。
這樣說起來的話,太上老君送幾具仙軀到凡間,還真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說不定現在這一具,就是數萬年前太上老君送下來的,畢竟三界有別,一時遺失被太天門的那個前輩撿到也是常有的事情。否則無法解釋那麼大的七寶琉璃盒和仙軀的存在。
想通了這些。楊晨好像也少了更多的疑惑,不管怎麼說,這具仙軀已經是自己的分體,只要保存好。一旦本體出事,就可以重新修行再次來過,相當於又多了一條性命。這種大好事,應該高興纔對。
不是誰都可以撿太上老君的漏的。說不定楊晨這次就是撞上了這種大運,超級逆天啊。
楊晨在這裡和幾位夫人一起開心的時候,太天門那邊卻又是一陣雞飛狗跳。不爲別的,少門主李力亨又出事了。
當然,不是壞事,是大大的好事,少門主直接把他的居所又一次給弄成了齏粉。雖然財物損失了一些,但對太天門來說。這就是大大的好事。這說明,李力亨已經越來越能夠和那位靈界的流風子前輩聯繫緊密了。
李力亨雖然在此暈了過去,但是,那股鋪天蓋地的讓一干大乘期高手都震撼不已的氣勢,卻似乎越來越厲害了。那位流風子前輩的修爲,似乎又有增長。
等到李力亨醒來,門主和幾位核心長老詢問的時候,他老老實實的說起了這一次的變故。依舊還是翻天覆地一般的變化。有時候,李力亨甚至無法用言語來形容,只能意會無法言傳,描述的還是不夠徹底。
幾個大乘期的核心長老,眼饞的幾乎要把眼珠子掉出來一般。這種不知道死活真實場景還是神識映射的情景。如果讓他們看到,絕對是對自己的修爲境界有着大提升的效果。要知道,那可是靈界的情景啊,想想就覺得興奮。
不過,長老們也有自知之明,沒有跨界煉神大法,他們什麼都得不到。現在李力亨再次遇上這種事情,只能說是李力亨的機緣。說不得,以後也得大力的討好李力亨,讓他幫忙問問流風子前輩,自家的修行可有什麼需要指點的。
君不見門主李天成,被那位流風子前輩提了一嘴,馬上就找到了解決之道嗎?雖然現在的水屬性滿靈根的人不好找,但至少是有了個方向,比起他們盲人瞎馬摸索可要好得多了。
再次成了香餑餑的李力亨,很是敏銳的發現,自己在門中的地位好像隱約的又有提升。原本的幾個大長老,都會經常性的過來噓寒問暖,甚至於連身邊的一些奴僕,都被別人巴結關照,馬屁有加。
這種感覺簡直是太爽,天下第一道門的少門主,未來的門主,李力亨似乎已經看到了自己的光輝未來,看到了自己大權在握俾睨天下的勃勃英姿,整個人都好像不可一世起來,很自然的連說話都帶了幾分命令的口吻。
原本楊曦還有那麼一段時間的刑期,但在楊瀾的悉心伺候和取悅之下,李力亨也答應了楊瀾,爭取早點把楊曦放出來。
李力亨自己都沒有抱着成功的打算,但是他把這個意思偷偷的和執法堂的堂主一說,堂主二話不說,直接把人提出來交給了李力亨。答應的那個爽快,讓李力亨自己都有點吃驚,啥時侯執法堂的堂主這麼好說話了?
被救出來的楊曦,人幾乎廢了一般。一個新晉金丹,在碧波寒潭那種地方呆了這麼長時間,幾乎已經被凍成了冰棍,哪怕出來之後,也是將養許久,這才慢慢的恢復。這還是救回來的早,要是等到真正刑期滿的時候再帶出來,估計楊瀾也就只能準備後事了。
楊曦也從楊瀾的口中得到了自己爲什麼會被無端增加刑期的原因,說來說去,還是因爲楊晨。李力亨現在需要更多的凝神丹,而除了楊晨別人誰也無法煉製,偏偏楊曦還出了那個主意去陷害楊晨,自然會被處罰。
明白原委之後,楊曦表面上感謝了李力亨一番,但內心當中卻把楊晨再次的恨死。連帶的,李力亨也被他恨上了,明明有能力早讓他離開那個碧波寒潭,卻硬要等到現在,有機會的話,他不介意連李力亨一起算計。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楊曦就覺得,所有人都對不起自己,甚至於連楊晨修行比他快,修爲比他高,境界比他強這些都是罪過。這種扭曲的心態,讓他對於楊晨的痛恨是越來越強,恨不能食肉寢皮方消心頭之恨。
至於李力亨,他就是楊曦的一個暫時的靠山,說不得,當楊曦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就會將他一腳踢開。真以爲自己是少門主,高高在上,所有人就該比你低人一等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