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諾斯卡流格鬥術
在監牢裡羅埃爾向一名穿着衣服的北佬學習的格鬥技術其實是包括大部分武器的,但那玩意不能叫劍術,應該叫兵刃的使用。
實際上,大部分北佬並非是大部分想的那種不穿衣服,拿兩把斧子就發瘋的戰鬥風格,那種只是狂戰士而已。
他們亦然也會恐懼,也會想如何對敵,而在蠻荒的北地,演化出來的戰鬥方法就是兇且銳利的。
和大部分騎士們所追逐的劍法並不一致,甚至相當“野蠻”但殺人的技術本質就是野蠻的東西。
效率即是北地勇士讓人聞風喪膽的東西,特別是它被用在屠戮別的生物上時。
此刻廣場上圍滿了這裡的居民,決鬥的消息和羅埃爾將代替領主考驗女婿的事情也被傳開,如不是發生的太快,恐怕附近村子的村民能把這裡圍上三層。
僕人仔細的將內襯外甲給兩位戰士套上,確保他們不會互相受到致命的攻擊,但比試無眼,也不可能真的裝備那種足夠完全防禦的厚重裝備給他們。
如力道太大,打傷對面也並非沒有可能。
當僕人們要求羅埃爾選擇武器時,羅埃爾很快注意到了這裡有刀劍,也有流星錘,戰斧,戰錘,連枷各種武器。
雖然沒有開鋒,但是戰鬥力應也不差,稍微打磨一下,拿去戰場便能直接用了,戰錘那種世界本源武器更是能殺人。
羅埃爾選了半天,卻沒發現自己喜愛的武器。
乾草叉!
實際上羅埃爾只會有長杆,不管是乾草叉,還是瑞克領步槍捆上刺刀,它們都幾乎有一米多長,和騎士的雙手劍有的一比。
也使得羅埃爾在武器方面的戰鬥力很偏科,畢竟他成爲一名真正的戰士也不過幾天。
但騎槍顯然不是長杆,也不可能被步兵使用出戰鬥力。
羅埃爾環顧四周,便問加拉蒙。“我使用的武器有限制嗎?”
加拉蒙想了想。“沒有,這城堡能提供的東西都可以,但是火槍不行,遠程武器怎麼能踏入決鬥,並且威力也太大了。”
“武器太長的話,我也會讓他換上長武器。”
羅埃爾點頭,又覺得,這老騎士還記得防我的火器,不算愚蠢,起碼在巴託尼亞的貴族裡應該是聰明的。
“沒啥,我需要的東西,這個庭院裡就有。”
羅埃爾走下廣場圍起來的擂臺,找了一位路邊的農民。“朋友,你的叉子借我。”
那農民顯然沒想到這個情況,表情木納,還以爲這騎士要找自己幹活,羅埃爾還得解釋一番,他纔給了自己的乾草叉。
“大人,那是我家傳的,小心點耍…”
此刻羅埃爾回到擂臺,手裡拿着一柄乾草叉,打量着其品質,還不錯,能用。
而這件事直接挑起了觀衆的獵奇心理,騎士決鬥,居然用這樣的武器?
加拉蒙忍着沒有說什麼,但他的孩子可沒那麼高的素質。“你就用這個?”
他詫異的問羅埃爾,又覺得今天太離譜了,他居然用這樣的武器。
羅埃爾舉起叉子,下盤慢慢的壓低。“我就用它了,怎麼?”
兩個人各擺好姿勢,霍恩羅蒙的動作顯得優雅,他選了把帝國巨劍士的雙手劍,便橫破豎砍,威力十足,而相比之下,羅埃爾卻盤着腰肢,重心向下,讓人覺得難看。
但加拉蒙馬上意識到,這可是如蛇蠍似的姿勢,此刻那乾草叉簡直是毒刺,如果自己的孩子不能用劍刃砍斷乾草叉,就會被他的刺擊殺死。
這是一種相當類似戰場上士兵列陣的動作,拉低地盤防禦衝鋒,卻又很具有綠皮獸人的那種野蠻本能。
羅埃爾此刻整個人左右輕晃,時前時後,讓霍恩彷彿踏入密林,不敢出擊,他只能口舌罵道。“你這農民只會拉開距離嗎?”
巨劍依然還差了點距離,畢竟刺和砍是兩個概念。
羅埃爾沒有言語,自己想罵完全可以給對面罵的狗血淋頭,他需要的僅僅是讓對面儘快的敗,讓對面難看的敗,這樣城堡中的僕人便不會認可敗者作爲主人。
羅埃爾屏氣凝神,一般來說,兵鬥之中先出手是冒險的,對面可能挑開兵刃,然後趁虛而入。
但是羅埃爾使用的是長柄,快速的進攻反而會讓對面筋疲力盡,只見羅埃爾手腕一動,乾草叉如蛇咬出擊。
作爲聖盃騎士孩子的貴族少爺,他並不是養尊處優的人,反而他沒有看那明晃晃的叉尖,一直是盯着羅埃爾的手腕發力,來判斷對面是不是可能是假動作。
只見羅埃爾身體前傾,手腕發力,槍矛探出,他也馬上橫劍想砍斷羅埃爾的木柄,但是片刻後刀刃在撞擊中發出明亮的低鳴。
嗡嗡~
在場的人都屏住呼吸,刀刃交錯,但沒有堅持不下,但很快情況就有了變化,霍恩的巨劍被幹草叉尖端猛拍一下,被瞬間震開,因爲羅埃爾知道自己無法和巨劍拼力氣!
只是羅埃爾快向下輕挑,幾分巧力,便把騎士不穩的下盤挑翻,他調整好,在砍向羅埃爾的巨劍也脫手了。
叮叮噹,劍刃落地,他,霍恩,敗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