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地上的不是行屍,而是假扮成行屍的秋生,大晚上不回家,躺在棺材裡裝死人,只爲了嚇唬文才一下。
秋生的姑媽在集市大街上開了一家胭脂水粉店,他見聞習染學會了化妝,扮殭屍的時候就跟真的一樣。
文才被他嚇個半死,四目道人的客戶也被驚到了,黃紙落地,追逐活人生氣滿屋亂竄。
兩個孽徒整天坑師父,九叔能活到現在還沒氣死,足見他道心之堅定。
“師父,是我啊……”
秋生齜牙咧嘴從地上爬起來,一個健步躲在九叔身後:“師父,不知怎麼搞的,師叔的顧客突然動了,好奇怪。”
他捱了三下沒有傷筋動骨,不是因爲抗揍,而是廖文傑三人根本沒用力。
是人是鬼,是死是活,氣息差別明顯,化妝也沒用。九叔和四目一眼就看出‘行屍’是人,故而點到爲止,沒怎麼太用力。
廖文傑也看出來了,本想收手,見九叔和四目沒停,便掌心稍稍收力,照直拍了下去。
沒辦法,初來乍到得入鄉隨俗,不合羣會被人家排斥。
“臭小子,成天給我惹麻煩。”
九叔訓斥秋生一句,擡腳踹向前方的行屍,這腳勢大力沉,直接將挺直的行屍踹得騰空而起。
“師兄,腳下留情,他們都是我的客戶。”
四目看得直抽涼氣,唯恐九叔把行屍打壞,到了地頭不好向僱主交代。
“廢話少說,先把他們定住!”
九叔腳踏天罡,擡手之間飛快結下法印,豎起中食二指,咬破指尖,點在行屍印堂,也就是兩眉之間。
印堂穴於人而言是上丹田,守住此穴可寧心安神,於殭屍而言,此處乃最後一口生氣貫通之處,一旦被鎮壓,殭屍就不能動了。
行屍就更簡單了,會跳會動的屍體而已,以血爲引即可將其降服。
嘭!嘭!嘭!
靈堂內,九叔一拳一腳打得行屍不成人形,而後補上一指將其定住。
四目趕緊咬破指尖,趕在九叔之前收人頭,壞一兩個問題不大,全壞了他解釋不清,搞不好這單還得貼錢。
兩人一個打一個搶,很快便將所有行屍定住。
廖文傑沒有參與,這招以血爲引鎮壓屍氣的道術,三人坐而論道的時候,九叔就曾講過。按理說,行屍危險性不大,這時候是最好的實戰機會,但他還是故意錯過了。
怕疼!
咬破手指不僅疼,洗個臉都不方便,爲了區區幾具行屍根本不值當。況且,九叔和四目都不夠分,他就不搶風頭了。
“師兄,幹嘛下手這麼狠,骨頭都被你打折了。”
四目挨個檢查行屍,重新貼上黃符:“幸好沒打斷腿,不然走路都成問題。”
“這羣東西沒人性的,不下重手,被他們咬了怎麼辦?”
“你那麼厲害,咬兩口又能怎樣……”
四目嘀嘀咕咕,九叔就當沒聽見,拉過兩個頑劣徒弟一頓臭罵:“好好的人不做,非要扮殭屍……一天到晚不安生,我遲早被你們氣死……”
“又開始了,這頓訓不知要講到什麼時候,算了,我不等他了。”
四目拿起門後的長幡,換上道袍,對廖文傑說道:“阿杰,夜黑風高正是良辰,我要帶客戶上路了。今天談得很過癮,你別急着走,先在義莊住段時間,我過幾天就回來,到時大家接着聊。”
“沒問題。”
廖文傑正有此意,順勢點頭答應。
“夠意思,要是路上遇到狼,我幫你逮一頭回來。”
說完,四目晃了晃手裡的法鈴,招呼一衆行屍離開義莊。
黑夜茫茫,一排影子在月光下晃動,伴隨鈴聲逐漸遠離義莊。
……
天明,庭院。
廖文傑用昨晚的剩飯剩菜喂二黑,見其護食時齜牙咧嘴,還不搖尾巴感恩,就知道這頭白眼狼養不熟,準備儘快處理掉。
原先,他擔心自己人生地不熟,準備拿二黑換第一桶金,誰知昨晚在九叔身上撈了一筆,錢包立即富裕起來。
現在大魚大肉連吃三個月不是問題,二黑這點蚊子肉等同雞肋,他已經看不上了。
“要不,賣給九叔?”
廖文傑眉頭一皺,不是他逮着一個人坑,而是發自內心爲九叔考慮。
義莊這種地方,萬一鬧賊丟了屍體,怎麼向僱主解釋,傳出去豈不壞了名聲。
不如養條狗,越兇越好!
“阿杰,有人請我喝茶,你去不去?”
說什麼來什麼,九叔帶着文才出現,兩人一身漂亮衣服,打扮得跟相親似的。
“喝茶……”
廖文傑想了想,挑眉道:“是喝茶還是談生意?”
“傑哥,鎮裡最有錢的任老爺請師父喝茶,前段時間他就找過師父,想給自己父親遷墳,今天是第二次了,肯定還是爲了這件事。”文才說道。
任老爺。
難道是那位很有名的,又雙叒叕屍變的任老爺?
廖文傑暗暗點頭,轉而道:“九叔,你院子裡有雞有羊,唯獨缺條看家護院的忠犬,二黑神勇威武,半賣半送給你了。”
“傑哥,二黑是狼不是狗。”
“野生的狗就是狼,家養的狼就是狗,一個意思,九叔你覺得呢?”
我覺得不妥。
九叔搖搖頭:“羊和狼不能放同一個圈子,這條忠犬我養不起,如果你覺得養着麻煩,集市上有肉攤,價格合適就賣了吧。”
九叔勸廖文傑上街,一方面是擔心家裡的牲畜被狼禍害,必要時候連雞血都找不到。另一方面,任老爺選的是洋茶館,省城很流行的那種,他沒喝過洋茶,擔心出洋相。
帶上廖文傑就不一樣了,畢竟是留過學的富家子弟,還會說洋文,肯定沒少喝洋茶。
……
集市上,九叔介紹了一個認識的肉鋪老闆,因對方殺熟,廖文傑直接回絕,在街上溜達了起來。
修道之人應當遠離世俗,斷了紅塵執念方可反本溯源,哪怕入世也是爲了出世。
可廖文傑覺得世俗挺好的,尤其是任家莊的集市,沒有現代化都市的喧囂,他看什麼都新鮮,越逛越有感覺。
九叔跟着廖文傑走了一會兒,發現已經遲到,好面子不肯說實話,給廖文傑指明地點,帶上文才先走一步。
等廖文傑到達洋茶館的時候,九叔、文才面前各放着一杯咖啡,任老爺沒看見,但有一個身穿粉色洋裝的富家小姐。
她是任老爺的女兒任婷婷,人如其名,花季年華,亭亭玉立。就是洋裝過於成熟,和她的青春氣不搭,有點牽強附會。
廖文傑覺得不靠譜,文才卻不這麼認爲,珍珠項鍊又白又大顆,看得他一臉豬哥相,口水都快流出來了。
任婷婷心頭惱火,想整文才一把,見師徒二人不會喝咖啡,好心給他們打了個樣。
一口咖啡,一口牛奶,仰頭往嘴裡加了勺糖,搖晃均勻,嚥下之前還吐了個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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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叔感慨洋人腦子有病,發明出這麼古怪的喝茶方式,也沒有多想。
“九叔、文才,我來晚了。”
“阿杰,你來得剛好,幫你點了一杯咖啡。”
九叔指了指自己旁邊,兩個空着的椅子,一個是任老爺,一個是留給他的。
“不是吧,這個點喝咖啡……我更想喝果汁。”
廖文傑一屁股坐下,察覺到任婷婷好奇的目光,擡頭微微一笑。
和很多少年少女一樣,廖文傑擡頭的瞬間,任婷婷低頭避開視線,數起了地上的螞蟻。
“咦,這位小兄弟也是九叔你的徒弟?”
任老爺笑呵呵走來,見到廖文傑當即眼前一亮,暗道好俊俏的後生仔。
任老爺,任發,名字寓意明顯,可惜他當家以來,家族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最近他另闢蹊徑,急着給老父親遷墳,指望換風水改變窘境。
“任老爺誤會了,阿杰他……”
介紹完畢,任發讓九叔趕緊喝咖啡,涼了就不好喝了。
九叔聞言淡然一笑,剛學到上乘的喝咖啡技巧,此刻絲毫不虛,端起杯子便要漱口。
“九叔,真人不露相,原來你也會喝咖啡啊。”
廖文傑按住九叔的手腕,說話間,文才有樣學樣,照着任婷婷的流程,將咖啡當成漱口水飲下。
“這……”
任發看得忍俊不禁,礙於九叔的面子,誇獎道:“第一次見人這麼喝咖啡,挺有意思,改天我也試試。”
文才傻眼,九叔端杯的手緩緩放下,嚴肅道:“阿杰,你出國留過學,嚐嚐這杯咖啡怎麼樣。”
“哦,阿杰還留過學?”
任發追問道:“去的哪個國家,學得什麼呀?”
“霓虹和歐洲那邊都待過,學得是機械工程,這是一門自然科學和技術科學……吧啦吧啦……開發、設計……吧啦吧啦……理論和實際結合的應用學科。”
廖文傑本想說機電一體化,可一想這年頭還沒有自動化,決定裝逼穩妥一點。
“啊……原來是這樣,阿杰真厲害!”
“是啊,後生可畏。”
任婷婷和文才聽得一頭霧水,九叔和任發則連連點頭,機車工程嘛,懂,他們經常聽人說。
“九叔,正式喝咖啡的第一步,應該先來一口冰水,既能清潔口腔,也能幫助味蕾提神,這家咖啡店沒有提供冰水,服務很不到位。”
廖文傑晃動咖啡匙,講起喝咖啡的技巧,他以前專門學過。
逼氣淡於無形,勝在無聲,對撩妹很有用處。
“用嘴吹咖啡不文雅,攪拌時咖啡匙碰壁,或者用咖啡匙舀咖啡喝也不文雅,擅自給人加糖加奶更不文雅。”
“阿杰,怎麼規矩這麼多?”
“一株咖啡樹要種五年纔會結果,再加上採集、烘焙、調製等程序,端上桌十分不易,規矩自然就多了。”
廖文傑說道:“第一口應該先嚐純咖啡,不要急於嚥下……加糖再喝一口,最後加奶……”
“至於咖啡熱的時候好喝,也不盡然,品質優良的咖啡,冷了之後除了香味減少,口感不差分毫,甚至更好,這杯嘛……”
他喝了一口,微微搖頭:“只能說大家趁熱喝,別要求太高。”
雖然他話是這麼說,但桌上幾人都沒動,不敢動,生怕在行家面前出醜。
“對了,九叔,這家咖啡館不咋地,除了咖啡品質一般,服務不到位,裝杯也不合理。”
廖文傑點評道:“滿滿一杯看似實惠,實則引人失興,牛奶量很足,但不懂的人加多了會覺得反胃,可見老闆只是掛個洋茶館的名頭,糊弄人騙錢罷了。”
任發聞言面露尷尬,他就是廖文傑口中的騙錢老闆,但他不說。
“九叔,你怎麼不喝?”
“太麻煩了。”
“是挺麻煩的,所以意思一下就行,這裡十個人有十個在裝模作樣,不用在乎他們怎麼看。”
廖文傑給九叔杯中加糖加奶:“一口悶,就當在喝茶,以後再來記得點果汁……算了,也不是什麼好地方,下次別來了。”
“嗯。”
九叔點點頭,他覺得廖文傑說得很有道理,下次不來了。
“任老爺、任小姐,你們也請。”
廖文傑沒有拆穿任婷婷之前的小動作,初學者纔會用惡作劇吸引女孩子的注意力,成熟男性都知道,做人留一線,微信好相見。
考慮到這年頭沒微信,只能爭取苞米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