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夢莎的家裡發生了這麼大的爭吵,胡九真竟然也沒有露面,不禁讓洪坤大爲奇怪,便向溫夢莎問起,這才得知,在溫夢莎的家人回來之後,胡九真搬到了溫夢莎的那套房子住了。
洪坤又問了一下胡九真這兩天的情況,得到的結果讓他哭笑不得,那丫頭昨天上午睡到十點鐘,然後就是出去玩,直到晚上九點多才回來,回來之後跟溫夢莎聊了幾句後,就又睡覺了。今天上午呢,那丫頭又睡到十點多,又跑出去了,現在溫夢莎也不知道她去了什麼地方。
洪坤心中暗想,胡家的家教一定是特別嚴厲,平時不會怎麼讓胡九真出門,而一旦出門的時候,身邊肯定會跟着幾個保鏢,倒不是說怕誰會暗害或者綁架她,而是怕她出去了就不回來了,瘋幾天再回來。
大世家的女子,尤其是未婚的女人,是不允許在外面過夜的,哪怕是住在女同學或者閨蜜的家裡都不行,每晚都是必須回家住的,除非是跟她爸爸或者哥哥之類的親人出去旅遊。
一般的世家女子呢,從小就被束縛慣了,長大了自然也會遵從家規家教,平時不怎麼出門,而一旦出門後,當天肯定會回家,而且不會太晚,就算是慕容亦鳳那樣名聲極差的人,晚上也是會回家住的。
但是呢,這胡九真卻是一個另類,她從小就很叛逆,對胡家那種老套的家規家教很是不滿,更是屢屢違犯,自然也會得到應有的家法懲罰。
可胡九真是一個打不改的脾氣,越打越叛逆,越叛逆呢,就越是被打得多。
胡勇傑畢竟也是心疼女兒,見她怎麼都打不改,乾脆就改了教育手段,先是限制她的出門,然後在她出門的時候,派幾個人盯住她,而且還是幾個女保鏢,若果胡九真不聽話,她們就可以強行把她帶回家。
這麼一來,效果就好太多了,足足三年的時間,胡九真連一次家規家教都沒有違背過,不是她不想,而是她沒有那個能力了。
這一次呢,稀裡糊塗地被人抓出來,胡九真雖然惱恨那個抓她的人,但畢竟不知道那人是誰,是男是女,只得暫時作罷,卻也趁此良機,在外面好好玩一段時間,更是可以逃掉跟凌鳳山的婚約。
搞定了溫夢莎的家人,洪坤看看這才下午三點多,距離晚上赴宴的時間還早,便跟溫夢莎一起離開了別墅,回溫夢莎的住處去了,自己女人的住處,洪坤當然必須要能認清門了。
溫夢莎的住處,是套房,三室一廳,一百二十多平米,跟這個別墅是在一個小區內,距離很近。
而且,溫夢莎所住的那棟六號樓,差不多全都是被人包養的二奶,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大家的二奶似乎都集中在這棟樓了,是以,樓下停的差不多全都是女式好車,溫夢莎的車在其中並不怎麼顯眼。
以彭永望的實力,給溫夢莎買更好的車自然是沒問題,只是溫夢莎有點低調,或者怕被人一眼猜出是二奶,便只買了一輛二十多萬的汽車而已。
來到樓下,洪坤看着樓對面的停車位上竟然停滿了名車,其中一百萬以上的名車就有七八輛,還有兩輛三百萬左右的豪車,隨即,洪坤盯上了最顯眼的一輛白色途觀轎車,問道:“這是誰的車,太便宜了吧,那個男人肯定是個摳門,人家都給二奶買好車,就他買的車最差。”
溫夢莎登時俏臉一紅,期期艾艾地說道:“那是我的車……”
洪坤一愣,問道:“怎麼回事,彭永望連三百多萬的別墅都送了,怎麼會只給你買一輛二十多萬的汽車呢?”
“是我…是我讓他買這車的。”
洪坤轉首又看了看那些名車,登時心下明白了,暗想,是了,夢莎給彭永望做情人是逼不得已,自然就害怕被人看出她是被人包養的二奶的,所以才低調買了一輛途觀。
一個年輕女子,如果開了一輛好車,尤其是一百多萬或者五十萬以上的好車,要麼是富家千金,要麼就是一個二奶了。而在霄城市,只要是富家千金的,甭管她爹是大富翁,還是小富豪,都會是有些名聲的,很多人肯定也就會認識她,但二奶就不同了。
洪坤笑着摟過溫夢莎,笑着說道:“我明白了,走吧,咱們上樓,剛纔出了一身汗,上樓衝個涼。”
衝個涼?
溫夢莎頓時誤會了,以爲洪坤是打算拉着她做那事了,心裡又羞又喜,急忙扭扭捏捏地跟着洪坤上了樓。
進了房間之後,洪坤一邊換鞋,一邊問道:“那丫頭不會突然回來吧?”
溫夢莎一愣,隨即就想起了昨天早上的那一幕,她幫洪坤吹出來了,結果卻射了胡九真一臉一嘴。
洪坤溜了,可胡九真卻氣壞了,大發雷霆了一個小時,把洪坤罵了個狗血噴頭,讓溫夢莎好氣又好笑,想替洪坤說點好話,說是洪坤不是故意的,但又害怕更讓胡九真生氣,也就沒說什麼。
聽洪坤這麼一說,溫夢莎頓時忍不住“撲哧”一聲笑出來,說道:“洪先生,昨天早上可是把九真給氣壞了,你走了之後,她可一直罵了你一個小時呢,我見她氣得厲害,也不敢替你說好話。”
洪坤聽了,翻了翻白眼,說道:“活該,誰讓她早不進來晚不進來,非要在那個時候進來呢。”
溫夢莎心裡明白,洪坤其實是故意的,本來洪坤是沒打算抽出來的,那麼就會盡數送進她的嘴裡,肚子裡,卻因爲胡九真的突然闖進來,讓洪坤瞬間改變了主意,這才射了她一臉一嘴。只是,溫夢莎是一個極其聰明的女人,什麼話該說,什麼話不能說透,溫夢莎心裡明白,只是笑了笑,沒有再說什麼。
換了鞋之後,溫夢莎顧不上招呼洪坤,一頭鑽進了臥室裡,卻又很快就出來了,手裡卻多了一身男式的睡衣,說道;“洪先生,他在這裡的衣服,我已經全都扔光了,甭管是他穿過的還是新的,這一身睡衣是我按照你的身高剛買的,也不知道合身不合身。”
這,其實是一件很細微的小事,但是,從這一件很細微的小事中,洪坤能看得出來,溫夢莎對他的心,更能看得出來,溫夢莎的細心。
洪坤輕易就被她感動了,當然也有剛纔在別墅裡的那番話“我告訴你們,我這輩子就跟定洪先生了,就算他以後成了一個叫花子,我也會掙錢養着他”,他伸手接過那套睡衣,只是低頭看了一下,就笑着說道:“合身,很合身,非常合身。”
溫夢莎問道:“要不,你先試試吧,若是不合身了,我再去換。”
洪坤將睡衣扔在沙發上,上前一步,將溫夢莎摟住,柔聲說道:“不用試了,我想試試你的吻技。”
溫夢莎沒想到洪坤會突然這麼對她,沒有絲毫心理準備,登時就滿臉通紅了,而洪坤更是沒有給她任何反應,就吻在了她的櫻脣上。
從洪坤接受了溫夢莎之後,一直因爲她曾經是彭永望的情人而沒能從心底真正接受她,所以,洪坤隨時都可以享受這個美嬌娃,卻一直心有顧慮地沒有出手,最多隻不過是佔佔便宜,昨天早上又讓她吹了一次,固然是洪坤想把他的第一次交給一個身子清白的女人,更重要的原因是他與溫夢莎之間還沒有什麼感情。
想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給一個身子清白的女人,這個念頭洪坤一直沒有改變過,但他與溫夢莎之間的感情,卻在不經意間就悄悄出現了,所以,洪坤這一吻也就代表了這個意思。
溫夢莎是個聰明女人,當然明白這個意思,心情也是激動之極,摟着洪坤的雙手有些顫抖,嬌軀也是有些顫抖,死命地迎合着洪坤的這一吻。
洪坤的吻,不是初吻,他的初吻在七年前已經交給了伊娜娃,世界第一美女。
吻着吻着,洪坤的手就不老實起來,上下翻飛,不一會兒就把他和溫夢莎的衣服全都脫光了,隨後就一臉含笑地說道:“走吧,寶貝兒,咱們來一個鴛鴦浴。”
“嗯。”溫夢莎幸福又羞澀地點了點頭,半癱在洪坤的懷裡,幾乎是被他抱進洗浴室的。
在女人的伺候下洗澡,這種感覺是很爽的,洪坤昨晚在洪昌會所享受了一次,而且是被四個美女伺候着洗澡,但是,感覺卻不如被溫夢莎一個人伺候着舒服,原因很簡單,洪坤跟那四個美女是不認識的,彼此之間沒有任何感情,而他與溫夢莎之間已經開始產生了感情。
因爲想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給一個身子清白的女人,所以,洪坤依然沒有要了溫夢莎的身子,但他跟溫夢莎之間的親熱已經再進一步了,除了那最後的一層,其餘全都做到了。
洪坤雖然沒有對溫夢莎說明,但溫夢莎卻是能猜得出來,除了一些微微的失落之後,她是能接受洪坤的這個想法的。
溫夢莎更相信,雖然她沒有谷黎黎那樣的優勢,但是,她卻比谷黎黎更會取悅男人,她一定能靠自己的魅力和聽話,得到洪坤的寵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