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徐徐睜開眼睛。
身邊沒有貝小諾。他以爲昨天的一切只不過出於幻覺。或者是一個美麗的夢而已。
房間的陳設和他這幾天住的旅館迥然不同。漸漸的, 混沌着的他徹底清醒過來。
一骨碌從牀上爬起來,環顧四周。屋子裡寂靜無聲。除了他以外,沒有人跡。
枕邊, 有幾張紙, 上面了了草草寫滿了字, 莫言急不可耐讀了起來:
大叔:
原諒小諾不辭而別。
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 我和爸爸已經在飛往美國的空中了。
我知道你一定會很生氣我的離開, 可是,很早,我就決定了這一天。
爸爸安排我到美國學習, 雖然我一直拖延着,可他一直很堅持。而我和他交換條件是, 把天藍海藍的男一號給你。他答應了。
大叔, 我早都告訴過你, 十歲起我就喜歡大叔。雖然爸爸,媽媽, 哥哥都說我那是小孩子的迷戀,一會兒就忘記了,可是,一轉眼,我居然迷戀大叔八年。
漫長的八年。當我最孤單的時候, 是你陪着我度過。每當想起你, 心裡總是暖暖的。
而我在片場, 第一次走近大叔, 當第一次真正看到生活裡大叔的摸樣, 看見你一個人坐在片場的角落,眼睛黯然看着徐亦然的樣子, 我的心好像被刀颳了一下,很疼。
我直覺大叔過的不好,我想你過得好一點。想你和喜歡的人在一起;想我很想你像演“十七歲天空”一樣的紅,不不,比那個時候還要紅;我想你還能無憂無慮的笑着,眼睛裡沒有一絲陰霾。
所以,我做了一些傻事。我還想離你近一點,連大叔對我很兇很冷淡的樣子,我都很想看到。所以一次一次,我死皮賴臉跟着你,看你明明很兇眼睛裡面卻不自覺流露出很溫柔的東西,看你明明喜歡和我一起卻裝作很討厭我的樣子。
真是彆扭的大叔啊。
自己都不知道在幹什麼。當離開的日子也越來越近,我卻不知道爲什麼,越來越捨不得大叔。
真沒想到大叔居然會說愛我。當你對我說愛我,願意供我讀書,養我的時候,我真的很感動,也很難過,也是那個時候起,我才發現,我對大叔再不是迷戀了,而是,比迷戀更深,更深的......
我很害怕,我不知道怎麼面對自己的感情,也不知道該如何面對大叔的感情。畢竟我還小。雖然很捨不得,可是我想馬上從你身邊逃開,可是忍不住又去問戴琳姐姐你的事情,遇到你的時候,心跳的很厲害,原來迷戀和愛真的很不同。迷戀一個人,也許會不顧一切會那人做一切事,愛着一個人的時候,卻忽然什麼也不敢做了。所以我對你故意冷淡,折磨你的時候我的心也很疼。
沒想到你會追到這兒,這兒是我外婆的家,充滿了我小時候的回憶,本來就看一看就走,沒想到居然可以和大叔......
對不起,我寫的很亂。記得大叔說過,我還小,還是對感情只有三分鐘熱度的年齡。你會等我有恆久的耐心的一天。
所以我走了,大叔,想給自己一段時間靜下心來學習,學會不依靠任何人,爸爸,大叔都不靠的活着。學着能自己養活自己。
學會對感情有恆久的耐心。
對未來有信心。
這些都是大叔給我的勇氣。
三年。我想給彼此三年等待的時間。不見面,不聯繫,各自加油。三年後,我二十一歲,大叔三十歲。那時候,大叔的事業一定會蒸蒸日上,拿獎拿到手軟。(加油,你是最棒的,我絕對相信自己眼光。)
而那時,我雖然不會像大叔一樣了不起,可是也能在自己的領域裡學會獨當一面,靠自己能力活着。
到那時,如果大叔還沒有忘記我,我也沒有忘記大叔;如果到那時大叔還喜歡我,我也學會用恆久的耐心愛着大叔,我一定會回來,回到大叔身邊。
寫到這裡的時候,我很想哭,掉頭看看大叔睡着時候安靜的臉,心裡很難受。請大叔別恨我。
畫一支我和媽媽最喜歡金盞花送給大叔。
記得問過你,金盞花的花語是什麼。
它的花語是,迷戀,忍耐,離別,愛,憂傷。它裡面包含着八年以來,貝小諾這個人對你的全部感覺。
再見,大叔。
大叔,再見。
小諾匆筆。
寫滿字的紙上坑坑窪窪,可以想象,小諾是如何邊寫邊哭的。
莫言看着那些潦草的,言不達意的句子,心如刀割,握住手中的紙,慢慢蹲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