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前面的,你皮褲掉了

石窟裡,橫七豎八躺着二十來個小孩,一片薄薄的破了幾個洞的獸皮蓋住七八個小孩,其他沒被蓋住的要麼有自己的獸皮被,要麼就縮在一旁,不管是有被子蓋的還是就這麼縮在邊上的,都睡得很沉。

因爲許久沒做過清理,睡的人又多,洞裡有一股難聞的氣味。周圍鑿出來的通風口處有陽光透進,勉強讓陰暗的洞裡有了些許光亮。

洞內靠邊上的一處,通風口下方,一個穿着破爛獸皮的小孩子睡在那裡,不過,與其他小孩不同的是,在他旁邊還睡着一隻快跟他差不多長的大狗。

邵玄睜開眼,看看已經照到肩膀處的陽光,揉了揉眼睛,爬起來收拾身下鋪着的乾草。見到邵玄的動作,旁邊那隻原本閉着眼睛的大狗就迅速起身,乖乖蹲在旁邊,以便讓邵玄將剛纔壓着的乾草收拾起來。

捆好乾草之後,邵玄一手提着那捆乾草,一手牽着狗繩,走出洞口。

莫名其妙來到這個如原始部落一般的地方,成爲這個位於荒山野嶺中的部落裡的小屁孩,這具身體的原身很瘦弱,大概是生病沒能熬過來,從邵玄在這身體上醒過來到現在,已經過去大半年了。再不習慣,也只能咬牙撐着,活着纔是最重要的。

邵玄從沒想過會真的來到這樣一個地方,這裡跟曾經所瞭解的石器時代的原始部落有很大的不同,這裡的人外貌看起來沒多特別,但本質卻不然。

見過一個普通人單手托起水缸大的石頭還能屁事沒有地在街上遛彎嗎?

見過普通人不借助其他工具一躍三層樓高,從十來米的樹上跳下來還能穩穩站住嗎?

反正上輩子邵玄沒見過,這輩子……每天都能見到!

至於剛纔出來的那處石窟,原名叫“伏牛洞”,因爲洞看上去像是一隻被揍趴下的牛,名字是被當年部落的“巫”取的名,不過近千年過去,歲月更替,部落繁衍生息,都在外面自建房屋了,這個洞最後被用作收留部落的孤兒,從而也被部落的人們稱爲“孩兒洞”,那裡住着的孩子都是沒有親人照料的,部落的人也不願意收留,總的來說,“孩兒洞”就是部落裡的孤兒院。

邵玄來到這裡之後,就沒有見過其他部落的人,聽說,這處山脈就只有他們“炎角”一個部落。

孤立的部落,自給自足的生活。

牽着狗,邵玄慢悠悠走着。

沒多久就見到一個個大小不一的木屋,其中也有部分是用木頭和石頭、草泥等造的,相比起前者,木石建造的屋子要稍微大一些,看上去也要堅實一點,這些屋子算得上是近山腳這一帶的豪宅了。

不管是那些木屋還是木石“豪宅”,在邵玄看來都是簡陋得不像話的建築。不過,在這裡呆久了之後,邵玄還挺渴望有個屬於自己的木屋的,只是,現階段無法實現。

這個時候,已經有人出來了活動了,男人們已經拿着自己的石制工具出來打磨,方便下次狩獵的時候將石刀帶出去,女人們也有自己的活,縫製獸皮、曬制食物等。

邵玄經過的時候不少人視線往那邊飄,不是看邵玄,而是盯着邵玄牽着的那生物,眼中帶着貪婪垂涎之色,嚥着唾沫。在他們眼裡,邵玄牽着的就是一大塊肉,足夠他們吃幾頓的,早起勞作還餓着肚子的人眼睛都綠了。但大家在看到那隻脖子上戴着的東西之後,還是不甘地忍住了過去搶奪的意圖。那是“巫”的紋牌,意味着那只是巫的東西,他們不敢動。在他們眼中,邵玄也就是幫巫看着那匹狼而已。

是的,跟在邵玄身邊的其實是一匹狼,生於山脈之中,只不過它幼年時候被一位部落裡外出狩獵的戰士碰到,帶回來給邵玄吃,而恰好那時候部落的巫經過,留下了一塊帶着巫紋的紋牌,便離開了,邵玄給那匹狼取名爲“凱撒”,也是邵玄上輩子養過的狗的名字,他將凱撒當狗一樣養在身邊,直到現在。

這裡的人思維很奇怪,明明相當敬重巫,見到巫給了一塊紋牌與邵玄之後,對邵玄的態度卻並沒有多少轉變,不同的也只有忍着不去將凱撒宰了吃而已,至於其他的,該咋咋地,畢竟巫也沒說讓大家去幫邵玄。巫那樣的大人物,哪有時間去理會個孩子,時間一長,大家也就習慣了有這麼一個帶着狼的孩子了,凱撒從一個牙沒長齊的幼崽到現在這麼大,巫就沒再出現過。

只不過讓近山腳區的人納悶的是,邵玄爲什麼叫凱撒狗?

狗又是什麼?

這個疑問並沒有持續多久,因爲大家沒去在意了,懶得去在意,去忙更重要的事情——食物。

邵玄對於周圍的視線已經習慣,若無其事牽着凱撒繼續走,部落裡的人就算貪婪也不會去搶巫的東西,就如石麒說過的那樣,巫在部落裡的地位相當高。至於爲什麼那位居住於山上那片“權貴區”、地位在部落數一數二的巫,會給邵玄這個睡“孩兒洞”的存在感低微的人一塊貴重的紋牌,歸結於邵玄當時提過的一個詞——“飼養”。原本那時候邵玄說的是將還是個小狼崽的凱撒養大一點再吃,而碰巧經過的巫聽到了,讓邵玄將它養大,爲了防止部落的人去搶奪,巫留下了一塊紋牌,牌子被套在凱撒脖子上。

那位“巫”對於飼養很感興趣,但這大半年來那老頭卻從未出現過。所以,邵玄對於那老頭的印象是——不負責任的老神棍。當養狼很容易嗎?每天被周圍那些眼冒綠光的人盯着,沒個強大的心理承受能力早就成神經病了。

總而言之,養凱撒完全因爲一個偶然。

生活何其艱難!雖然孩兒洞那邊食物都是由部落解決,但還是餓啊。

邵玄無奈地嘆了口氣,看向前面,然後眼角一抽。

前面有個人扛着根石棍,兩米來長形狀如棒球棍一般卻要粗很多,這玩意兒夠厚重,按邵玄上輩子的標準來講,就算能扛起來也相當吃力,但那人卻像只是扛着個普通鋤頭似的輕鬆,慢悠悠打着哈欠往山上走,大概是要去跟他們狩獵隊的人商議狩獵的事情。

這就是這裡的人,正常人。至於邵玄,他現在屬於尚未覺醒圖騰之力的弱勢羣體,等他成長到十歲左右覺醒了圖騰之力,才能算得上是部落裡擁有外出狩獵能力的普通戰士。圖騰之力,是部落衡量能否成爲狩獵戰士的唯一標準。

至於到底什麼纔是圖騰之力,邵玄不清楚,也許到時候就能明白了。

此刻,走在邵玄前面的那位扛着石棍還一副沒睡醒樣子的大叔壓根沒察覺到他穿着的獸皮做成的皮短褲快滑到膝蓋了,光天化日之下若無其事地遛鳥。周圍的人見到也沒啥反應。

邵玄忍了忍,還是出聲道:“前面那位扛棒子的大叔,你皮褲掉了!”

走在前面的人在邵玄喊第三聲的時候纔打着哈欠轉過身,往邵玄那邊掃了眼,視線在凱撒身上停留了約莫半分鐘,才垂頭看看滑落的褲子,然後淡定地提褲子,系皮繩,繼續扛着棒子往山上走。

邵玄沒再多嘴了。

對部落裡的人而言,禮義廉恥?那是什麼玩意兒?能吃?不能吃你說個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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