擄走那位小姐簡直是輕而易舉的事情,當那位小姐死前最後的畫面就是兇手竟然跟她一模一樣……吃驚的‘你’還沒有說完,就斷氣了。
曲一曉用非常殘忍的手法殺了那位未出閣的十五歲少女,然後毀屍滅跡,最後打扮成那小姐的模樣,露出天真爛漫的笑容緩緩離開。
上空,轟隆一聲,看樣子是要變天了。
很快,首領將這件事書信給了百里長生,百里長生回信只問了一個問題,“關於這個換顏蠱的事情”。
易容術和換顏蠱併成爲天下兩大奇術之一。
南宮血在玉傾歡入門的時,就已經知道苗疆的換顏蠱一事,對於這個蠱南宮血也不清楚,所以玉傾歡也鮮少知道。
“你說她下一步怎麼走?”玉傾歡顰眉,性情大變的曲一曉很難用尋常人的心思猜測她了。
“換一張臉。”百里長生看着首領的來信,“換顏蠱的蠱蟲嗜血,想要長期保持容顏不變,三日一次用鮮血敷臉,以便於維持蠱蟲的生命。”
換一張臉,換一張誰的臉?
玉傾歡唯一想到的就是孩子們的安慰,“她肯定恨着我們,不凡和大寶那邊你要派人盯着啊!實在不行你就讓他們回來!”
玉傾歡一想到曲一曉的殺人手法,最擔心的就是孩子們的安慰,百里長生見自己妻子擔憂,點點頭道,“好,我這就去把他們接回來。”
百里長生在經歷諸多事情之後,這全世界沒有比他妻兒還要珍貴了。
見百里長生同意,玉傾歡這才鬆口氣。
他們不知,曲一曉已經喬裝易容成大家閨秀的小姐,回到了陌生的府邸,在這裡,她是受盡寵愛的掌上門診——朱茉莉。
“小姐?”
“嗯。”
“你沒事吧。”
“沒事,就是覺得累了。”曲一曉怕露出蛛絲馬跡,惹得住家人猜疑,畢竟這是在南詔的朱家。
南詔,他們的眼皮底下,自己不能有半分的馬虎。
大寶和不凡終於回到了南詔,
其樂融融的一家人圍坐在一起吃團圓飯,玉傾歡心情很開心,喝了不少的果酒,然後和百里長生在牀上醉生夢死。
“歡兒——”
玉傾歡迷迷糊糊的聽見有人叫你自己,可是周圍的熱水太舒服了,讓她有一種完全不想動彈,最後,在男人有力的撞擊下來,玉傾歡終於醒來了,摟住他的脖頸,“等這件事過了,我們就生個孩子。”
“嗯,爲夫會很努力的。”
“你……輕點……”
“是嗎?那好……”
“你,你重點……”
整個晚上,百里長生都在折磨着玉傾歡,樂此不疲。
朱茉莉是個訂婚的人,婚期還有三個月。
曲一曉見過朱茉莉這個未婚夫,彬彬有禮,是個風度翩翩的才子,心中一動。
身邊的丫鬟已經開始懷疑了她的身份,雖被曲一曉給糊弄過去,可這不是長久之計,於是心生一計。
“朱小姐。”男子遇見朱茉莉,心神盪漾道。
朱茉莉笑眯眯道,“今日真巧,表哥這段時日可好?”
男子點頭。
茶樓,朱茉莉和男子飲茶之後,一個不漏痕跡將男子的茶盅打碎,“唉,我似乎什麼事都做不好。”
丫鬟看一眼自家小姐,她家小姐以前不是這樣子的,怎麼突然就變性了,感覺根本就不是她家的小姐了。
“我去去就來。”曲一曉飄然而去,丫鬟自是要跟着她,隨後又打發了丫鬟回去幫自己取東西。
約莫一刻鐘之後,曲一曉上樓,見二樓自己的雅房外圍觀了很多人,大家均是議論紛紛。
“真是太傷風敗俗了,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做這種勾當,真是——”
“這不是和朱家小姐定親的男子,那個是她的丫鬟……”
“最討厭勾引主子的賤人,我若是她的小姐,亂棍打死了她的好。”
“朱小姐?”衆人驚呼,就見曲一曉站在人羣后面,人羣自動讓開道來,曲一曉走到門口一看。
丫鬟和
公子衣衫不整,而公子的小廝跪在地上快哭了!
“小,小姐……奴婢……”她是個丫鬟,這件事她是個受害者,是對方先對自己動起手來,她根本就沒有勾引對方。可是她不能說,一旦說了自己未來姑爺的不好,日後肯定會讓自家小姐和他產生嫌隙的。
所以,丫鬟什麼都不說,抿嘴。
而她的不解釋,在衆人看來就是的她的主動,人羣中的吵鬧聲更響了。
男子卻是個敢作敢當的,臉色愧疚的那一眼曲一曉,“這件事因我而起,是我情不自禁的做出不要臉的舉動來!若是朱小姐還願意與在下成親,在下感激不盡,若是不願意,在下也不會勉強朱小姐。”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曲一曉,幸災樂禍,同情,看好戲等等的目光中,曲一曉收斂了悲切,“從今天開始,你酒不是我的丫鬟了,你就跟着表哥,我在這裡祝你們兩人,和和美美,白頭到老。”
男子臉色一變,卻也沒有說什麼。
丫鬟吃驚的看着曲一曉,“小,小姐。”
曲一曉擺手,“我現在已經不是你的小姐!”說罷轉身離開,丫鬟跟上來被她擋了回去。
這件事鬧的是沸沸揚揚,曲一曉則是將自己的養的貓咪殺了,將血塗抹在臉上,然後毀屍滅跡!沒有了貼身丫鬟礙手礙腳,她整個人的心情都愉悅了。
“母親,我現在不需要貼身丫鬟伺候,就讓人在外候着吧。”
“我可憐的女兒啊,母親一定將那個賤蹄子皮給扒了。想要嫁人,做夢去吧。”
曲一曉懨懨的聽着,朱夫人見她精神不濟也不再說什麼!可是——往往事與願違。
小半月過去了之後,被男子帶回去的丫鬟竟然懷孕了,男子是獨子,終於給那個丫鬟給了名分。
曲一曉聽着,只冷笑一聲,躺在牀上擡手譏笑,“男人,沒有一個是好東西的。”
經過了快一個月,真正朱茉莉屍首被發現,可惜分屍找不到頭,仵作斷定,“年紀約莫十四五歲,還是個有錢人家的小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