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朝歌本身就是一個極爲聰明的人,只是因爲和龍薇之間十多年的情事糾葛,陷身其中難以自拔,一時間迷失了方向而已,此時想通了其中的一點,就是一通百通。
時間差不多八點半左右,馬路上的車子雖然比較多,但是已經過了下班的高峰期,沒有發生擁堵的現象,黎朝歌開着自己掛着特殊牌照的路虎橫衝直撞,不斷的超過一輛又一輛的車輛。
T市作爲國際化大都市,有錢人很多,喜歡在馬路上飆車的貴公子也很多,但是,像是這種掛着軍區牌照的車子卻是很少。
路面上的交通因爲路虎的緣故接近於半癱瘓,但是車主們看到一騎絕塵而去的路虎,卻是沒有太多的廢話,這就是處於權力巔峰的好處。
龍薇左腳膝蓋受了傷,沒辦法將車子開的太快,大概十來分鐘就被黎朝歌給追上,龍薇透過後視鏡看到後面那輛瘋狂的路虎,微微嘆了口氣。
龍薇的性格算不得嬌柔,她的人生經歷對一般的女人來講,算的上是一段傳奇,即便這個傳奇永遠都是暗無天日的。
龍薇嘆了口氣,也不再逃避,將車子開到路邊,停下,黎朝歌見到現代車停下之後,這才鬆了口氣,趕緊將車子開過去,放下車窗,就看到現代車裡那張素顏的臉,他咧開嘴大笑了一聲,很是開心。
突如其來的笑讓龍薇一瞬間有些不適應,過了有那麼一會,她纔回應的,嘴角扯開一抹僵硬的弧度。
黎朝歌吹了一個口哨,笑道,“美女,有時間嗎,請你一起吃頓飯。”
他說話的神態很是輕佻,再加上是坐在鋼鐵怪物一般的路虎車裡,很有一種彪悍的紈絝氣息。
周圍經過的一些小美女們本來見着是難得一見的路虎很是好奇,紛紛湊過來圍觀,一聽到這話趕緊跑開,好像跑慢了那麼一點,就會被搶回去當壓寨夫人一般。
龍薇知道黎朝歌的性格,雖然算不得多麼端正,但是家教使然,即便是有點痞氣和匪氣,卻也不可能這麼的輕佻。
龍薇知道這是黎朝歌在故意給兩個人制造一種融洽的相處機會,會意之後微微一笑,眸光流轉,點頭道,“好啊。”
佳人一笑,傾國傾城,不說龍薇本就是難得一見的美女,就算不是,也是情人眼裡出西施,直讓黎朝歌看的呆了。
黎朝歌后知後覺的拍了拍副駕駛座位,對龍薇招呼道,“上來我這輛車子吧。”
“那我的車呢?”
“一會我叫人過來開走吧。”雖然這裡不是停車的地方,但是罰單之事也懶的管那麼多了。
龍薇猶豫了一會,點了點頭,這段時間她也過的很不安,內心深藏恐懼和不安,雖然上次在明城大酒店黎朝歌的所做作爲讓她很是厭棄,但是一想起這一切不過是自己咎由自取,心底便好受了許多。
她推開車門緩緩走出來,黎朝歌這才發現她的左腳膝蓋上綁着一層厚厚的紗布,她走路的時候左腳基本上不能動彈,完全靠一隻右腳在慢慢挪移。
黎朝歌的心狠狠的痛了一把,立馬打開車門鑽出去,不等龍薇反應過來,就將她給抱了起來,彷如珍寶一般的放在了副駕駛的位置上。
龍薇的臉頰上飛起兩抹紅雲,嗔怒的瞪黎朝歌一眼,輕輕咬了咬嘴脣,不悅的道,“你怎麼能這樣,我都沒允許你抱我。”
黎朝歌哈哈大笑,也不以爲意,問道,“想去哪裡吃東西,我帶你去。”
龍薇嘆了口氣,“隨便你吧,T市的變化太大,很多地方我都不怎麼熟悉了。”
一聽這話,黎朝歌很有同感,感慨了一聲,“是啊,變化很大。”
龍薇見他如此模樣,心裡想着,變化的不只是這座城市,還有我們,不過這句話,她卻是沒有說出口。
黎朝歌想好一個地方,開着車子上路,龍薇顯得有些侷促,大概是不太適應和黎朝歌在一起,黎朝歌透過後視鏡偷偷的看了她幾次,知道她心裡有芥蒂,也就沒多說什麼,他熟練的拿出一張碟片,塞到車載DVD裡,列農粗獷的嗓音,緩緩充斥滿整個車廂。
龍薇有些怪異的看黎朝歌一眼,問道,“你怎麼也聽他的歌了,不是不喜歡嗎?”她記得以前黎朝歌聽列農的歌的時候總是說那根本不叫唱歌,而叫鬼哭狼嚎。
黎朝歌摸着鼻子笑了笑,沒有正面回答她的話,而是迂迴道,“你知道的,有些事情,是會發生變化的。”
“是啊,你變了。”
“那你變了嗎?”黎朝歌問道。
龍薇的眉頭微微蹙起,緩緩點了點頭,黎朝歌便嘆了口氣,他雖然是一個極爲擅長表達個人情緒的人,但是情緒和情感雖然只是一字之差,卻是差之千里。
之所以從不喜歡到發瘋一般的喜歡列農,並不是因爲列農的歌有多麼的好聽,而只是,因爲慣性,喜歡上了龍薇喜歡的東西罷了。
龍薇的愛好與一般的女人不太一樣,雖然她也對奢侈品很感興趣,但是卻遠遠未到癡迷的地步,相反的是,龍薇喜歡格鬥,喜歡重金屬音樂,喜歡槍械……這完全不是一個小女生能夠喜歡的東西。
不過這些話,黎朝歌並沒有直接說出來,但是他知道,龍薇是個聰明人,通過一些小細節,是能夠知道他心裡所想的。
龍薇薄脣微微抿着,她並沒有直接去看黎朝歌,但是每每看到後視鏡裡黎朝歌偷偷看她的場景,耳根子就是微微一紅。
擺放在膝蓋上的雙手,有些迷惘的微微絞動着,似是迷惑,又似是無助。
龍薇在接到黎朝歌的電話之前,其實已經買好了機票準備返回美國,事實上,如若不出意外的話,這個時候她應該已經在飛機上了,明天一大早就會順利到達美國。
但是鬼使神差的,連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想的,在接到電話之後,她居然將機票給撕掉了,而後一個人費勁的開着車子來和黎朝歌見面。
她左腳的膝蓋受傷,開車的時候很不方便,稍稍一磕碰,就是痛的刺骨,但是她本就是一個極端倔強的人,就算是痛,也會強忍着給別人一個笑臉。
只是,在車子到星巴克之後,通過落地窗看到黎朝歌坐在那裡發呆的樣子之後,龍薇的心裡就是一個咯噔,猶豫起來,或者說是想逃避。
她不知道自己怎麼會有這樣子的想法,有可能是看到黎朝歌安靜的坐在那裡
,焦躁不安等待的模樣,讓她的心扉悄然之間打開了一扇窗戶吧。
龍薇看起來有些憔悴,蹙起眉頭的時候,更是我見猶憐,黎朝歌恨不能將龍薇摟在懷裡裡,好好的安慰一番,但是他知道,如果他敢這麼做的話,以龍薇的性子,一定會反手甩他一個耳光。
黎朝歌心底一時間遲疑起來,他在找一個突破口,想要打破兩個人之間相處的僵局,可是想了半天,卻不知道該說什麼的好。
他算不上是一個傳統的男人,這些年龍薇不在身邊的時候,流連花叢是經常做的一件事情,哄騙女人更是得心應手,但是,在面對龍薇的時候,黎朝歌卻是發現自己變笨了,就像是感情上的初哥一般,笨手笨腳的,連話都不敢多說一句。
列農粗獷的嗓音在車廂內飄蕩着,重金屬音樂刺激而狂暴,給人一種撕裂的衝擊感,不過,兩個人的心思都不在音樂上面。
龍薇沒注意到黎朝歌的窘迫之狀,她微微低着頭,露出一小截白皙的脖子,有些柔軟,又有些倔強。
“對不起。”
“啊……”龍薇猛然擡起頭來,以爲是自己聽錯了。
黎朝歌早就料到她會是這麼一個反應,但是既然已經決定道歉,他反而有了膽氣,認真的道,“小龍兒,我爲上次在明城大酒店的事情向你道歉,是我太沖動了,給你造成的傷害……”
話還沒說完,嘴脣就被龍薇伸手捂住,龍薇慌亂的搖了搖頭,“你不用說了。”
明城大酒店那件事情對她來說本來就是一段灰色的記憶,恨不能忘卻,卻怎麼也忘不掉,雖然黎朝歌並沒有撕開傷疤撒鹽的意思,卻還是讓她有點受不了。
黎朝歌苦笑着移開她的手,接着道,“我知道有些話說不出不太好聽,你也不想聽,但是我是真的想跟你說一聲對不起。”
他的話語誠摯,眼中充滿了真誠,說完之後,癡癡的望着龍薇,一副將自己的命運交給她裁決的模樣,有不安,有愧疚,卻無比的堅定。
他這樣子讓龍薇就算是有心閃躲也躲不掉,龍薇只能擡起頭和他對視,沒有說話,眼淚,卻是簌簌的落了下來。
“你沒有對不起我。”她聲音哽咽的道。
“是我對不起你。”黎朝歌認真的道。
“不,是我錯了。”龍薇死命的搖着頭。
“小龍兒……你……”黎朝歌拉了拉龍薇的手,滿臉的心疼。
龍薇用力的將自己的手抽出去,也不知道哪裡來的力氣,無比大聲的道,“黎朝歌,謝謝你請我吃飯,但是我想起晚上還有點事情,你就在這裡放我下車吧。”
黎朝歌怔怔的看着她,知道她是在躲避他,不由嘆了口氣,卻沒有勉強,也沒有說送她回去之類的話,因爲太多的話語,一面撕破了表層的僞裝面具,就會變得鮮血淋漓。
雖然不捨,但是他還是點了點頭,將車子在路邊停下,打開車門,龍薇鑽出去,拖着步子,緩緩離開。
黎朝歌的視線在她身上停留了一小會就收了回來,他沒有去送她,只是心情卻格外的沉重,黎朝歌從口袋裡掏出一根菸,點燃,狠狠的吸了兩口,無比沮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