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出門

理想國的小小騷動,對數個天文單位之外的夏吾暫時沒有任何影響。對於“社會”來說,“天文單位”這樣的距離還是太過巨大了。

就連光都需要十幾分鍾才能走完的距離,對於“物種”這種概念來說,簡直大得毫無意義。被聖逐投放到地球上的異鄉民之中,都有很多對人類的這種詭異的擴張行爲表示不理解。很多中世紀來的異鄉民會認爲,“君主”將“子民”送往其他世界,讓他們自立成政體,毫無益處。而來自於初步工業化文明的異鄉民則會估算從外星球開採資源的成本、或者外星球的生活成本。

當然,到這裡就爲止了。聖逐不希望地球繼續獲得平凡宇宙的技術——對於聖逐來說,人類在“魔法”這條科技樹上攀登就好了。平凡宇宙的科技對他們來說平平無奇,地球所能觸及的部分絕對是“已知”。只有魔法纔算是需要聖逐研究的“未知”部分。

至於更原始文明的異鄉民——他們基本上不能正確的理解“星球”“宇宙”之類的概念,最多也就催生出一些很奇幻的宗教設定。

現在的夏吾則幾乎沒有想過這種事情。他尚且沒有弄明白這份距離給了他怎樣的保護,也不怎麼在意這份距離帶來的現代性問題。

少年拎着錢光華的衣服領,對着喬爾喬神父打了個招呼,就出門了。

錢光華被一股風推着走。被夏吾控制着的風有些怪異,近似粘稠。錢光華有些哭喪着臉:“哥,哥,你找約翰那小子不就行了嗎……跟你出門這種事情,約翰比較拿手吧?”

夏吾有些不滿了:“嘖,華仔啊,給你個機會讓你跟着主角撿漏你還不願意了……你這種人啊,活該、活該……活該什麼來着?”

一時之間他還真想不出什麼惡毒的話。畢竟主角小弟也是爽文的“爽”所涵蓋的一部分,他可不能讓錢光華落入什麼惡毒的境地——如果這種事真的發生了,說不得還得他出馬解決,費時又費力。

至於老男人最害怕的“活該單身”“活該受窮”之類的話,對青少年又沒什麼太大的殺傷力。十二三歲這個階段,男孩們還是堅定的認爲和女孩子玩很丟人咧——這一點倒是超越了時空和社會環境,比大多數自以爲“普世”的觀念來的“普世”。

另外,在部分題材的作品裡,“男配沒有交配權”可是常識。在徹底排除自己的故事有後宮傾向之前,讓小弟獲得交配權是很危險的事情。

不過話說回來了……如果自己真的是個什麼後宮王,這個時候拎着的就應該是個女孩了吧?

“嘖,也就是說現在還不能確定該不該給我的小弟們交配權嗎?”

夏吾嘟嘟囔囔的,卻讓錢光華的臉都綠了:“交配……五哥你在想什麼啊啊啊啊!”

十二、三歲,差不多也到了可以開黃腔的年紀了,甚至在神父的教導下,他們還知道不能對着年紀更小的弟弟妹妹談論這種事情。

但就像剛纔說的,雖然大家都懂大人們很喜歡這種事,可大家都覺得挺丟人的。

這些孩子得再長個兩三歲,才知道吹噓自己那方面的能力或魅力不丟人,反而有一點小爽。

其實錢光華倒也不是很排斥和夏吾出門。自從跟五哥打擊小流氓以來,他也成爲了孤兒院的傳奇人物,風光得不得了。他一點也不懷疑五哥的身手——這一點已經通過孤兒院周邊街區越來越低的犯罪率證明了。【當然,“犯罪率降低”只是一個比喻,軍閥政府的警察也沒那麼多閒工夫到這裡來統計犯罪。】

但是,他怕五哥掉鏈子啊!

五哥這個人怪得很啊,對自己人很隨意,很放得開,但是卻異常的心慈手軟。最開始的時候連強盜都捨不得打。

除非被逼到忍無可忍。

嗯,沒錯,在約翰和華仔眼裡,五哥就是一個表面上有些蠻橫的聖母心男人,除非有人把他逼到100%的負極,讓他發瘋。

那個時候,五哥下手就會很殘暴。

除了不怎麼殺人之外,夏吾手段真的很駭人。他倒是可以操作血液供給敵人體內的脆弱器官,但夏吾通常不這麼做。這卻是因爲,操縱別人的體液會產生和別人親密接觸的“超常感覺”,而夏吾作爲實驗動物殘留的潔癖非常厭惡這一點。

對於夏吾所擁有的這種超自然能力來說,意志是能左右能力的形式甚至是強度的。這種厭惡感,就客觀上造成夏吾難以操控他人體液,進而打出那種“表面上看不出什麼傷”的戰果。

除非情況緊急到他將“乾淨”這件事拋到腦後——也就是生死一線間。

但夏吾也不打算用生死一線的事,來訓練自己對人類的抵抗能力。

畢竟主角光環只是保他不死,而不保他不痛。

自己皮子要是被小刀劃拉一下,那得難受一兩天啊!

兩個人走了好幾公里,纔到公交站。畢竟這個地方需要公交車的人羣並不多。周圍的房子普遍很低矮。夏吾小心翼翼的翻上了靠近車站的一座小屋——這裡的小心主要是指不能扯壞住戶們用來遮風擋雨的塑料布。

在這個時代,技藝精湛的織布工所織出來的手工麻布,質量都在全方位被塑料布吊打。甚至只要去垃圾堆淘一淘,從北迴歸線那邊飄過來的垃圾之中找到幾張一次性塑料餐桌布,洗一洗,就能當建築材料用了。一層塑料再用泥巴一糊就行,講究點的就多弄幾層塑料。

儘管郇山一直聲明自己生產的是可降解有機塑料,但論降解速度,天然材料的布料還是吊打這些可降解塑料。

如果不是這些一次性塑料布透氣性實在是太差,或許它們還能包攬這座城市的所有服裝。當然,事無絕對。很多女性花花亮亮的中短裙,前身很有可能就是破掉的浴簾之類的。

這座房子的隔壁倒是比它稍微強一點,再隔壁一家居然還是磚石結構的,頗像是日本省很喜歡的“一戶建”。

一股突如其來的狂風在屋頂上掃過。幾隻正在交配的撲棱蛾子被直接吹飛。其中有幾隻身上有鮮豔的花紋,感覺上有幾分像是郇山基因技術的產物——或者是基因駭客做過手腳的破解版昆蟲?但無論如何,都不像是自然的生物。

當然,也有可能是某種“理應是小概率”的突變產物?

反正在這個統計學大概失去意義的地方,小概率事件也未必真的是小概率了。

夏吾這才小心的落腳。

“爲什麼不去公交站啊……”少年阿華生出了一絲不好的感覺。

五哥是個好人沒錯,但是腦子似乎有點問題。你真的很難猜出五哥接下來要幹什麼。

“逃票。”夏吾很鄭重的說道。

“那個……你不是問神父借了登記卡的嗎?”

華仔膽戰心驚。畢竟控制公交車的可是黑幫,而且人家要價也不是不合理,所以,逃票是真的有被砍死的風險的。

夏吾倒還真的不怎麼怕黑幫。

如果黑幫之中沒有能力正好剋制赫胥黎所掌握魔法的法師,那麼赫胥黎一個人就可以表演無雙割草——他砍黑幫真的不比割草累。

而赫胥黎都沒辦法砍死他。

在這個基礎上,他是真的不怕被人砍死。

“登記卡上面的次數也是有限的,能省就省。”

登記卡就是一種印滿格子的小紙片。你搭一次車,售票員就會給你在登記卡上的一個格子裡打個孔。格子滿了就說明次數用完了。喬爾喬神父偶爾要出門,或是採購,或是調解一下週圍的事情,所以特地買了登記卡用。

錢光華悲鳴:“爲什麼要在這種毫無意義的地方節約啊?”

這個低吼,地面突然發出轟隆隆的響動。

公交車來了。

公交車需要拖的重量遠遠大於普通的小型車輛。這種大型公交車就不是魔法發條可以帶動的了。或者說,能夠拖動公交車的魔法發條當然存在,但用那種魔法發條來驅動公交車,就好像用豪車引擎驅動公交車一樣不可理喻。

賺不回錢啊。

所以,這裡就是用大象拖動公交車。

兩人面前的,是一頭經過基因修飾的大象。大象的耐力不是特別好,沒辦法長時間高強度的奔跑。但是在這個基因修飾不比做菜難多少的時代,也沒幾個人會用原生態的大象。

這一頭大象也不知道是不是移植了部分馬的血統,心跳比一般的大象要快許多,腳上也生出了厚厚的角質。當然,自然狀態之下,大象這樣巨大的生物不會有這樣快的新陳代謝,不然它鐵定會活活熱死——這是表面積增長與表面積增長不成比例的幾何法則所決定的。

所以,這頭大象背上還有一個金屬裝置,嵌入肉中的。這是一個製冷機,利用大象一些肌肉的伸縮,實現原始的焦耳-湯姆孫效應,將熱量排出大象的體外。

順帶一提,這東西並不考慮大象的舒適感。

望着這頭背後偶爾噴出一縷蒸汽的畜生,錢光華陷入沉思:“我們真的要省這一筆錢嗎?”

“昨天不是虧了錢嗎?今天省回來咯。”

“五哥,你果然記恨我們不讓你去搶回來那筆錢是吧——噫!”

公交車駛過的瞬間,夏吾就帶着錢光華跳上了那二層公交車的頂棚。

原本這裡生產的公交車是沒有頂棚的。只不過很多時候,赤道的太陽實在是太毒了,二層不加頂棚有點影響生意,所以有些人就在二層上焊了個支架,用粗布做了個遮陽的棚子。

夏吾用大氣的流動減緩了衝擊,但兩個小孩子體重依舊將粗布頂棚壓了下去。錢光華感覺到自己的腳下一陣騷動。他低聲說道:“咱們怕不是被發現了……”

“不用怕,他們也不想損壞這層粗布頂棚,所以多半不會衝上來砍我們的。”

一支尖銳的長柄鐵鉤突然從駕駛室裡伸了出來,在大象屁股上狠狠一戳。改造過的大象沒有任何攻擊傾向,只是悲鳴一聲,猛然衝刺,

巨大的慣性讓錢光華打了個滾,幾乎栽了下去。在一陣“噢噢噢呀呀呀!”的亂叫聲中,一縷風兜住了他。

錢光華大叫:“這是在幹什麼!”

“嘗試將我們甩下去吧?”夏吾推測道:“或者拐彎的時候會比較急什麼的……”

“我們死定了!”錢光華大叫:“我們死定了!”

“不存在的。”夏吾搖了搖頭:“最多就是你死定了,然後劇情變成我大殺四方爲你報仇。或者你要死的時候被我救下來——不過那樣太麻煩了,所以我會保你的啦……”

“唔啊啊啊啊……五哥你神經病啊?”

“可能有,但是沒確診。”

“啊啊啊——呃!”這個時候,大象猛地拐彎。錢光華被甩了起來,雙腳離地。夏吾及時拉住了他的衣領,但巨大的衝擊力讓他呼吸一窒。可憐的孩子幾乎哭了出來:“我死定了!”

“有點信心啊。”夏吾甚至還有心情哼着歌:“要堅信主角不死定律,也要堅信我怕麻煩,所以一定會救你的決心。”

“所以爲什麼要以‘一定會遭遇危險’爲前提啊!我們老老實實的買票上車就好啊!”

“放心放心,很快就會慢下來的。”夏吾完全無視了周圍的風,直接打開一張手繪地圖:“大象這種生物啊就是這樣的。他們很難長途奔跑,就算改造過也是一樣。反正過幾條街就會慢下來的。”

“就這麼算了?”

“這都不會被甩下來,那多半是個法師,或者天生就具有實用性能力的人。”夏吾慢悠悠的說道:“一張票也就幾毛錢。黑幫還不至於爲了這麼一點錢跟一個法師起衝突咧。反正大象累了你還沒被甩下去,那他們多半就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錢光華這才鬆了口氣:“五哥,咱們以後就老老實實的搭車吧……逃票這種事,約翰比較喜歡幹……”

夏吾也嘆了口氣:“說真的,約翰比你蠢一點,所以也很適合作爲配角——就是那種負責問‘爲什麼’的角色,方便觀衆理解故事裡面難以理解的要素。但是吧,他是個白人,帶着他混進核心城區難度有點大。你比約翰強在你能捧哏——你的責任就是負責將我們這邊發生的好笑之事說出來,免得觀衆費腦子。”

“這種事,誰都可以吧……”

“欸,別這麼說。”夏吾親切的攬住錢光華的肩膀:“華仔啊,作者已經決定了,我是福爾摩斯,所以我需要一個什麼都不懂,能夠問大量的爲什麼,但偏偏在‘吹噓我’這一點上很有天賦的華生——這個角色,就應該你和約翰去競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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