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兩手都要硬

李若谷微閉雙目,靠在椅子上久久不語。他跟徐平不熟,兩個人之前幾乎沒有什麼接觸,也說不上是喜歡還是討厭。如果只是自己,李若谷也不會去爭什麼,就跟徐平不跟他爭班次一樣,他又何苦去爭那一口閒氣?都是半截入土的人了,有什麼必要去得罪一個新貴?結一個善緣,也爲子孫留下一條後路。

可河南府不是李若谷一個人,只要開了這一道口子,轉運使司就會逐漸參與到河南府的事務中來。洛陽和河南兩個附郭縣與府衙同處一城就苦不堪言,以後河南府衙也會面臨一樣的問題。李若谷不但是無法對下屬交待,也無法向後任交待。

沉思良久,李若谷才道:“此事關係非小,還是容我回去慢慢想一想,再回答都漕。”

徐平點了點頭:“如此最好。現在正是秋雨時節,還不急,留守可以慢慢想。”

面對州縣,轉運使司代表朝廷,面對朝廷,轉運使司代表地方,這是這種中央派出機構的特點。而中央集權越強,派出機構的權威越重,會慢慢侵奪地方權利,甚至向新的地方權力中心轉變。安撫使司管軍政,與民政無涉,在其他幾司中轉運使司設置最早,侵奪地方權利的現象也最嚴重,已經開始有了一些地方權力中心的趨勢。

大體來說,隨着時間的推移,轉運使司的地方色彩越來越濃厚,其後設置的提刑司更多具有中央色彩,又慢慢侵奪轉運使司的權利。歷史上後來設置的提舉常平也是一樣,越晚設置越是代表中央利益,帶有監視地方的用意。

對這一點,徐平比這個年代的所有人都看得清楚。矛盾的對立與轉化,這是必然的規律,並不以人的意志爲轉移。別說這個年代,一千年後的省級派出機構地區行署還慢慢變成地級市了呢,常設的地方派出機構,向地方權力中心轉化是必然。

提點刑獄設了又廢,廢了復置,變來變去。說到底,是因爲現在的轉運使司還只是具有某些地方化的苗頭,沒有特別嚴重。天聖年間提點刑獄就廢了幾次,徐平剛到邕州任職就碰上一次,現在的各路提刑,是明道二年又重新設置的。

提刑司被廢的時候,職權便就歸轉運使司。此時提刑司剛剛重新設置不久,還立足未穩,徐平不趁着這個機會奪地方州縣之權,那要等到什麼時候?如果朝廷給提點刑獄監督轉運使的權力,再做事就要受到很多束縛。

徐平也一樣對李若谷沒有成見,但出於自己的部門利益,必須要藉助這次開渠,讓轉運使司參與到河南府的地方事務中去。做不到這一點,自己要搞的一系列經濟舉措也就無從談起。河南府是京西首州,所有的經濟改革都要以這裡爲中心。

李若谷看着徐平胸有成竹的樣子,感到無奈。河南府要錢沒錢要人沒人,他哪有什麼底氣跟徐平對抗?整治河道,開溝治渠,這種事情是無論如何也接不下來的。只有回去之後想辦法,讓朝廷撥錢下來,至於藉口是用整修洛陽皇宮,還是修皇陵,那就再想了。

徐平喝了口茶,看了看李若谷,轉過話題:“留守,前些日子朝廷有詔令,讓選州縣清廉能守的僚官,主持各州常平倉,不知河南府可有人選?”

李若谷淡淡地道:“此事我再想想,過些日子再議吧。”

本來想與徐平談的就是管理常平倉的人選,沒想到提起修河的事情,讓李若谷一下子沒了心情,也就懶得再說了。

常平倉設置於太宗當政時期,規模一直不大。在京城主管常平事務的是司農寺,三司不得過問,更加不能支用常平錢物。但另一方面,三司下面又設有常平案,自己記賬,作爲對司農寺的牽制。這是衙門之間常有的事情,疊牀架屋,各有打算。

地方上常平倉一般隨着勸農使,提點刑獄帶勸農使,常平倉就隸提點刑獄,轉運使帶勸農使,便就由轉運使司主管各州常平事務。徐平是兼任本路勸農使的,京西路的常平倉自然就歸他管轄。前些天發下來的詔令,本來就跟他有關。

要以路一級統籌搞經濟變革,必須要有一個機構作爲依託。轉運使沒有行政職能,沒有這樣一個依託,下面的州縣根本就不會理自己。徐平大約還記得課本上王安石變法,其中一條便就是在地方上用了常平倉,直至新設了提舉常平這一個監司出來。這是歷史的經驗,徐平自然要借鑑,實際上路一級也沒有比這一機構更合適的機構了。

漢朝的時候,便就開始有了常平倉,但真正完善起來,還是要到宋朝。太宗時候設常平倉的時候,功能相對很簡單,就是收穫的季節用市價收購糧食,遇到荒年或者青黃不接的時候比市價略低出售糧食。在這一段時間,常平倉有作用,但作用不大。

現在存在的問題,是常平倉的儲存不多,也就是能夠覆蓋州府,下面的縣裡基本就享受不到好處。再一個朝廷主管的司農寺地位不高,擋不住下面州縣的支借挪移,往往實物與賬面數字不符。這道詔令出來,便就跟這現狀有關,就一步就擋住地方伸來的手。

但徐平的用意不僅是在於這些,更重要的是他提出了由轉運使主管常平倉,不再單純地買賣糧食,而是可以用這些作爲本錢經營,經商也好,開場務也好,都可以。這樣一來常平倉便就成了一個有經濟功能的單獨機構,很多經濟措施可以借這個殼子推行。

此事過於重大,朝廷裡還沒有決斷,只是下詔令選擇管理常平倉的人員。

此時下邊州縣的錢糧,一般來說,除了州一級的公使庫等少數,基本都是由三司掌控的。一部分要送到京城,還有一部分是留在地方,留在地方的也在三司賬上,地方只是代爲保管,稱爲系省錢物。系省錢物州縣無權動手,支配權在轉運使司。

正是握住了錢袋子,轉運使便就掌握了地方的經濟命脈,可以在本路各州之間調配錢物。徐平正是藉助這一條,明明白白地要插手河南府的政務。

一手用常平倉在路一級做統籌規劃,一手用系省錢物侵奪地方之權,這是徐平上任之後首先要做的。只有把地方權力收到自己的手裡來,才能夠大刀闊府地做事情。

而用來掐住地方脖子的,就是那一條引洛入汴的河道。

(備註:常平倉由轉運使經營,歷史上是景祐三年淮南轉運副使吳遵路提出來的。

今天只有這一更了,讀者見諒,這一兩天我會把欠的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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