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枯平原邊緣,一隊人馬浩浩蕩蕩,塵土飛揚,平原之上,千騎狂奔,一路尋下來,每一個人身上都洋溢着殺氣,一千多人的白骨騎士數量龐大,每一人的實力都有着極強的實力。
妖異黑月之下,林華快速的逃離,血色太極圖快速泯滅重生,速度驚人,一羣人直追,一人直逃,雙方的距離相差一直都沒有拉近,他的速度驚爲天人,就算是有着坐騎的惡九天一羣強盜也沒能夠追上他們。
“老大,你說這人是不是畜生啊!尼瑪追了這麼久都沒有追到,現在連個人影都沒有看到!”老二開口說道。
惡九天回過頭看着老二,他也不知道,這王八羔子難道長了四條腿,憑打鬥的痕跡明顯可以推斷出是一個人所謂,應概是一個修士,而且有着空間戒指之類的空間。
“追!管他三七二十一,一定要將那王八蛋給我抓住,這一次我們損失慘重,幾乎損失了一半以上的東西!”惡九天催促道。
他們藏寶的地方也就一百立方米,而且還沒有全部裝滿,滿打滿算也就只有三十幾立方的空間被他們一羣人搶來的,物資佔滿,可想而知惡九天爲什麼會那麼的怒吼,簡直就讓他發狂。
林華知道自己這一次是捅了馬蜂窩,而且是一羣長着獠牙的馬蜂,自己要是不注意點,很可能自己就會被斬殺,人爲財死鳥爲食亡,林,他知道自己想要變強,就需要冒險,來到地獄後,無時無刻不是在冒着生命危險。
沒有勢力,沒有實力,那註定是要成爲他人腳下的墊腳石,奮勇上進,逆流而上,等待的是自己坎坷的前路,是願意當一介平民,每天提心吊膽,擔憂着自己有一天化爲肉食,還是選擇上進。
人生需要選擇,他選擇前進,有着羈絆,不能割捨,變強,心中的執念就是變強,不是說自己要成爲大人物,拯救世界,拯救宇宙,最起碼要讓自己問心無愧,做到自己能做的事情,這樣就足夠了。
白骨世界煞氣佔據整片天空,這裡依舊有着白日黑夜,煞氣是這個世界的支柱,是這個世界的主要部分,不可缺少,煞氣將這裡掩蓋,平常的修士衝進這裡就會化爲白骨死亡,這裡的秘密沒有多少人知道。
懷揣着這麼多的東西,林華一連逃了一夜,不停不歇,他知道自己破掉那一處的六逝陣圖,必然會引發他們的注意,在這個世界混蕩瞭如此多久,他已經開始慢慢的接受這個世界的法則,小心駛得萬年船,每一個勢力都會留有後手。
“這一次真是賺大發了,老子也翻身做地主了!”林華自言自語,心情別提有多愉悅。
一夜的奔逃,就是是坐騎都會累,林華此時也是累的夠嗆,以極快的速度保持不變的奔襲,他現在已經是累得都站不起來了,找到一處比較隱蔽的地方,林華直接破開土層進入地下,開始恢復。
一隊強盜坐在地面上休息,一夜的追擊,連個毛都沒看到,他們真的懷疑這個掏了自己老家的這個傢伙是不是個怪物,居然奔逃了一夜,都沒有停歇,簡直就是難以理解。
“老大,在這樣追下去就快到鋒卉城了,那裡可是各個勢力的地盤,要是再前進,我們一羣人就危險了!”老二站出來說道。
惡九天沒有說話,就這樣坐在地面上,他知道他們一羣人已經追出很遠了,都快出了他們的地胖,只是他一直都想不通,那個跟怪物一樣的傢伙咋就能夠奔逃一夜而不需要休息。
惡九天真的不甘心,自己一羣人辛辛苦苦搶來的東西就這樣一夜沒了,本有金山銀山的他們這下財務直接縮水了四分之一,兄弟們冒着生死得到的東西就這樣沒了,你說他怎麼會甘心這樣退走。
“兄弟們撤!就當買個教訓!”惡九天不敢的說道。
一羣人有條不紊的撤退,他們不會拿自己的兄弟去冒險,比起錢財,他們更注重自己的兄弟,錢沒了可以再搶,要是兄弟沒了就再也回不來了,到時候後悔都來不及。
鋒卉城,由各方實力一起建立的城池,屬於各個實力交換物品,相互交流,其實最重要的是這裡屬於各個勢力的交匯點,沒有一家勢力能夠將這裡佔爲己有,所以這裡就由幾個勢力一同管理。
雖說是各方勢力一同看管,其實各個勢力明爭暗鬥,你來我往,表面上大家其樂融融,歡聚一堂,只要有這心眼的人都可以看出這裡面的貓膩,只是大家心照不宣,事情也就沒人多說。
鋒卉城密佈着各個勢力的手下,這裡殺人越貨的事情屢見不鮮,所以來到這裡的人都必須收斂自己,財不可外露,要麼在鋒卉城很容易就會被人盯上,被人殺了也沒有人會說什麼。
“砰”
林華破土而出,朝着前方前進,現在的他一身穿着連體靈器鎧甲,骨骼都被掩蓋在連體鎧甲覆蓋,不再是裸露自己的骨骼,手指上的空間戒指也被掩蓋,沒有露在外面。
快速行進了將近半個小時,林華眼前出現了一座高大的骨城,由各式各樣的骨骼組成了高大的城牆,城門之上有着一個巨大的牌匾,銀鉤鐵畫,鋒卉城三個字顯目,蒼勁有力。
城門下有着許許多多的骷髏騎士守衛,身上穿着鎧甲,看不清裡面的樣子,城門下的路上修士來來往往,進進出出,林華知道自己已經找到了一個城池,他需要進入其中,獲得消息,走一步看一步。
林華一身的連體甲,貼身,能夠看出他修長的身軀,背後身上揹着一把長刀,有一種極爲特殊的絲線綁着,是在藏寶地得到的,那時候出於好奇,爲什麼這裡會有這這樣的絲線存在,用血蟒刀砍下,居然沒能夠將絲線砍斷,最後他就用着絲線捆綁血蟒刀。
走在大道上,像林華這樣的修士多的很,平凡的他混進人羣之中,一點都不顯眼,隨着人羣一起進入鋒卉城,沒有外放自己的氣息,他現在就像是一個在普通不過的骷髏,沒有強大的氣息。
鋒卉城守衛森嚴,負責守衛城門的一羣修士都有着化龍秘境實力,耀武揚威的站在城門口,看着眼前的修士從他們眼前走過,不少的守衛都會上前收取一些魂石,貪污的要死。
林華手一抖,一塊低品質的魂石出現在他的手裡,林華看着自己手中的魂石,搖了搖頭又放回去,道魂石太過高了,要是自己拿這個個這些守衛,必然暴露自己,他可以避開那些守衛,朝着城裡走去。
“那個背長刀的給我站住!”有一名騎士大聲叫道。
林華沒有回頭,腳步更快的向着鋒卉城走去,城門口揹着長刀的修士很多,林華當做沒有聽到,他能夠確定那名騎士是在叫他,可他手中沒有低品質的魂石,不好拿出手,所以當做沒有聽到,繼續向前走。
“我叫你站住沒有聽到嗎?你是不是找死!”這名騎士感覺眼前這名背長刀的修士實力不高,想要敲上一筆,聲音更大聲的叫道。
經他這樣一鬧,所有人都被他吸引,林華不得不停下自己的腳步,如果在繼續向前,那麻煩可就大了,能夠避免就避免,林華回過頭看着那名騎士,出言問道:“請問有什麼事?”
騎着戰馬,一羣騎士圍了上來,將他一個人圍在中央,俯視林華,那名騎士口出不遜:“你沒有聽到我教你嗎?你是不是聾了,居然還敢不理我們,是不是想死了。”
民不與官鬥,初來乍到,林華不想惹事,謙遜的說道:“對不起,我剛纔真沒有聽到,真是對不住。”
看到林華服軟,他覺得有戲,絕對可以從這人的身上敲上一筆,他趾高氣昂的說道:“想要進鋒卉城,先交入城費,連規矩都不懂!鄉巴佬。”
林華無奈,要是自己將道魂石給他,自己恐怕連骨頭都得讓這些人給吃了,他說道:“真對不住,我身上沒有魂石。”
“哈哈哈!果然是個鄉巴佬,窮的響叮噹,你們就別難爲他了。”一羣騎士打趣。
“沒魂石就把刀留下來,就憑你這樣的實力,居然還用得起靈器的刀。”那個騎士說道。
經他這樣一提醒,所有人才注意到這個穿着鎧甲的修士背上的刀居然是一把靈器,可是他們一羣人有着靈器的都只有少數的幾個,看到他身後的靈器,所有的氣勢魂魄激烈波動。
靈識鋪散,感覺不到林華實力有多強,一羣人放下心來。
“小子把刀留下,你人可以走!”有人開口,囂張的當街搶東西。
城門口進進出出的人駐足觀看,他們知道又要有人倒黴了,一羣騎士圍着,他就是想跑也跑不了。
林華有些無語,真他媽的城池裡的騎士跟強盜沒兩樣,冰冷的聲音傳來:“你確定,要我這把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