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如果不是您的一直支持,我可能就放棄了,等我安頓好了,我會親自去感謝您的。”
宋陳興看着自己面前的鄒雨深深地鞠了一躬。
“不用謝,沒事就很好了。”
鄒雨看着宋陳興笑着說道,在她看來,這件事情拯救了一個無辜的人,真是幸福呢。
“謝謝,那我先走了。”宋陳興再次表示自己的感謝,然後便離開了。
他被關了兩個多月,應該有很多事情要處理,還要回家和父母好好團圓一下。
“恩。”
宋陳興走後,張偉來到了鄒雨旁邊,笑着問了一句:“是不是感覺自己很偉大,代表了正義。”
“謝謝,如果沒有你發現的漏洞,這個案子是沒有辦法還原真相的,你不是爲此很開心嗎,對吧。”
鄒雨微微彎腰,對張偉表示了感謝,她自己一直很在乎這個案子。
雖然這個傢伙的嘴很賤,又喜歡支使別人,長的還不怎麼樣,不過有的時侯,還挺可靠的。
“真相?”張偉聽到這話,露出了一個奇怪的笑容,好像有點嘲諷,又有點其他的意味,然後轉頭向另一邊看去。
鄒雨看着他有些奇怪的表情有點奇怪,跟着他的眼神看了過去,發現那個夢警部正在盯着離開的宋陳興。
看着大搖大擺走在路上離開了的宋陳興,夢警部露出了一個憤怒的表情,將自己口中還沒有抽完的煙扔在了地上,狠狠地碾了幾腳將火星熄滅。
看得出來,他很不滿,大概在他心裡面,這個人一定是這個案件的兇手。
“明明不是洗清了宋陳興的嫌疑嗎?爲什麼還要一直盯着不放。”
鄒雨看着已經轉身離開的夢警部有些不滿的說,明明已經有充分的證據了,他們不是應該去找真的真相嗎?
爲什麼要盯着原來的嫌疑人一直不放。
“可不要太小看了這種老刑警,有的時候他們直覺可是準的可怕。”
張偉露出了一個奇怪的笑容。
“啊?”
“還記得我們在鄉下的時候,那個人是怎麼說的嗎?”
鄒雨聽到這話,從包裡拿出來筆記本,正準備讀的時候,張偉直接開口說。
“他們當時看時間的唯一依據,是來自宋陳興店裡面的表,而他們大多數人家裡是沒有鐘錶的。”
“在九點鐘之後,依照他們萬年不變的習慣,去了二子家打麻將,之後他們就不會再有時間觀念了。”
“而十分了解他們的宋陳興,只要把自己家的鐘調快15分鐘,就有了做案時間,不是嗎?”
“而打完麻將回去的他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麼時候離開的那家店,不管是幾點回到家都是理所應當的事情,因爲他們不知道到底打了多長時間的麻將。”
張偉笑着看着鄒雨,而鄒雨聽到這話,表情變得有點茫然起來,然後開始翻了自己的筆記,似乎在求證什麼東西。
“這……”
“這是我瞎猜的。”張偉欠揍的笑道。
“我……”鄒雨看着張偉的表情,不知道啊那底該說什麼好,你能不能不要說這種會讓人胡思亂想的猜測。
而且還是用這麼輕鬆的語氣。
但……如果是按照他說的,事情的真相是這樣。
那自己又到底做了什麼樣的一件事情。
“那爲什麼你沒有在法庭上說這些?”
“法官是不會接受這種邏輯推測的證言,而且,把自己手裡的錢扔在委託人身上,這種情節是20年前的電視劇了吧。你的女主光環也該換一換了。”張偉調笑着說道。
但鄒雨沒有接話,張偉看着有些迷茫的鄒雨調侃了一句。
“是不是害怕自己放虎歸山了。”
“那,你覺得,是他殺的嗎?”鄒雨認真的,又有些希冀的看着張偉,問出了心中的疑問。
他似乎是想讓張偉否認她的疑惑。
張偉聽到這話,歪着頭回了一句。
“是不是都無所謂,他殺沒殺人和我沒有關係,檢查廳的證據不足,他就被無罪釋放了,這就是法。”
“幫我把資料什麼的都放回事務所吧,我先回去了。”
說完,把自己手中的東西遞給了鄒雨,張偉就直接大步向前離開了。
“那真相呢!真相到底是什麼。”
聽到這話,張偉停下腳步,笑了一下:“我只是寒酸的小律師而已,真相什麼的不重要,我的職責就是幫助委託人,真相什麼的自然會有警察去找。”
“那我們應該怎麼做……”
“你真應該重新回去上一次大學,不是出國深造。”
說完,張偉雙手插在兜裡蹦蹦跳跳的離開了。
大學的第一節課,任何一個即將跨入法學門檻的人都必須進行這場選擇,選擇自己信仰的法學派。
張偉的選擇。
分析實證主義法學派。
即,法律是一系列人類用來解決問題的方法,與正義並無關係。
惡法是法。
(第一個官司結束了,
恩,這是在看電視的時候,突如其來誕生的想法,一時衝動的發了,所以第一個案子很多地方都在模仿李狗嗨,所以你們吐槽我都能接受。
張偉身上有很強的古美門影子,但他雖然認同古美門的觀點,卻不是古美門,這是我在寫的時候發現的,認同不代表等同。
所以他們兩個雖然很多地方會相似,但終究不是兩個不一樣的,甚至可能背道而馳的人。
法律和正義的關係一直在被人們討論,但是到底這兩者有什麼關係,我們實在沒有辦法得出結論。
畢竟在很多優秀的哲學家看來,正義都是沒有辦法解釋的。
如理查德·羅蒂所說,對於正義究竟是什麼的問題已經不是哲學家可以回答的了,哲學對於這個問題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有發言權是值得質疑的。
所以,律師無非是資本主義時代的一個技術人員,協調這個社會的矛盾衝突,讓他繼續運行下去。
就像最後寫的,我們只是寒酸的小律師,真相什麼的不重要。
至於第一個案子,我可以確定我寫的並不水,所有東西在後面都有坑,至於宋陳興到底是不是兇手,我也不知道……
張偉的也只是推測,法庭上是不會把邏輯推測當成證據,而再厲害刑警的也有犯錯的時候。
因爲大家都是人,正如前面寫的,他曾經抓錯過人,萬分之一的錯誤,對於一個人,一個家庭來說是百分之一百的毀滅。
所以纔會推行疑罪從無的原則,可能放過一萬個壞人,但其中有一個好人就足夠,因爲如果有一天是你,你的家人朋友,你就會無比慶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