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以前,格里特斯家族還是相當富足的一個家族,雖然格里特斯男爵只是一個低等貴族,其本人又不擅長理財,但憑着祖上留下來的大片房產,地產,光靠着收取租金便可以過着衣食無憂,夜夜笙歌的奢華日子。
兩年前的新年,在城主府舉行的新年舞會上,格里特斯男爵認識了摩爾商會的會長菲特烈,自此,格里特斯家族慢慢走上了衰敗之路。
最先,菲特烈幾乎每天都跑到格里特斯家裡去陪他喝酒,打獵,跳舞,玩牌,差不多格里特斯喜歡什麼他要都想辦法滿足,一來二去,兩個人的關係就變得非常親熱,好到要是哪天菲特烈沒來,格里特斯吃飯睡覺都不塌實。
有一次,菲特烈連着三天都沒過來玩,格里特斯急的抓耳撓腮,不知道該幹什麼,派人去找,給果回來說他並沒有出遠門,只是行蹤不定,不知到底每天都去了哪裡。
三天之後,菲特烈重新上門拜訪,格里特斯當然急着問這幾天他都去了哪裡。
結果菲特烈告訴他摩爾城裡新開了一家賭場,這幾天他都是泡在那裡,玩的是不亦樂乎,連黑天白天都給忘了。
格里特斯當然很好奇到底是什麼遊戲那麼有趣讓好友把時間都給忘了,便跟着菲特烈來到了賭場。
到了賭場才發現,原來這並不僅僅是一家賭場,而是集賭場,妓院爲一體的銷金窟。
那個時候格里特斯恰好正在和自已夫人鬧彆扭,因此這個賭場便成了他的最愛,不僅天天都要跑到這裡玩,而且還包養了一個女人。
本來要光是如此,以格里特斯的收入還不至於敗家,可是在一年多前,從席達城來了一個經營鑽石珠寶的富商,同樣也看了上他包養的女人,想要出重金把這個女人搶過來。
雖然只不過是一個妓女,但格里特斯怎麼可能忍受一個平民把自已的女人從自已眼前搶走。
於是,每一次當這兩個人在賭場裡碰面時,都會引發一場豪賭大戰。
一開始,兩個人是互有勝負,甚至格里特斯還略佔上風,十次總能贏上五六次。
可是到了後來,格里特斯的手氣越來越差,慢慢從互有勝負變成負多勝少,甚至是十賭九輸。
所謂輸人不輸陣,格里特斯在情敵面前當然不能服輸,在賭本輸光之後,便常常向一起陪着來的菲特烈借錢好繼續賭下去,而菲特烈則是有求必應,毫不吝嗇。
一天兩天顯不出來,可是當時間過去了半年之後,欠債便成了一筆鉅款。
終於有一天,菲特烈帶着厚厚的一摞欠單找上門來,要求立刻還錢。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格里特斯身爲貴族,當然不能欠債不還,因此只好變賣家產,以便償還債務,然而事情並非僅僅是這樣簡單:
當初借錢的時候,菲特烈只是說借多少還多少,不用計算利息的。可誰想到,在那些欠單條款極不起眼的地方,居然都寫着一行小字:此借款利息爲每月百分之十五。
原來,除了最初的幾份欠單是按照事先說好的條款擬定,後來的欠單全都被菲特烈動過手腳,格里特斯在簽過幾張單子之後便不再留意補充條款上那一行毫不顯眼的小字,結果讓菲特烈鑽了空子。
百分之十五的利息本來就已經非常高,過了六個月,利上加利,更成了天文數字,以格里特斯家產之豐厚一時也難以承擔。
在城主的主持下,雙方最後達成了妥協,格里特斯每兩個月必須償還一部分欠款,而未能償還的部分,則按照每月百分之十的利率從協議日起生效。
雖然事情有了緩和,但那依然是一筆壓在頭上的沉重大山,格里特斯還是不得不變賣財產才能渡過難關。
可是在變賣財產的時候,不知怎的,那些典當行全都故意將價格壓的極低,象在市中心的店面,居然給價還不到十萬銀幣。
以這樣的價格,我們當然無法接受,後來通過熟人打聽才知道,原來所有典當行都接到過菲特烈的警告,如果按正常行情抵押格里特斯的財產,那就是和他菲特烈故意做對,所以那些典當行放着到手的生意不敢做,只能故意壓低價格把我們嚇跑。
再繼續打探下去,就有了更驚人的發現:那家賭場的背後老闆居然就是菲特烈本人,而那個從席達城來的富商,實際上是菲特烈的一個遠房親戚。
到那時格里特斯才恍然大悟,原來從頭到尾的一切,實際上都是菲特烈導演的一出好戲,爲的就是把他的全部財產據爲已有。
可是知道了這些又能有什麼用?除了怪自已交友不慎外還能怎麼樣?
就這樣,格里特斯的財產慢慢地變成了菲特烈的財產。
到了現在,格里特斯除了還在住着的那套老房便只有這一片沒人肯要的荒地。
假如這塊地還抵押不出去,那麼格里特斯便只有將那套老房當掉了,這大概也是菲特烈最想得到的財產吧?終究在摩爾城裡,有錢的人雖多,但擁有百年以上歷史的房屋不過幾家,象他這樣的暴發戶最喜歡的就是使自已顯得有身份。
可真要如此,格里特斯這一大家子人又該如何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