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臺兩地經濟飛速發展,催生了一大批本土中產階級,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滿足了物質需要之後,這些人自然而然的會去追求精神滿足,八卦娛樂雜誌太庸俗無聊,英文雜誌又有文化隔離感,因此沈衝用“鳩佔鵲巢,借窩生子”的方式,以《亞州週刊》爲基礎,再拿勁爆獨家新聞爲賣點,創辦的《盛世東方週刊》立刻引起極大關注,短短几個月,就穩坐中文第一政經雜誌的交椅,不僅在香港熱銷,在東南亞華人區同樣熱銷,每一架從啓德機場起飛的飛機上,都有這本雜誌的身影。
“……《盛世東方週刊》每期銷量在30萬左右,其中香港本地18萬,東南亞華人區8萬,北美和澳洲加起來有萬…臺灣還不允許我們雜誌入臺發行,但根據統計,每一期雜誌,都有50uu本左右被一家臺資貿易公司打包買走,我想應該是官方買過去作內部發行用。”邱立本介紹完臺灣之後,又介紹內地的情況:“內地情況比較樂觀,雖然文化部和港澳辦公室還沒有批覆我們進入廣東發行的申請,但允許雜誌在廣九鐵路的火車上售賣,以這種方式,每一期能賣一萬兩千多本,我想等開放發行之後,銷量會猛漲。”
《亞州週刊》創辦多年,渠道和口碑都不缺,本來就有十多萬的銷量,在它的屍體上誕生的《盛世東方週刊》,短短几個月能有30萬的銷量,並不出奇,但沈衝並不看重銷量,他看中的影響力,因此面無喜色,反而告誡道:“邱總編,不能掉以輕心,穩着步子走,不急着開拓市場,尤其不能爲了沖銷量,去搞一些吸引眼球的爭議話題,臺灣和內地現在都處在轉型期,就好像情竇初開的小姑娘,心事變化莫測,撩撥不得,稍微不小心,就會被當作臭流氓,打入大牢一輩子不得翻身。”
邱立本經過北京之行,心氣沉下了不少,他聞言點頭,說道:“沈先生放心,我知道分寸。”
《遠東經濟評論》和《新報財經新聞》都是優質媒體,信譽良好,營收穩定,管理層也精明,沒搞幺蛾子,因此沈衝也一直沒去插手這兩家媒體的日常運營,這次召兩位主編來開會,並不是爲了彙報業務,而是爲了別的事情。
“邱總編是做政治新聞的,菲利普先生和林先生是做財經新聞的,羅總編和林總編是做電影新聞的,大家風牛馬不相及,今天把把你們都找來,是想大家協同配合,深度報道一件新聞。”
沈衝示意谷麗薇給每人發一份文件,然後說道:“四月初,我搞了一個金像獎,趙丹先生在頒獎典禮上說了一些觀點比較激烈的話,這一個多月來,內地的媒體圍繞着他的話,展開了一場全民大討論,大家都是消息靈通人士,想必對此有所耳聞,這其中,有個觀點引起了我的注意。”
“這個觀點,就是電影分級制度,美國,英國都有分級制度,而香港號稱東方好萊塢,世界第二大電影生產地,只有電影檢查處,卻沒有分級制度,這種情況讓我很好奇,於是就特意去查了一下,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原來香港的電影檢查制度,是沒有法律基礎的違法施政行爲,而且持續快三十年了,作爲法治之地,出現這種事情,而且沒有人發現,讓我很震驚。”
雖然在19ru年,那句“我們香港是**律的”h臺詞還沒有爛大街,但港英政府經常大肆宣傳香港法律完備,治安良好來塑造殖民優越感,因此幾個人都對此很驚訝,紛紛拿起面前的文件看了起來。
香港的電影檢查制度有法律漏洞,是沈衝早就知道的事情,1987年,《遠東經濟評論》頭版爆出這個漏洞之後,香港政府花了一年多的時間,重新制定了電椅檢查的法律,並引入分級制度,從此中文詞彙裡,多了“三級片”這個名詞。
沈衝不是律師,知道這個淵源,但不知道到底是什麼法律漏洞,於是當他有錢了之後,就專門找了一家律師行,委託他們去研究電影檢查制度,很快搞清楚是哪裡違法了。
香港現行電影檢查制度的法律依據,來自《1953年公衆娛樂場所條例》,按照其規定,總督會同行政局在1953年ll月,制定了《電影檢查規例》,並設立了影視及娛樂管理處,香港的電影檢查制度自此正式形成。
在此後年裡,電影檢查都是在沒有明確標準的情況下進行的,爲了改善這種狀況,1973年,影視及娛樂管理處公佈了電影審查標準,即《電影檢查指南》,列出了八條電檢標準,但這不是法律,而是行政守則,相當於內地的部門規章。
根據《1953年公衆娛樂場所條例》第七條第一款定,政府應按照《電影檢查規例》中訂明的方法和原則進行電影檢查,但是《電影檢查規例》中並沒有訂明檢查的原則和標準。
按照英美普通法的原則,一切法律賦予的權力都是有限的,《電影檢查規例》中沒有規定原則和標準以限制政府電影檢查的權力,違反了普通法的原則,也不符合《1953年公衆娛樂場所條例》的規定,因此屬於越權,越權即屬違法。
英美法律一向講究程序正確,《電影檢查規例》違法,依照它而成立的影視及娛樂管理處以及由其制定公佈的《電影檢查指南》自然也喪失了合法性,因此政府依《規例》和《指南》而進行的所有電影檢查活動均屬違法。
雖然在普通人看來,這種違法行爲,很無聊很無關緊要,甚至可以稱得上是雞蛋裡挑骨頭,但法律講究合理嚴謹,因此這個信息,對香港的法律體系和電影行業的衝擊非常大,是一顆大炸彈。
不過炸彈什麼時候引爆,是很講究的事情,沈衝拿到報告之後,一直引而不發,就是想找個恰當的機會,而現在,他覺得時機成熟了——內地現在討論電影立法討論的熱火朝天,但光會喊立法立法,卻不知道如何立法,正好用香港做個參照,讓內地電影人知道怎麼個立法。
根據沈衝的記憶,1987年《遠東經濟評論》踢爆了香港電影檢查制度的法律漏洞,香港政府立刻廢除了1953年的《電影檢查規例》,制定了過渡性質的《1987電影檢查規例》,然後開始立法,經過一年多的商討,在19rr年ll月頒佈了具有法律效應的《電影檢查條例》,同時成立了新的電影檢查機構,引入電影分級制度。
與此同時,內地經過多年的討論和醞釀,參考香港的電影立法過程,也制定一個電影分級制度,於1989年3月l日頒佈,5月l日在全國執行,但是很可惜,一個月後,一場風波,讓內地電影人長達10年的努力,化爲泡影。
官方權威雜誌《瞭望》曾專門報道過內地的分級制度,它的名字叫做《關於對部分影片實行審查放映分級制度的通知》,名義上是“部分影片”,實際上幾乎涵蓋了除軍事和主旋律題材之外所有類型的電影,其中明確的規定了四條“少兒不宜觀看”的標準:有"qiangjian"盜竊吸毒販毒賣淫等情節的影片;有容易引起少年兒童恐怖感的暴力兇殺打鬥情節的影片;表現**及性行爲情節的影片;有表現社會畸形現象的影片。
這四條,初看沒什麼問題,任何一個國家的電影分級制度都有類似規定,但這其中,卻隱含着一個非常重大的信息——這是“少兒不宜觀看”的標準也就是說,內地可以製作並且上映這四條提到的電影,只要賣票的時候禁止未成年人進入即可。
可想而知,這個分級制度,對內地電影行業有多重要,如果沒有六月的風潮,90年代的中國電影,一定會活的很好……
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1989年太久遠了,況且能不能阻止那場風波,沈衝也沒底,因此他打算趁着內地搞改革,人心浮動的時候,提前動手,掀起電影分級的浪潮——他準備用《遠東經濟評論》和《盛世東方週刊》爲箭頭,大張旗鼓的捅開香港電影檢查制度漏洞,再以《電影時代》和《第一電影評論》爲羽翼,引導內地電影人關注和借鑑,如此這般,彷彿多米諾骨牌一樣,推動內地制定電影分級制度。
“能改變一個行業發展規則的案子,可不是天天都有的,這個新聞,我要你們好好做。”沈衝習慣性的敲了敲桌子,提醒道:“菲利普,你和邱總編,等報道出來之後,你們多去接觸一下立法會議員,以後立法的時候,他們的每一次討論,我都要知道具體內容。老羅,還有林總編,這個案子關係到香港電影行業的未來,你們去採訪一下行業內的大佬,尤其是邵逸夫,邵氏出了那麼多豔情片,如果電影分級,對他的公司影響最大。”
“好,沒問題。”羅維明連連點頭,說道:“我搞了十多年的電影新聞,這還是第一次知道電檢處是違法的,這消息一報道,估計全香港的電影人都坐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