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
汝病劇時,勸我按預約之期以行,而我不肯。汝自料不免予死,常祈速死,以免誤我之行期。
作者簡介
蔡元培(1868-1940),字鶴卿,又字仲申、民友、孑民,浙江紹興人,清朝光緒年間進士,翰林院編修。蔡元培是“中華民國”首任教育總長,1917年至1927年任北京大學校長,革新北大,開“學術”與“自由”之風。1918年10月23日,他發起組織成立了“和平期成會”。1920年至1930年,同時兼任中法大學校長。1928年至1940年專任中央研究院院長。1940年3月5日逝世,終年72歲。
書信內容(節錄)
嗚呼!仲玉,竟舍我而先逝耶:自汝與我結婚以來,才二十年,累汝以兒女,累汝以家計,累汝以國內、國外之奔走,累汝以貧困,累汝以憂患,使汝善書、善畫、善爲美術之天才,竟不能無限發展,而且積勞成疾,以不得盡汝之天年。嗚呼!我之負汝何如耶!
我與汝結婚之後,屢與汝別,留青島三閱月,留北京譯學館半年,留德意志四年,革命以後,留南京及北京九閱月,前年留杭縣四閱月,加以其他短期之旅行,二十年中,與汝歡聚者不過十二、三年耳。嗚呼!孰意汝舍我如是其速耶!
凡我與汝別,汝往往大病,然不久即愈。我此次往湖南而汝病,我歸汝病劇,及汝病漸痊,醫生謂
不日可以康復,我始敢放膽而爲此長期之旅行。豈意我別汝而汝病加劇,以至於死,而我竟不得與汝一訣耶!
我將往湖南,汝恐我不及再回北京,先爲我料理行裝,一切完備。我今所服用者,何一非汝所採購,汝所整理!處處觸目傷心,我其何以堪耶!
汝孝於親,睦於弟妹,慈於子女。我不知汝臨終時,一念及汝死後老父、老母之悲切,弟妹之傷悼,稚女、幼兒之哀痛,汝心其何以堪耶!
汝時時在紛華靡麗之場,內之若上海及北京,外之若柏林及巴黎,我間欲爲汝購置稍稍入時之衣飾,偕往普通之場所,而汝輒不願。對於北京婦女以酒食賭博相徵逐,或假公益之名以鶩聲氣而因緣爲利者,尤慎避之,不敢與往來。常克勤克儉以養我之廉,以端正子女之習慣。嗚呼!我之感汝何如,而意不得一當以報汝耶!
汝愛我以德,無微不至。對於我之飲食、起居、疾痛、痾養,時時懸念,所不待言。對於我所信仰之主義,我所信仰之朋友,或所見不與我同,常加規勸,我或不能領受,以至與汝爭論:我事後輒非常悔恨,以爲何不稍稍忍耐,以免傷汝之心。嗚呼!而今而後,再欲聞汝之規勸而不可得矣,我惟有時時銘記汝往日之言以自檢耳。
汝病劇時,勸我按預約之期以行,而我不肯。汝自料不免予死,常祈速死,以免誤我之行期。我當時認爲此不過病中憤感之談,及汝小愈,則亦置之。嗚呼!豈
意汝以小愈促我行,而意不免死於我行以後耶!
嗚呼!死者果有知耶?我平日決不敢信,死者果無知耶!我今日爲汝而不敢信;我今日惟有認汝爲有知,而與汝作此最後之通訊,以稍稍紓我之悲悔耳!嗚呼!仲玉!
中華民國十年一月九日 汝夫蔡元培
點評
這封信寫於1921年1月9日。這是蔡元培在國外考察途中得知妻子黃仲玉去世後寫的祭文。黃仲玉是蔡元培的第二任妻子。蔡元培的原配夫人去世後,朋友多勸他續娶。爲革新社會風氣,倡導男女平等,蔡元培在《浙江時報》刊登求偶啓事,提出了五個擇偶條件:(一)天足者;(二)識字者;(三)男子不得娶妾;(四)夫婦意見不合時,可以解約;(五)夫死後,妻可以再嫁。黃仲玉又名黃世振,出身於書香門第(江西名士黃爾軒的女兒),不但沒有纏足,而且識字又精通書畫、孝敬父母。經人介紹後於1902年元旦與蔡元培在杭州結婚。
爲了支持丈夫的事業,黃仲玉放棄了自己的書畫愛好,致力於照料丈夫,撫育子女,操勞家務,終致積勞成疾。1920年底,蔡元培又將赴瑞士等地考察,爲不拖累丈夫,她住進了北京一家法國人辦的醫院。1921年1月2日,蔡元培正在赴歐途中,黃仲玉卻在醫院溘然長逝。9日,蔡元培抵達日內瓦,聽到這個噩耗後悲痛不已,揮淚撰寫成這篇感人肺腑的《祭亡妻黃仲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