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要是遇害的人是李靜,而張利民很可能是嫌疑人,李木宇皺起了眉頭,原因無他,只是因爲張利民失蹤了。
“現在張利民在哪裡?”李木宇再次開口詢問沈惠。
沈惠搖了搖頭說:“對於張利民消失的事情我沒有騙你,張利民的確在來之後的幾天消失了,或者說離開了這裡,畢竟我並沒有真的鎖門。”
李木宇看着沈惠,判斷着沈惠話中的真實性,可是沈惠還是一如既往的面如沉水,從中看不出任何端倪。
這時,李木宇又想起了另一個人詢問沈惠:“上次我來,闖進這裡的那個小姑娘是誰?她在哪裡?”
李木宇想起了那個女孩,上次,在沈惠的辦公室那個被沈惠稱作這裡助手的那個小女孩。這次李木宇進入精神康復科還專門注意了她,可是顯然,那個小女孩已經不在這裡了。
“那個小女孩名叫李雪,她的確是收容來的,不過就在今天早上,李雪各項指標已經達標,出院了。”沈惠回答。
“出院了?”李木宇一驚,這是不是太巧了?不過沈惠說過她的身份沒問題,難道是自己多心了?其實李木宇注意起那個小女孩的原因是,那個小女孩的背影帶給李木宇一絲眼熟。
在這裡,關於自己調查的案子相關問題了解清楚過後,李木宇打電話給了警局,讓刑偵隊的人過來對市三院進行詳細的調查,而自己則離開了精神康復科的院落。沈惠將被如何審判,還有市三院究竟還有什麼違法亂紀的事情,這就不是李木宇去關心的了。沈惠這個突破口已經打開,那麼後續的調查,刑偵隊的人完全可以完成。
走出了精神康復科的院落後,李木宇回頭看了眼這裡,心中感嘆老常的眼辣,這裡有貓膩的事情本來遮掩的天衣無縫,可是誰能想到老常竟然會留心注意到?
至於老常所說那個案件,有人住在這裡出去後怨氣更加兇厲了,可不是嗎?這裡的人大多都是被逼瘋的,沖天的怨氣,怎麼可能不兇厲?
李木宇搖了搖頭抽出一根香菸點着抽了起來。市三院和豪庭娛樂會所勾結的事情弄清楚了,可是張利民卻消失了,這讓李木宇有些煩躁,因爲潛意識裡,李木宇已經將張利民看作了犯罪嫌疑人。
李木宇抽着煙,下意識的擡頭看了眼面前市三院的大樓,市三院的大樓看起來有些年頭了,還是磚混房。清晨陽光早已經升了起來,可是李木宇卻總覺到那空曠的市三院的大樓中依然陣陣陰寒。
這樣陰寒的感覺讓李木宇一個激靈,難道是自己最近接觸的詭異事情多了?自己也開始變得疑神疑鬼的?李木宇開始懷疑自己這種怪異的感覺。雖說醫院大樓大多都感覺陰森森的,可是不知道爲什麼,李木宇總是覺得,這棟古老的大樓更加詭異。
就在這時,李木宇的眼睛莫名的被一陣光亮一晃,李木宇擡頭,看到是大樓二樓打開的一扇窗戶反射來的光芒。被吸引了注意的李木宇朝那扇窗戶看去,突然發現,那扇窗戶後面突然出現了一張人臉,那人臉一閃而過,可是卻帶給李木宇深深的震驚。
怎麼可能?!
李木宇心中一驚,甩開手中的香菸,朝着那大樓跑去。走進大樓,李木宇聞到了那股子醫院特有的福爾馬林混合着酒精的味道,不過李木宇沒心情去想那麼多,直奔二樓而去。
李木宇心中計算着那扇窗戶相對大樓的位置,在大樓裡跑着,整棟醫院大樓的確沒有多少人,一間間房間緊閉着。然而讓李木宇有些驚訝並且感到陰森的是,剛剛李木宇從窗戶上看到了一個令自己無法相信的面孔。
那張面孔是個女人,李木宇雖然只見過這個女人兩次可是這兩次卻給李木宇留下了極深的印象。
一次是昨天自己的那個夢境中雙面鬼影的正臉。還有一次就是上次自己和凌然,在豪庭娛樂會所時,迎着兩人走來而又消失的紅衣鬼魅!
是她,李木宇僅僅一眼心中就肯定了下來,可是又怎麼可能是她?!
李木宇心中疑惑,可是腳下並沒有停,三步並作兩步的奔向了二樓。李木宇站在走廊中間,兩邊是一條筆直的大走廊,二樓和一樓一樣,許多房間緊緊的閉着,顯得異常的空曠。所以一眼看去,李木宇就看清楚了整條走廊上的一切事物。
消失了?!這裡的走廊兩邊的木門大開着,沒有什麼遮擋物,李木宇兩邊看了看,可是根本沒有那個鬼魅的身影。消失了?或者說已經跑了?李木宇心中懊惱,雖然自己已經夠快的上來了,可是每層樓間的樓梯有三條,當自己上來時,她有足夠的時間離開。
李木宇嘆了口氣,四周再次尋找了一圈,可是如同當初在豪庭娛樂會所的雜物室一般,這裡什麼也沒有,空空如野。
剛剛究竟是人是鬼?李木宇心中疑惑,要是鬼,即使說這是靈異事件多發的醫院,可這畢竟還是白天,沒聽說過鬼魅會在白天出現。可要說是人,那張自己印象深刻的臉還有這莫名其妙的消失,又根本不可能。
李木宇心中疑惑着走到了走廊盡頭那扇打開的窗戶前。窗戶是那種推開的老式窗戶,打開後支起了鐵稱頂着。李木宇從這扇窗戶伸頭朝外看去,就是這裡。李木宇心中有了一個判斷。
不管是人是鬼,她爲何會出現在這裡?難道其中還有什麼是自己沒有想到的?她究竟有什麼目的?
李木宇深吸了口氣,站在走廊上,李木宇當真越發的看不明白整件事情的真相。嘆了口氣,李木宇轉身轉身,可是在李木宇轉身的時刻,李木宇一驚,甚至有些恐懼。
就在自己面前,這扇窗戶正對的地方,一間緊閉的房間出現在李木宇面前,讓李木宇心中有些發寒的是,這間房間的門牌上分明的寫着“太平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