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青春
周健翔也認爲自己的生活很幸福,他有一間屬於自己的小屋,有一套高檔的組合音響,有一個留學美國、不時給他寄來搖滾唱片和搖滾雜誌的哥哥,還有一對總是忙於生意、很少回家管教自己的父母。
看到秦暮楚目瞪口呆的樣子,周健翔心中有些得意,他隨手從書架上拿起一張唱片,放到CD機裡並按下了播放鍵。
5.1聲道音箱發出的聲音,是任何隨身聽耳機都無法比擬的。秦暮楚第一次聽到如此賦有立體感和層次感的音效,不禁有些激動,趁周健翔不注意的時候,他悄悄地用袖子拭了拭眼角……
聽了若干首歌之後,天漸漸黑了,兩人的肚子也咕咕叫了起來。於是二人一起來到樓下的小餐館,隨便點了幾個菜和啤酒,邊吃邊聊。
秦暮楚掏出煙放到桌子上,周健翔也不見外,抽出一顆放在嘴邊點燃,幽幽地吐出一口煙霧後,說道:“當下咱們最重要的問題,是彼此都沒有任何音樂的基礎,不會彈吉他,不會作詞,不會譜曲,不會編曲,甚至連發聲都沒有經過系統科學的訓練。”
秦暮楚贊同道:“沒錯,搖滾樂乍一聽不過是瞎吼一氣,但實際上還是要遵循一些發生的方法和規律的。可惜,我雖然聽過不少的搖滾樂,但對音樂領域的瞭解還是太膚淺了。”
“小楚,你不打算學學嗎?”周健翔挑逗着秦暮楚的興致。
秦暮楚提起了精神:“當然想了!做夢都想!難道你已經有了自己的計劃了?”
周健翔點點頭:“快到寒假了,本來我打算去省城武漢呆一段時間。那裡有一家琴行的老闆和我的關係還不錯,這個人賣琴之餘,還兼差教別人彈琴,只要你在他的琴行裡買吉他,就可以得到他的免費傳授。”
“太好了!也帶上我吧,我也順便買上一把吉他。”秦暮楚興奮地說。
“這個沒有問題,只要你有錢的話。不過你也知道,省城的消費很高,我只能保證自己的那一份費用,至於你的費用就要自己去想辦法了。”
“這個……”秦暮楚猶豫了一下,咬了咬牙說:“錢的問題我會想辦法的,只要能成爲一名吉他手,花多少錢我都捨得!”
聽到秦暮楚的決心,周健翔忍不住笑道:“吉他手,呵呵,既然你選擇吉他,那我只好退求其次,選擇貝斯了!”
貝斯只不過是英文“Bass”的音譯,實則叫做低音吉他。這種由四根琴絃組成,看似比吉他簡單,實際彈奏的難度不在吉他之下。要想學好貝斯,多多少少都要有一定吉他的基礎,且當今成名的貝斯手,大多都是從吉他手轉型過去的。
秦暮楚開心地說道:“這樣,我們就只差一名鼓手了!”
“那主唱呢?誰來做主唱?”周健翔問道。
“當然是我啦!”秦暮楚說:“你見哪支樂隊是貝斯手做主唱的?”
周健翔善意地笑了笑說:“其實由貝斯手擔任一支樂隊的主唱並不是什麼新鮮的事,國外有很多典型的例子,比如‘Hole’樂隊的主唱兼貝斯手AufDerMaur、‘Primus’樂隊的主唱兼貝斯手LesClaypool、‘Drugstore’樂隊的主唱兼貝斯手Monteiro,比如……”
周健翔一口氣說出了十幾支樂隊的名字,秦暮楚聽得目瞪口呆,連連稱讚:“沒想到你竟對搖滾樂瞭解這麼多!對了,你是怎麼知道這些的?”
“很簡單,剛纔你看到我牀頭那些英文雜誌了麼?那些都是在美國及其他歐美國家非常暢銷的搖滾雜誌,而我對於搖滾樂的瞭解,大多是從那些雜誌上看來的。”
“可是……像那種全英文的雜誌你能看得懂嗎?”秦暮楚對此表示懷疑。
周健翔得意地笑了:“哈哈哈,不好意思,也許你不知道,我周健翔別的科目成績不行,但英語的成績在班裡可是一直名列前茅!事實上,課堂上講的那些只不過是皮毛而已,我曾經參加過一些校外的英語提高班。估計我目前的英語水平考取大學四級英語等級證書都不成問題!”
聽完周健翔的這番敘述後,秦暮楚有生以來第一次在同一天對同一個人再一次產生了羨慕之情。他不敢相信,一個整天不專心上課、只知道在校內惹事生非的壞蛋,英語水平竟然是如此了得!可他是怎麼做到這一點的,秦暮楚就想不明白了。
周健翔看出了對方心中的疑問,解釋道:“其實這沒有什麼,激勵我學習英語的動力,正是那些擺放在書架上的那些搖滾唱片。你要知道,要想真正的瞭解搖滾樂,不懂英語是不行的,雖然我國的搖滾樂這幾年發展得很快,但與西方近半個世紀的搖滾發展史比起來,簡直可以用幼稚二字形容。而要想真正地瞭解西方搖滾樂的思想和內涵,就必須要有一定的英語水平,只靠聽那些中文的搖滾樂是無法瞭解到搖滾樂的全部的!”
這一點秦暮楚非常贊同,他有些後悔自己以前荒廢掉的學業,英語課沒少上,卷子也沒少做,最後卻落了個連二十六個英文字母都認不全尷尬境地。
酒過三巡,秦暮楚想起了另外一個重要的問題:樂隊的風格。這確實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話題,因爲一支樂隊的風格決定了今後發展的方向。
“胖子,你說我們做什麼樣風格的樂隊好呢?”
周健翔呷了一口酒,說道:“搖滾樂是一個龐大的音樂體系,其分支派系繁多。就拿金屬樂來說,金屬樂的下面又分爲了重金屬、新金屬、歌特金屬、死亡金屬、傳統金屬以及其他很多很多種的類型,其每一種類別下又細分爲若干種的音樂形式,比如黑金屬、碾核金屬、力量金屬、厄運金屬等等太多太多。我們現在應該確認一下彼此感興趣的風格,並把這種風格作爲今後樂隊發展的方向。”
秦暮楚自信滿滿地說道:“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你大概偏愛新金屬,比如說唱金屬或者硬核金屬等等,這些都是屬於當下歐美剛剛興起的風格,與傳統金屬比起來,它不拘泥於傳統,節奏感強烈,歌詞簡單易懂,沒有過多的修飾和渲染,能給人最直接、最痛快的聽覺刺激!”
“不錯,知我者小楚也!”周健翔舉杯示意說:“那我也斗膽說說你吧,雖然從你的隨身聽裡聽到的是一首八十年代的金屬樂,但我想這應該不是你最喜歡的風格。從我對你的第一感覺,你應該是一個什麼風格都聽的人,並沒有專一的喜好,這種傳統的金屬樂只是你喜歡的衆多類型的其中之一。我認爲,你似乎應該更偏愛朋克樂,但具體是哪一種朋克我就不敢繼續妄猜了。”
秦暮楚伸出大拇指說道:“你猜得太對了!你是怎麼知道我喜歡朋克樂的?沒錯,我是喜歡朋克樂,尤其喜歡一種叫做‘斯卡朋克’(SkaPunk)的音樂類型,這種類型來源於朋克樂與牙買加本土一種名叫‘斯卡’的舞蹈音樂的混合體。這種風格簡單輕鬆,節奏感分明,即沒有老式朋克的憤怒感,也沒有流行朋克的乏味感,總之是很有特點的一種風格。”
周健翔對斯卡朋克不是很瞭解,但他意識到雙方的分歧開始出現了。
“其實這並不算什麼分歧,總會找到一個平衡點的。”秦暮楚寬慰道,對周健翔也是對自己。
“沒錯,”周健翔又喝光一杯啤酒,“下面談談最關鍵的一個問題吧,樂隊的名字叫什麼?我知道你心中早就有答案了。”
秦暮楚笑道:“彼此彼此,既然我們心中都有一個樂隊的名字,不妨寫在紙上,看看我們能不能從中找到共同點。”
秦暮楚忙從書包裡掏出作業本扯下兩張,把其中一張連同筆一齊遞給了周健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