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9章 買買買

羅傑最早在樂隊內提出《搖滾聖經》計劃,並且確定了《月之暗面》的曲譜、編曲,還是上個世紀的事情。

那個時候的羅傑三人,還只是樂壇中的新秀,雖然掀起了一些波瀾,但卻算不上有多大的影響力。

就連巡迴演出,都要【傍上】加里-貝爾等人,讓幾個“老大哥帶着自己玩”,否則根本開不起來。

五年多的時間過去,不知不覺間,至少在北美流行樂壇當中,羅傑三人,已經可以稱得上是“大人物”了。

這張被拖了整整五年的專輯,也終於進入到實質性的立項、製作階段。

在羅傑的前世,這張專輯在數字唱片大行其道之前,就取得了全球4500萬張的恐怖銷量。

(注:發行方公佈的出貨銷量,非零售端銷量)

要知道,這可是數字唱片出現之前!

也就意味着這4500萬張,全部是利潤無比驚人的實體唱片。

當然,七十年代的實體唱片,無論是價格,還是成本,都無法和2000年之後相比,利潤率也沒有想象中那麼恐怖。

但不管怎麼說,單論從專輯銷售上賺錢這一點,唯一有可能和《月之暗面》相提並論的,也只有平克-佛洛依德樂隊自己的另一張作品,《迷牆》。

在經過了零售商、發行方、經紀公司、乃至於稅務局的層層盤剝之後,這兩張專輯,依然讓平克-佛洛依德樂隊的成員達成了“人均億萬富豪”的成就。

那可是七十年代的億萬富豪,而且貨幣單位不是美元,而是英鎊,含金量相當驚人。

更加驚人的是,一直到羅傑來到這個世界之前,《月之暗面》和《迷牆》的銷量依然在不斷攀升之中。

連續735周(還有個說法是741周,查不到官方數據,按少的算),累計一千兩百多周的《公告牌》專輯榜在榜時間,也證明了它的成績絕非曇花一現。

關於《月之暗面》的讚揚有很多,其中絕大多數是人云亦云的吹捧,但言之有物的評論也不少。

對於羅傑而言,這張專輯的最大問題在於,它包含的內容實在是太過於豐富。

尤其是那表面樸實無華,卻又像火山一般強烈的情感,想要在音樂中完美地復現出來,難度不是一般的大。

這和“技巧”無關。

純粹是閱歷方面的不足。

老男人一開口就是人生,這樣的境界,五年之前的羅傑只能模仿,形似而神非。

五年多的時間過去,羅傑依然感覺到,自己沒有足夠的沉澱和積累,用自己的方式,去闡述《月之暗面》中的人生。

“還是隻能模仿……”

羅傑很不甘心,但嘗試了幾次之後,羅傑立刻明白,自己和大衛-吉爾摩和羅格-沃特斯在人生閱歷上相差太遠。

羅傑這一路走來,雖然偶爾也會有些許波折,但總體而言,絕對算得上順風順水。

平克-佛洛依德樂隊的兩位核心主唱呢?

都是從艱難的困境中崛起,勵志雞湯文中的主角。

雙方經歷的挫折、苦難、困境,完全不在一個數量級上。

羅傑當然不可能詮釋得出平克-佛洛依德的“思想”和“感悟”。

只能模仿。

一如六年前,模仿那首《希望你在這裡(Wish.You.Were.Here)》。

純粹的模仿,羅傑已經幾年都沒有做過了。

在一開始的時候,羅傑會試着去學習、模仿前世經典,力求做到一模一樣,或者最起碼也是最大程度的相似。

而隨着樂隊的成長,那些作品也逐漸由一味的模仿,轉而開始添加屬於樂隊自己的元素。

或者是修改幾個音符,或者是在快慢變化上稍作調整。

大部分歌曲的改動,依然聽得出前世經典的影子,只是已經徹底變成了【Darkness】的作品,而不是另一支【Queen】、【Led.Zeppelin】或者【AC/DC】。

甚至於,徹頭徹尾進行大改的嘗試,也不是完全沒有過。

但這張《月之暗面》,若是少了那強烈到極點的情感……

或許依然是一張經典專輯,但絕對遠遠達不到前世的巔峰水準。

用音樂表達情感,是羅傑的短板,也是樂隊的短板。

想要彌補這一點,只能是模仿。

羅傑卻是走入了一個誤區。

《月之暗面》中的情感之所以強烈到了極點,是因爲那是大衛-吉爾摩和羅格-沃特斯自己的人生感悟。

而不是羅傑的。

能夠模仿出一絲神韻,已經是極爲難得的事情了。

雖然前世今生,羅傑都沒有遭遇過太嚴重的挫折,但畢竟兩世爲人,在“人生”這門課上的積累,絕不遜色於任何人。

之所以無法將《月之暗面》完完全全地轉變爲自己的作品,是因爲這張專輯上的【平克-佛洛依德】印記太過於強烈。

想要在一首歌,或者一張專輯中,完美地將自己的人生演繹出來。

羅傑所缺乏的,不是更多的積累,而是一部真真正正屬於自己的作品。

不過,不管怎麼樣,《月之暗面》這張專輯的基調,已經被確定了下來。

在“技術”上追求極致的完美。

而在“情感”上,則儘量向前世的經典進行模仿。

這是一個很耗費時間的選擇,如果按照正常的錄製流程,最多三十天時間就足夠完成這張專輯。

但考慮到“還原”的難度,至少也要多花一倍的時間。

爲了最大程度地還原這部音樂史上的巔峰作品,在錄音室裡多花上三四十天的時間,羅傑認爲很是值得。

…………

樂隊集合後不久,四月中旬的報稅季來臨。

在一系列的避稅運作之下,樂隊名下的公司,除了剛剛完全接手的MAD唱片之外,樂隊名下的兩家公司,【黑暗樂隊工作室】以及【Darkness樂隊管理工作室】,總計需要支付大約兩千萬美元出頭的稅款,按照樂隊去年的收入,實際稅率大約不到百分之八。

相比於最高的百分之六十五稅率,可以說少了好幾倍。

但如此巨大的避稅額度並非憑空得來。

比如說,樂隊向會計師團隊支付的佣金,就是按照避稅總額的百分比來計算,光是這一部分的開支,就超過了一千五百萬美元。

除此之外,爲了合法的避稅,樂隊還向自己名下的慈善基金會轉入了近兩千萬美元的捐款,其中真正用於慈善事業的比例大約是百分之三十,剩下的則是用於支付樂隊巡演、旅行等方面的“差旅費”,折算進基金會的“運營成本”當中。

再加上其它一些雜七雜八的避稅操作,樂隊總計花出去了將近五千萬美元,換來的則是省下了1.5億美元左右的稅款,實際相當於白賺了近一億。

在處理完報稅季的雜務之後,普華永道的會計師專程上門,向羅傑回報樂隊名下的資金情況。

“【黑暗樂隊工作室】、【Darkness樂隊管理工作室】,這兩家公司的賬戶上,總計還有1.4億美元的現金,其中有6200萬美元的資金,在未來六個月中有明確的去向,實際可支配資金爲7800萬美元。 шшш ●Tтkā n ●C ○

並且,因爲和富國銀行簽訂的抵押貸款協議的存在,這7800萬美元如果需要轉出公司賬戶,必須向富國銀行說明用途,並徵得對方的同意。”

在向富國銀行貸款的時候,樂隊將“未來的收入”作爲抵押的一部分,根據貸款協議的要求,這筆錢肯定是不能亂動的。

這並不意味着這些錢就凍結在了富國銀行的賬戶當中,而是富國銀行對樂隊的資金流向有知情權,以及一定程度上的限制權。

比如說,如果樂隊打算拿這筆錢去拉斯維加斯瀟灑一圈,這就違反了抵押協議。

但如果樂隊是用這筆錢來進行正當的商業投資行爲,例如新專輯的製作和發行預算,這就符合合約的要求。

會計師所說的,已經確定要花出去的6200萬美元,就屬於這一類,其中的大部分將會用於《月之暗面》的製作、宣傳、發行的費用。

在這張專輯上,樂隊並沒有採取過去的發行模式,由MAD唱片墊付費用,再從未來的收入當中扣除,而是直接自己掏錢。

這是因爲MAD唱片的賬戶,並不受到抵押協議的限制,可以繞開富國銀行的監管。

雖然說不一定用得上,但總歸沒壞處,反正現在的MAD唱片也完全屬於樂隊所有。

會計師稍稍停頓了片刻,讓羅傑有充分的時間思考。

過了片刻之後,才繼續說道:“另外,樂隊旗下的【光明慈善基金會】,可用資金爲1700萬美元。

如果不想引來麻煩的話,我的建議是這筆資金最好只用在你們的個人開銷方面,比如說出行。

總之,千萬不要拿慈善基金的錢去做投資,這很容易被IRS盯上。

最後是MAD唱片,公司的賬戶上有2.6億美元,並且已經簽訂合約,在未來六個月內會陸續到賬的資金總額大約有1.2億美元。

格蘭奇先生上週向我瞭解過公司的資金狀況,以我的判斷,他很快會向董事會再次提交業務擴張的計劃書。”

說到盧西恩-格蘭奇的【業務擴張計劃】,會計師聳聳肩,顯得很不屑。

一個年過半百的老頭子,還這麼野心勃勃,也不考慮考慮自己的身體能不能承受得住。

不過會計師很清楚什麼話能說,什麼話不能。

這些事,在自己心裡想想也就算了,若是當着羅傑的面說出來,不但會得罪了盧西恩-格蘭奇,還會降低自己在僱主心裡的評價。

這樣虧本的事,會計師是絕對不會去做的。

羅傑不清楚會計師心裡的想法,專注地思考着下一步的動作。

MAD唱片的業務收入很高,但業務內容卻很單一。

盈利極高的同時,抗風險能力偏低,確實是MAD唱片最大的缺陷。

但是,公司的業務想要擴張,需要多少資金是另一回事,唱片業的蛋糕就這麼大,自己想多吃一塊,就必然要和其它既得利益者產生衝突。

如何將衝突的範圍控制在樂隊能夠承受的程度,不至於失控,進而產生一系列連鎖反應,這是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MAD唱片賬戶上的錢看上去很多,但實際上開銷也很大,單是旗下這些明星們的包裝、推廣和宣傳,每年的成本就要按億來計算。

兩三億美元看上去很多,實際上也做不了多少事情。

反之,若是將這筆錢花到樂隊自己身上,可以做的事情卻有很多。

無論是儘快還清富國銀行的貸款,早日獲得“財務自由”,還是啓動一個新的項目,都是不錯的選擇。

但前者的意義不大,除了來自前世的習慣,讓羅傑對揹負高額貸款這件事有點牴觸之外,事實上,這筆貸款還得越晚,對樂隊反而越是有利。

當然,這是指在不違反合同的前提下。

樂隊並不僅僅只是單純的明星,更重要的一重身份是唱片業的商人。

從商人的角度思考,用自己的錢去做生意,和用借來的錢去做生意,顯然是後者更划算。

至於新的項目……

現有的《搖滾聖經》系列少說也還能吃上幾年,新的項目根本沒有任何的必要性,而且羅傑三人的精力,也不允許樂隊在《搖滾聖經》和系列巡演的同時,再啓動一個新的大項目了。

除非是那種只需要投入資金,然後坐等着分錢的優質項目,但這卻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確實,無論在哪一個行業,都有不少項目,在推銷自己的時候吹得天花亂墜,什麼回報比十倍百倍張口就來。

但以羅傑的經驗,這類項目,百分之九十都是騙局,剩下的百分之十里,也幾乎都是“理想很美好,現實很骨感”的類型。

真正像是《美國偶像》那樣,扔進去一筆資金,然後就可以坐等着收穫大筆美元的優質項目,絕對是難得一見的。

這也是爲什麼,當羅傑提出用《美國偶像》換【金屬猴子】、【A】樂隊手中MAD唱片的股份的時候,加里-貝爾和埃文-泰勒很快就同意。

如果不是手中還有一個《美國達人秀》做後盾,羅傑也不可能這麼大方。

想來想去,現有的這筆資金,看起來不少,但卻很尷尬。

擴張公司業務?

遠遠不夠。

投資到其它地方?

無處可用。

“乾脆拿去腐敗,買飛機,買遊艇,買買買!”

羅傑正浮起詢問搭檔意見的念頭,耳邊彷彿就響起了安妮的叫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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