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一張典型的重金屬專輯,不能以傳統的重金屬方式來製作。”
羅傑對迭戈強調着自己的理念和要求:“它是一張一定程度上混亂,帶是又帶有統一基調的專輯。像火焰一樣的熱情,所有的歌都使用了富有衝擊力的Riff和快速的節奏。”
快速、強勁、燃。
這就是羅傑給《燃燒》專輯定下的基調。
至於樂曲風格的混亂,在“燃”這個元素足夠突出的情況下,其它的那都不叫事。
迭戈思考了片刻,找到了一個對比,問道:“類似《搖滾或是爆發》那樣?”
“差不多。”
羅傑點點頭,補充道:“但是不夠,還要更燃。”
在樂隊過去的歌裡邊,《搖滾或是爆發》算是很激情的一類了。
但這首歌更多的卻是帶動歌迷的情緒,尤其是在現場。
而當歌迷自己一個人在家聽歌的時候,感覺上就要差了一些。
“我明白了。要讓歌迷一聽到,就像是嗑了藥一樣飛起來。”
迭戈考慮了片刻,說道:“這樣的話,我們可以在混音上下下功夫,給人一種身臨其境的感覺。”
“如果播放設備不好怎麼辦?”
羅傑皺着眉頭問道:“不是每個歌迷都能買得起昂貴的環繞音響。”
畢竟專輯做出來不是給自己聽的,誰知道歌迷會使用什麼樣的播放設備?
做高品質的環繞音效說起來簡單,但若是播放設備不夠出色,說不定聽起來反而會很爛。
如果是小衆到極點的類型,倒是不用去管那麼多。
還可以懟一句:買不起B&O聽什麼歌?
但面向主流市場的專輯,必須要考慮不同設備的播放效果,尤其是那些廉價的低端設備。
不是說不能在混音上做出任何調整,而是必須限制在一個大致穩定的框架內。
根據唱片業協會的調查,價格在100美元以內的中低端播放設備,佔據了至少百分之九十的市場份額。
也就是說,絕大多數歌迷在平時聽歌的時候,是體驗不到高品質環繞音響效果的。
總不能爲了百分之五的歌迷,就去放棄其餘百分之九十五吧?
儘管可能那百分之九十五加起來都沒有這一小撮人有錢,但賬卻不是這麼算的。
“放心,我們不會做太過火的嘗試。”
迭戈明白羅傑擔心的是什麼,開口道:“混音只是基礎,主要的工作還是需要你們來做,例如音色的選擇。”
樂隊負責演奏、錄音,迭戈和他的團隊負責後期,這個分工很簡單明確,過去的合作力也一直是這麼做的。
羅傑當然不會有意見:“這方面我們已經有所考慮,需要再做幾次嘗試。”
音色的選擇,是一個很有趣的工作。
影響音色的因素有很多,以貝斯爲例,琴本身的結構、拾音器的型號、琴絃的材質、類型、粗細,再到音箱、效果器,甚至是拾音的話筒,都會對最終的音色產生影響。
無數種組合方案結合在一起,就和顏色的組合一樣,是一個漸變的過程,其中的可能性多到不可計數,但卻可以簡單歸結爲幾個到幾十個大類。
有些人喜歡省事,一輩子都只用少數幾種固定的音色。
而有些樂手則會根據不同的歌曲,甚至是不同的演奏場合,對音色進行調整。
對於大多數風格固定的樂隊來說,前者不會有什麼大毛病,好處是不會出錯,缺陷則是少了幾分靈動的變化。
而後者,最大的壞處是在選擇音色的過程中要耗費大量的時間。
哪怕對樂器有足夠深刻的瞭解,也依然需要大量的嘗試,才能確定最好的方案。
有一個很常見的事情是,當你嘗試過一百多種音色之後,發現效果最棒的是第一種。
而另一件事則更加有可能發生:由於音色欣賞的主觀性很強,你精挑細選出來覺得很棒的音色,在別人聽起來就像是一坨翔一樣爛。
好在,至少大多數人的音色審美非常接近。
至少是對於喜歡某一類音樂的人來說,對音色的審美不會出現太大的偏差(大多數)。
若非如此,音樂也不會成爲世界通用的語言了。
音色的選擇不僅僅只是樂隊自己的工作,同時需要考慮到後期製作,因此在確定音色選擇的階段,包括混音師在內的後期成員也都加入了進來。
不過就和絕大多數搖滾專輯一樣,《燃燒》是一張典型的樂隊作品,而非製作人作品。
因此,在包括音色選擇在內,整個專輯的各項工作中,都是後期團隊來配合樂隊,而不是反過來。
製作人作品更常見於流行音樂,就像是流水線上生產出來的商品,除了貼着不同的標籤以外,裡邊的東西可以說是一模一樣。
北美的流行音樂還好一些,大多是有着一定歌手個人風格的,完全是作者作品的也不在少數。
至少能走到一線的,很少存在百分之百的流水線作品,多多少少都會受到歌手自身的風格影響,而且這個影響還不會太小。
南棒那邊的流行音樂,纔是徹徹底底的製作人作品,歌手本身對專輯的影響可以說是完全爲零。
誰能說出來大腿時代和BIGBANG除了性別不同以外,還有什麼別的區別嗎?
咳……扯遠了。
經過了之前幾張專輯的錄製,樂隊對這些工作早已是輕車熟路,而且和迭戈的團隊長期合作,配合上也很默契。
雖然說《燃燒》專輯有些複雜,綜合了重金屬、力量金屬、旋律死亡、激流金屬、哥特金屬和流行金屬六種不同的風格。
但整體而言,並不會給歌迷帶來太大的困惑。
因爲這張專輯的風格很簡單。
就一個字:燃。
嗯,當然不可能是那種“自古黃歌出燃曲”的燃。
寫出來要404的。
而且整張專輯的基調,也是以重金屬爲主,其它五種風格都各自只有一首歌,而重金屬足足有五首。
一張專輯十首歌,依然保留了樂隊一直以來的習慣,或者說特色。
…………
樂隊回到紐約快一個禮拜了,除了一開始的兩天以外,羅傑和安妮倒是沒怎麼被狗仔糾纏過。
不是沒有,只是很少。
比如說出門的時候,身後往往會跟着一兩個狗仔,偶爾也會被偷拍。
但瘋狂到去翻羅傑或者安妮家門口垃圾桶的,卻是沒有出現過。
按照往常的規律,這是不太符合常理的一件事。
格萊美的熱度還沒有散去,現在的樂隊,正應該是被媒體追逐的焦點。
不過卻又沒什麼好奇怪的。
狗仔全被吸引到了胖子那邊去,這傢伙剛剛回到紐約,就立刻將自己離婚的事情公開了出去。
用胖子的話來說……
“我這是在幫你們吸引火力。”
胖子喝了一口啤酒,左手拿着一根鼓棒,在桌子的邊緣輕輕敲打着:“而且這是一個不錯的炒作話題,過上幾周,等熱度下去了,我再訂個婚,又可以炒作幾周。”
從這件事上,就可以看出胖子這個傢伙有多沒底線。
在北美,明星離婚只是緋聞,而不是醜聞。
在娛樂圈裡,有一句很著名的話,叫做被人非議總好過沒人議論。
別說拿離婚來炒作了,就算是拿死亡來炒作,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例如華納唱片到現在還在談論去年【本森的煙火】樂隊艾米的去世。
只要有利可圖,這幫人才不在乎什麼道德、名聲之類的事情。
“小瑞克呢?”
羅傑疑惑地看向胖子:“你不怕狗仔去騷擾瑪麗和小瑞克?”
雖然胖子底線低得過分了點,但以羅傑的瞭解來看,好像還沒低到這種程度。
畢竟那是胖子的親兒子,又不是撿來的。
“小瑞克住在學校,而且有兒童法,狗仔不敢做什麼過分的事。”
據說北美的狗仔只有三個地方不敢闖,葬禮、醫院、以及學校。
北美對未成年人,尤其是兒童的保護已經到了病態的程度,哪怕是再瘋狂的狗仔,也不敢去騷擾一個才上小學的孩子。
一旦被起訴,那就不是賠錢的問題了,絕對會被全美教師家長聯合協會咬到破產。
而且小理查森上學的小學,是洛杉磯有名的“富人學校”,在那上學的幾乎都是明星、富豪家裡的孩子,這對狗仔的威懾力就更大了。
胖子顯然考慮過這個問題:“至於瑪麗那邊,我多給了她100萬美元。”
雖然胖子沒有明說這筆錢的目的,但大家心裡都有數。
除了基本的離婚補償之外,配合胖子的炒作,也是“工作”的一部分。
雖然在這場離婚中,瑪麗從胖子手中分得的財產並不少,但作爲一個沒什麼謀生技能的家庭主婦,錢肯定是不會嫌多的。
畢竟只出不進,再多的錢也不夠花,而且還要養孩子。
“你們就不怕炒成醜聞?”
安妮埋頭玩着掌上游戲機,一邊分心跟兩人說道:“婚外情說出去不太好聽吧?”
——胖子離婚的原因是婚外情,據說差點搞出人命來。
胖子也正是在陪那個女人去做孕檢的時候,被瑪麗的朋友撞破,然後才搞出來這一系列的事情。
雖然後來證實了是虛驚一場,那個女人並沒有懷孕。
但已經鬧到這個地步,胖子索性就徹底和瑪麗分手,投入了新歡的懷抱。
通常而言,婚外情離婚,只要低調處理,不要鬧出撕逼大戰來,一般對明星的影響很小。
但胖子卻選擇了拿這件事爲樂隊炒作,這就要承擔一定的風險了。
萬一婚外情的事被曝光出來,未必算得上是醜聞,但多少也會對樂隊的名聲有點影響。
儘管對於搖滾明星來說,這點影響很小。
——在北美,或者整個西方社會,搖滾明星從來都不是道德典範的代名詞。
羅傑看了一眼安妮,“我們不是討論過這個問題嗎?我們三個都同意了。”
“別擔心,瑪麗和傑西那邊都簽過保密協議。”
傑西就是胖子的新情人,一個比羅傑還小一歲,比胖子足足小了13歲的女孩。
胖子仰起脖子,噸噸噸地喝光瓶子裡的啤酒,擦了一下嘴角,繼續說道:“媒體也都是我們熟悉的,CG娛樂和《紐約每日新聞》,其它媒體拿不到消息。”
這兩家媒體,雖然都是八卦娛樂小報,但和樂隊都有過合作。
起碼比那些完全陌生的媒體值得信任。
前者走的克萊爾的關係,後者則是胖子的經紀人丹尼爾聯絡到的“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