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傑並不清楚凱瑟琳-瓊斯的小心思,即使知道,也不會在意。
兩人之間不過是逢場作戲的交易,根本不可能當真。
羅傑也沒有在娛樂圈內找個固定女友的想法,至於開水晶宮就更加不可能了。
若是那樣做了,以這些女明星的做派,要不了多久,就會從頭綠到腳。
隨便玩玩還行,若是想要在這個圈子裡找所謂的真愛,恐怕必須得有一顆謝xx那樣的大心臟才行。
羅傑也從來沒有想過安定下來,還有一片巨大的森林等着羅傑去砍伐,怎麼可能爲了區區一棵樹就停下腳步?
別說凱瑟琳-瓊斯了,哪怕這棵樹是二十歲時候的奧黛麗-赫本,也同樣不可能比得上一整片的森林。
幾人的話題早已不知道偏到了什麼鬼地方去,閒聊間,安靜了一整天的傳真機突然響了起來。
自動接收模式下,一張張標準的A4紙不斷被捲進打印機。
“是銷量數據嗎?”
安妮關心地問道。
“不光是銷量數據,還有各國的排行榜單。”
傳真機的動靜一停下來,羅傑立刻走過去拿起了文件。
涉及幾十個國家和地區,數據量非常的大,直接翻到最後,看了一眼統計好的總數。
上邊的數字讓羅傑懸着的心放了下來:“首週末三天,五張專輯和幾首單曲,一共賣出了200-260萬。”
——《A&B》專輯是拆開來賣的,實際銷售中是兩張專輯。
由於涉及的地區太多,統計的誤差也比較大,但哪怕是最低的200萬,也已經超額完成了預期。
這僅僅只是一個週末,雖然說工作日的銷量要比周末低一些,但是到下一個週末到來之前,這個數字翻倍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
只要不出現斷崖式的崩盤,甚至都不用等到月底,再過兩週左右的時間,樂隊所有專輯的全球總銷量就可以突破一億。
到那個時候,“一億銷量樂隊”這個稱號,也才稱得上名副其實。
“榜單排名不是很理想。”
胖子從羅傑手中接過文件,翻着幾個國家的榜單數據,開口道:“英國流行音樂榜上,最高的纔是《A》的27位,單曲榜要好一點,《Time》排在第三。”
和公告牌不同,英國流行音樂榜(UK.Charts)唯一的排名依據就是銷量,電臺點播沒有任何權重加成。
這個由BBC牽頭搭建起來的排行榜,會從全英國境內的數千家零售店收集銷售資料,統計之後依照總銷量排序。
雖然這個榜單會收錄前200名的數據,但在大多數媒體上,例如《音樂週刊》,只會刊登專輯榜的前75名和單曲榜的前40名。
排在這個名次之後的,即使上榜,意義也不大。
“《Time》?這張單曲在北美好像賣得不怎麼樣。”
安妮有些納悶:“爲什麼在英國這麼火?”
《Time》是樂隊至今爲止,所有專輯和單曲裡,北美銷量最差的一張,僅僅只賣出了兩百萬出頭。
當然,得去掉《1》這樣的湊數貨色。
但在英國,僅僅一個週末,就賣出了七萬多張,直接登上單曲榜第三。
七萬這個數字看起來不起眼,但要知道,英國的市場規模要比北美小得多,人口數量只有北美的十分之一。
(注:北美幾個國家總人口)
雖然也不乏單週賣出五十萬以上的暢銷專輯和單曲,但在大部分時間裡,十萬左右的單週銷量,就可以穩穩佔據第一的寶座了。
“歌迷喜好不同吧。”
羅傑心裡倒是很清楚爲什麼,畢竟平克-弗洛伊德在前世可是英國最受歡迎的樂隊之一。
如果單論在英國的受歡迎程度,除了地位無可撼動的披頭士之外,緊接着就是平克-弗洛伊德,哪怕是皇后樂隊都要排在後面。
羅傑翻着手中的資料,開口道:“不同地區的歌迷喜好差別很大,北美賣的差的,在海外受歡迎也是很正常的事。”
世界各地的歌迷口味偏好在這份銷售統計中體現得淋漓盡致。
比如說北歐人更喜歡金屬風格的《黑色》。
以英、德爲首的西歐地區,則最喜歡偏向流行一些的《希望》專輯。
而《青春》專輯,則因爲單曲《Stand》帶有些許拉丁風格,在南歐更受歡迎。
歐洲這一個市場,就佔去了大半的銷量,總計約有120~150萬張。
排在第二的是南美,有50-70萬的銷量入賬。
歐洲和南美,也是海外表現最好的兩個市場。
後者雖然盜版氾濫,但搖滾氛圍卻堪稱世界上最狂熱的地區,而且人口基數在那擺着,支持正版的比例雖然低,但絕對數量並不少。
至於亞洲……
除了島國因爲受西方文化影響較大,對搖滾的接受度較高之外,其它的市場在這個年代幾乎沒有什麼價值可言。
這次發行的所有唱片加起來,在亞洲的總銷量也只是堪堪超過40萬張而已,其中島國就佔去了接近百分之八十。
中東這種保守到極致的地方就更不用說了,許多國家甚至禁止搖滾音樂進入,只能在盜版市場中流傳。
而非洲……這地方有正版音樂的市場可言嗎?
和流行音樂相比起來,搖滾在傳統的西方市場並不會有任何的落後,甚至比流行音樂的受衆更廣。
在世界樂壇歷史最頂級的歌手和樂隊,除了泰勒-斯威夫特,以及幾個專門唱給黑人聽的饒舌歌手以外,其他的幾乎全部是搖滾出身。
很多人以爲的流行天王、流行天后,其實也都是搖滾出身,最具代表性、賣得最好的專輯也都是搖滾。
例如麥當娜-西柯尼、瑪利亞-凱莉、惠妮特-休斯頓、邁克爾-傑克遜、瑞奇-馬丁等等。
只不過他們的搖滾中,流行元素更濃,不夠“硬核”,聽起來不像是傳統意義上的搖滾。
但在其它地區,和流行相比,搖滾音樂的表現差的卻不是一點半點。
比如說某個不可描述國度,市場體量雖然龐大無比,但搖滾音樂的生存空間卻很感人。
這一點,哪怕到十幾年後,改變也不怎麼明顯。
很多人將其歸結於不可描述的原因,但歸根結底,最主要的原因,還是主流歌迷的喜好。
“我發現一個問題!”
幾人交換着翻了半天,安妮突然開口道:“好像我們的專輯在全世界的銷量都不差,只不過不同的地區,賣的好的專輯風格不一樣。”
任何地方的歌迷都有例外。
哪怕是南棒那種只有一種叫做“青春偶像”的明星的國度,也不缺乏熱愛搖滾的歌迷。
但若是隻看“大多數”,地區性的差異其實相當明顯。
例如北歐三兄弟多力量金屬、旋律死亡,德國多死金、敲擊,在英倫三島,傳統的重金屬和復興朋克則更加流行。
至於北美,由於是一個移民國家,什麼風格都不缺人聽,但也沒有一個完完全全佔據主流的類別。
“這就是爲什麼我們要嘗試不同的類型。”
雖然說羅傑當初做決定時壓根沒考慮過這個問題,不過也並不妨礙此時拿出來炫(裝)耀(B):“不同地區歌迷喜歡的搖滾風格不一樣,我們什麼風格都做,這樣就會成爲全世界最受歡迎的搖滾樂隊。”
其實羅傑想要嘗試更多搖滾風格,最主要的原因還是不想讓前世那些不同流派的經典浪費掉,想要全部搬運到這個世界來。
至少要搬來最經典的那一批。
如果說樂隊的能力不足也就算了,既然有這個實力,爲何不嘗試更多的風格?
至於能借此吸引更多地區的歌迷,純粹是意外的驚喜。
“對了,我們什麼時候去錄歌?”
理查森突然問了一句。
《朋克聖經-郊區的耶穌》錄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一點收尾的工作沒有完成。
當然,鍵盤以及其它管絃樂器的和聲壓根還沒有開始,負責這部分工作的賈森還被禁足在紐約。
這部分只能以後再找時間補上,這個假期肯定是沒戲。
“這麼冷的天,我纔不要出門!”
安妮杯子裡的紅茶早就喝完了,拿起桌上的酒瓶,倒了半天,發現酒瓶也是空的,隨手將瓶子丟到地毯上,又縮了回去。
“等雪小一點再去錄吧。”
羅傑打開酒櫃,挑了一瓶酒,又重新拿了一盒冰塊放到桌上,開口道:“我們15號回去,還有一週多的時間,能錄完最好,錄不完也無所謂。”
胖子正好啃完了一整桶的冰塊,嘩啦啦地又倒出來半盒,抱着冰塊桶,直接用手抓起一把冰塊丟進嘴裡,發出嘎嘣嘎嘣的聲音。
安妮一動不動,開口道:“幫我倒一杯,雙倍,不加冰,謝謝。”
“懶死你算了。”
羅傑無奈地倒上一杯酒,遞到安妮手中:“你這樣不熱嗎?”
安妮全身裹在毛毯裡,裡邊還穿着厚厚的毛衣,和穿着短袖,嚼着冰塊的胖子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簡直像是兩個世界的人。
“冷!”
安妮意簡言賅地表明瞭自己的感受。
正要開口說話,羅傑像是想起了什麼,看了一眼凱瑟琳-瓊斯,問道:“我們回北美以後要在紐約呆半個月左右,你是跟我們一起去等着,還是一月初在洛杉磯匯合?”
交易的內容是在洛杉磯,而不是紐約。
這一點,羅傑早就和凱瑟琳-瓊斯講清楚了。
洛杉磯離好萊塢更近,凱瑟琳-瓊斯當然不會有意見。
之前的話題一直插不上話,見羅傑終於想起來自己,連忙說道:“我跟你們一起去可以嗎?”
很顯然,凱瑟琳-瓊斯對自己和羅傑之間的交易並不放心。
“可以。”
羅傑點了點頭,然後看向安妮。
帶凱瑟琳-瓊斯回家?這麼沒腦子的事羅傑怎麼可能幹得出來?
家裡那個小醋瓶雖然從來不管羅傑在外面怎麼玩,但真要帶個女人回去,那場面肯定很精彩。
還沒有說話,安妮就搶先開口道:“知道啦,要讓她住我那是吧?”
“對。”
羅傑臉皮很厚,沒有半點尷尬。
安妮伸出兩根手指,提起了條件:“兩場派對!”
“成交。”
羅傑懶得去計算到底欠了多少,反正看這趨勢,這輩子也不可能還得完。
朝安妮點了點頭,又對凱瑟琳-瓊斯說道:“我那不太方便,在紐約的時候你聽安妮的安排。”
凱瑟琳-瓊斯也不是小孩子,見識過很多類似的情況,立刻就明白了是怎麼回事。
雖然心裡有些不痛快,但表面上卻沒有露出任何異樣,一副很順從的樣子,乖乖地答應了下來:“我保證不會惹麻煩。”
這個時候,凱瑟琳-瓊斯心裡那點原本就沒有多少的幻想,也徹底消散得無影無蹤。
兩人之間畢竟只是一場交易而已。
娛樂圈裡小三上位的情況並不罕見,但成功上位的小三們,同樣也會被小四小五小六擠下去,沒幾個有好下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