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複槍使用簡單、後坐力輕、也足夠安全。
但缺點就是射程近、準度低。
更何況,羅傑一幫人都是玩槍的菜鳥,打不中才正常,能打中也是靠運氣。
一個下午下來,一行人只打到了兩隻獵物。
格雷西打中了一頭野鹿,而安妮則打死了一隻兔子。
至於羅傑,兩手空空,什麼收穫都沒有。
“你是怎麼做到的?”
安妮好奇地向格雷西問道。
這個傢伙只開了一槍,就收穫了最大的一份獵物。
“我瞄準的是另一頭鹿。”
格雷西尷尬地撓了撓頭,說道:“結果不知道怎麼的就打到這隻了。”
簡而言之……蒙的。
倒是農場主,在半個小時裡,連續打到了兩隻兔子、一隻不知道是什麼的鳥類。
新手和老獵人的差距,由此可見一斑。
“這些應該夠晚餐了。”
農場主將一堆獵物的屍體搬上皮卡,載着羅傑一行返回農場。
農場主的妻子是個非常出色的家庭主婦,做菜很好吃,至少符合羅傑的口味。
——這一家子是鹹黨,不是甜黨那種異端。
烤肉、兔肉羹、還有農場自種的各種蔬菜,晚餐非常的豐盛。
一幫人圍在篝火前,吃着烤肉,喝着啤酒。
倒是讓羅傑懷念起了前世的生活。
雖然季節不一樣,太平洋對岸那個國家的擼串,也和西式的大塊烤肉完全不同。
但在上一世,羅傑也很喜歡約上幾個朋友,一起擼串喝酒,尤其是夏天。
“羅傑,我要聽你唱歌!”
安妮突然喊了一句。
“唱什麼?”
羅傑晃了晃手裡的啤酒瓶,說道:“我們的樂器都沒帶,你打算讓我清唱?”
“清唱怎麼了?”
安妮不滿地反駁了一句,威脅道:“快唱,不然我告訴艾琳你在澳洲到處勾搭妹子。”
“……”
羅傑無語地盯着安妮看了半天,搖了搖頭,說道:“隨便你。”
這種威脅,對羅傑一點用都沒有。
讓羅傑意外的是,安妮並沒有繼續糾纏下去,反而跑去找農場主的妻子,嘀嘀咕咕地不知道說了些什麼。
過了一會,農場主的妻子拿來一把木吉他,交到安妮手中。
“現在有伴奏了,你可以唱了吧?”
安妮得意地朝羅傑揚了揚下巴,不等羅傑開口,手指輕輕在琴絃上掃過,開口道:“快唱快唱。”
羅傑已經聽出了這段旋律是哪首歌。
樂隊下一張專輯裡的歌曲,雷蒙斯(Ramones)樂隊的《不想長大(I.Don“t.Wanna.Grow.Up)》。
這支樂隊是北美朋克搖滾的鼻祖,比S手槍樂隊還要早幾年,不過名氣遠遠不如後者。
雷蒙斯樂隊對朋克搖滾最大的貢獻在於,他們將搖滾樂重新分解成了最基本的元素:四和絃。
這也是朋克搖滾的雛形。
不過朋克搖滾真正被髮揚、壯大起來,依靠的還是S手槍樂隊所帶動起的朋克運動。
和古典重金屬不同的是,雷蒙斯、S手槍時期的古典朋克搖滾,對現在的歌迷來說,接受度是很低的。
大多數金屬歌迷會瘋狂崇拜齊柏林飛艇、深紫、黑色安息日等老牌傳奇樂隊。
但朋克歌迷在提到雷蒙斯、S手槍的時候,大多目的是裝逼,而不是真正有多喜歡他們的歌。
其中大部分人甚至聽不完S手槍樂隊的一張完整專輯。
畢竟古典朋克和後來朋克復興時期的朋克搖滾風格大相徑庭,完全可以說成是兩種不同的搖滾風格。
簡單來說,古典朋克已經過時了。
不過雷蒙斯樂隊這首《不想長大》,從歌曲風格上來講,其實距離復興朋克要更近一些。
也是爲數不多的,在這個年代依然可以被【絕大多數】搖滾歌迷所接受的古典朋克單曲。
這首歌,也是新的朋克專輯中,安妮最喜歡的一首。
鬼知道是爲什麼,或許是唱出了這個女孩的心聲?
只有木吉他的伴奏,完全體現不出這首歌的魅力來。
不過羅傑也沒在意,清了清嗓子,跟着旋律唱了起來:“世界瞬息萬變不真切,讓人感到迷茫,我還不如變成一條狗。看到你買買買的賬單,我不想長大,我不要變成這樣,我不想長大……”
理查森不知道什麼時候拿了個鐵盆,用手掌在上面敲打着,模擬出鼓點。
沒有貝斯、木吉他、金屬敲擊聲的“鼓點”。
在這簡陋的配樂之下,樂隊的一幫人一起高聲唱着:“我不想被生活逼迫尖叫,我不想老到掉光頭髮,我不要內心總是彷徨……我不想長大!”
在火光的照耀下,羅傑看到安妮大聲唱着“I.Don“t.Wanna.Grow.Up!”。
這個時候,羅傑才突然想起來一件事。
今天是安妮的生日……
這個女孩,不知不覺間,已經二十歲了。
翻遍了衣兜,也沒找出什麼合適的生日禮物。
羅傑猶豫了一下,打開一罐啤酒,將拉環藏在手心裡,走到那你身邊。
“生日快樂。”
羅傑舉起酒瓶,和安妮碰了一下。
“禮物呢?”
安妮完全按照羅傑所想的,伸出手,說道:“別告訴我你沒準備禮物,我會生氣的!”
“給你。”
羅傑把易拉罐的拉環放進安妮手裡,趁安妮還沒反應過來,轉身就跑。
“??”
安妮楞了片刻,才意識到自己被耍了。
起身朝羅傑追去,大聲嚷嚷着:“羅傑,你給我站住!今天有你沒我!”
另一邊,理查森正在和農場主聊着天,看到羅傑和安妮打打鬧鬧的樣子。
“年輕真好。”
胖子感嘆了一句,拿起剛剛卷好的煙,遞給農場主一根,問道:“來一根?”
“謝謝。”
農場主也是某種葉子的愛好者,沒跟理查森客氣,接過捲菸點燃,美美地吸了一口。
足足憋了一分鐘,才吐出一口濃煙,一臉享受的樣子,附和道:“年輕真好啊。”
…………
短暫地假期結束之後,離開農場之前,安妮找上了羅傑。
“那兩首歌,回去真的要鎖到銀行保險櫃裡?”
安妮一臉糾結的樣子,說道:“這麼好的歌不能讓歌迷聽到,感覺好心疼啊。”
“把版權讓別人分走,會更心疼。”
羅傑搖了搖頭,說道:“我們不是說好了嗎?等合約到期再拿出來發行。”
“那我們爲什麼這麼早錄出來?”
安妮悶悶不樂地說道:“錄出來又不能讓別人聽,還不如不錄呢。”
“因爲時間。《搖滾聖經》系列的歌曲很多,難度也很高,要是發行之前再錄的話,一兩年都未必能完成。”
雖然之前的討論時已經說過了一次,但很顯然,安妮並沒有放在心上。
羅傑無奈地解釋道:“所以這幾年,有時間了就錄一兩首,慢慢積攢下來,等到合約到期,剩下的就不多了,可以在短時間內完成。”
如果按照安妮的想法,等合約到期之後,再埋頭製作《搖滾聖經》系列。
在這張系列專輯上用去兩年甚至更多的時間?
除非是瘋了纔會這麼幹。
兩年不出現在媒體上、不發唱片、不舉辦演唱會,徹底人間蒸發。
哪怕是一線中的頂級巨星,要是敢這麼玩,也會跌落到二線去。
有着前世的經歷,羅傑很清楚,進入到二十一世紀之後,公衆的忘性有多驚人。
曝光度,對明星來說是很重要的,尤其是處於上升期的明星。
安妮“哦”了一聲,精緻的小臉上依然還寫着“我不開心”幾個字,不過卻沒有再提出抗議。
不過,羅傑卻注意到了一個細節。
在安妮的項鍊上,掛着一枚……
易拉罐拉環。
“……”
羅傑欲言又止,想說些什麼,猶豫了片刻,明智的選擇了閉嘴。
沉默了片刻,安妮突然從兜裡摸出來一個小盒子,塞到羅傑手中。
“送你的生日禮物。”
安妮只比羅傑大幾天,在農場渡過了一週多的時間之後,羅傑的生日也到了。
不過無論前世還是今生,羅傑都沒有慶祝生日的習慣,也沒想起來這事。
拆開盒子,裡邊是一枚骨片。
“我上次打到的那頭鹿。”
安妮解釋了一句,說道:“我親手磨的撥片,可能不太好用,反正你也不喜歡用撥片,留着收藏吧。”
羅傑正要開口,安妮瞪了羅傑一眼,做出兇狠的表情,說道:“不許丟掉!”
“謝謝。”
羅傑捏起撥片試了一下手感,確實不怎麼好用,很光滑,捏不穩。
這種撥片用來彈奏並不是合適的選擇,只能留着收藏。
“看來我回去以後得買一個保險櫃。”
羅傑和安妮開着玩笑,說道:“這麼貴重的東西,說不定保險櫃都不夠,得建一座銀行標準的防盜倉庫。”
“順便再請一支海軍陸戰隊守門好了。”
安妮翻了個白眼,轉過身去,留給羅傑一個背影。
看着安妮離開,羅傑低頭看了看手中的骨片,長嘆一口氣,仔細地放進錢包中收好。
…………
兩天之後,樂隊回到了紐約。
在富國銀行開設了一個保險櫃,將《天堂的階梯》、《敲開天堂之門》兩首歌的拷貝存了進去。
“必須我們三人同時到場,外加三把鑰匙,才能開啓保險櫃。”
羅傑對銀行經理強調着樂隊的要求。
涉及到樂隊未來最重要的計劃,再怎麼謹慎都不爲過。
無論是樂隊公司的賬戶,還是三人的私人賬戶,都是在富國銀行開設的,三人的客戶級別很高。
別說這種合理的要求了,哪怕是過分一點的要求,只要不違法,銀行都會滿足。
有着數千萬美元級別存款的客戶,在世界上任何一家銀行,都能夠得到最頂級的待遇。
從銀行出來之後,羅傑朝安妮和理查森擺了擺手,說道:“你們可以再休息幾天,我明天去公司,確認了新專輯的時間之後給你們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