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朔迷離

秦慧就站在門後,可是聽到對方敲門這麼大力,料想肯定是壞事,居然嚇得連門也不敢去開了,只是抱歉的看着方哲。

方哲看她害怕,便自己過去開門。

一個穿黑色風衣,白色高領毛衫的年輕女人衝了進來。

屋裡有相當一部分人認識她,見她進來,有的錯愕,有的驚喜,紛紛和她打招呼。“小喬啊,你怎麼也來了?”“小喬,你不是在幫忙照顧陸英秀嗎?”

也有明白人反應過來,驚問:“小喬,是不是又出事了?”

那個叫“小喬”的女人點點頭:“是啊,這次連英秀姐的兒子都出事了。”

方哲搶在衆人前面,忙問:“那你通知警方了沒有?”

小喬搖頭:“還沒有。”

方哲問:“那就是警察就在東成小區,你不用通知警方,警方就知道。”

“不不不,我出來的時候,警察還不知道這件事呢。”

“哦,那你來綠江南偵探社做什麼?方哲又不是警察,這裡又不是警局。”方哲接話接的又快又急,讓小喬半天反應不過來。

小喬愣了半天,纔想起自己趕來的目的:“我就是覺得事情越來越嚴重了,好跟方偵探說一聲。”

方哲對她溫和的笑笑,接着又是斬釘截鐵的表明拒絕:“不好意思,方偵探只查人家的婚外情,那個……他沒有權力更沒有膽量去接手這種很可能屬於刑事犯罪的案件。”

林希洄聽了方哲的話,徹底放心了。看來這小子是鐵了心不想管這件事。如果不是童惟聖曾經無意中害死過他老爸,說不定他也不會豁出命去和童惟聖做對呢!

唔,不知爲啥,林希洄心裡有點小小的失落,覺得方哲有些地方似乎是比不上顧蘇遲。但是轉念又一想,方哲也沒有顧蘇遲那麼好的身手,還是不要事事逞能的好,否則小命遲早報銷。咳咳,如果小嘉在,不知道會不會嘲笑她的想法是情人眼裡出西施哦。

衆人最後還是走了。小喬還沒弄明白狀況,就已經被幾個鄰居拉着,和小區裡的居民一起離開了金豐大廈。

折騰了大半天,方哲和林希洄都有些累了。只是林希洄堅人嬌氣,持要回去睡覺休息,方哲覺得現在是大白天,如果累了,坐在凳子上喝點水,也該緩過來了。他從進門到現在,一直站着,還不停的說說說,應付一大幫人,他都還沒有喊累呢。於是,方哲說:“現在還沒有下班。”

林希洄大怒:“我要回去睡覺!”

方哲回頭去看小秦:“記住,林希洄早退一次,扣工資!”

秦慧點頭:“記下了!”

“你們!”林希洄指指方哲,又指指秦慧,“過分,非要把人累死嗎?”

秦慧忙朝林希洄殷勤的笑:“希洄,不用急,等到下次他喊累的時候,你也可以這麼對付他。”

方哲十分無語。果然人善被人欺,看來他是對秦慧太好了,以至於秦慧竟然敢這麼說話!這也太不拿他當盤菜了!

他懶得跟小女孩計較,於是拖起林希洄的手,又殷勤又溫柔:“親愛的林總,我先送您回去休息。”

“不許扣我工資!”

“不好意思,公司有規章制度,就算是老闆是股東,也得遵守!”

小嘉是在半路上經過潤澤花園時,下車回家的。等林希洄和方哲回來時,他正在嘎吱嘎吱吃杏仁,還吃得分外香甜。

方哲吃驚的看着他面前足足有三斤重的杏仁殼,問:“小嘉,你怎麼吃這麼多杏仁?不怕吃壞肚子嗎?”

“沒聽說吃杏仁還會吃壞肚子的。”

“不管什麼,吃太多了,總會有些不好吧?”

“你管我?事兒多!”

方哲被他噎得夠嗆:“我是在關心你。”

“用不着。”小嘉懶得再多看他一眼,繼續捧着杏仁看電視劇。

方哲一眼看見他身子右側還方哲一袋松仁。這……這孩子什麼胃啊?跟松鼠似的,那麼喜歡松仁啊杏仁之類的。話說回來,好像很久不見林希洄養的那隻松鼠了!

方哲問:“你不是要吃完了杏仁,接着吃松仁吧?”

“是又怎麼樣?要你管?”

林希洄徑自去洗臉,待打散了頭髮,洗好了臉,從浴室出來,對方哲說:“別理他,隨他去吧。等他哪天肚子狠狠疼上一回,他就知道忌口了。”

小嘉的眼睛仍舊一眨不眨的盯着電視機看,手上卻把那些剩下的杏仁倒在了裝松仁的袋子裡,然後紮好口,明顯是不打算繼續吃了。

方哲朝林希洄比了個大拇指————果然是一物降一物。小嘉對林希洄,永遠都是這麼言聽計從!

林希洄對方哲笑笑,又打了個哈欠:“我先去睡了。”

“那我先回偵探社了。”

“好的,再見。”

林希洄說完,沒有相送的意思,徑自往自己臥室裡走去,關門的一剎那,丟出一句話:“小嘉,記得做作業,做完之後拿來給我檢查。”一邊說一邊嘆氣,明明是個高中生,可是卻得跟個小學生一樣讓人時時刻刻監督着才行。

小嘉的臉皺成了一團,卻仍是老實的關了電視。

方哲並沒有回偵探社,反而直接驅車趕往東成小區。

他和林希洄相處已經有段時日了,林希洄一個眼神瞟過來,他都知道她想表達什麼意思。林希洄眼珠子一轉,他都曉得她打的什麼鬼主意。

東成小區那麼神秘的案子,他怎麼會不想查?他不但想查,還想查個清清楚楚。只是那案子很明顯有些離奇恐怖的色彩,還有一定的危險性,所以,林希洄肯定不放心讓他去查的。當然,如果他堅持要去,林希洄是不會攔着的,而是會跟他一起涉險。

哎,他也不是故意要騙人的。實在實在是,他不想讓她擔心嗎!雖然他不去查更合她心意,但是,他可是方哲啊!一向以助人爲快樂之本的方哲好不好?他怎麼能眼睜睜看着東成小區的居民受這種莫名其妙的苦楚呢?孤膽英雄是吧?他還挺想嘗試一把的。反正又不是沒錢賺,還是有點好處的,雖然那好處跟性命比起來,也就不算什麼了。

反正他人面廣,有時候會有些應酬。他要出去查案的時候,隨便對林希洄撒個謊,都能找個藉口搪塞過去!

方哲將車一路開到東成小區。他按照陸英秀在跟他講述遭遇時提到的地址,前往陸英秀家裡。

這棟樓確實年代久遠,不光在外面看着陳舊,樓道里的光線也要比新的小區差一些,可以說十分晦暗。他來到陸英秀家門前,按了半天門鈴,卻沒有人出來開門。

反而對面有人開了門,是個穿藍色毛衣的邋遢中年男人:“先生,你找這家人嗎?”

方哲回頭,朝他禮貌的微笑:“你好,我是來找陸英秀的。”

那人道:“她不在家,那會出去了。”

“出去了?”

“對,她兒子受傷住院了,她去看她兒子了。哎,說起來她家真倒黴,接二連三的出事。”

方哲又問:“那請問你知道是哪家醫院嗎?哪間病房?”

那人剛想回答,卻又警惕起來:“你是誰?”

方哲將名片遞給他:“我是綠江南偵探社的社長,方哲。陸英秀女士委託我來查一件案子。”

那人半信半疑的接過名片,又仔細端詳了他一番:“哎喲,還真是方哲。我在雜誌上見過你,聽說你很了不起。哎,不對,我們小區今天有人聯合去找你來着。那些人回來後,說你不想接這件案子。”

“人的想法是會變的。”方哲依舊是保持禮貌的微笑。

那人搔搔一頭亂髮,雖然還是半信半疑,但既然對面是方哲,他覺得應該不會有什麼大問題,便說:“我只知道是人民醫院,至於是哪間病房我就不知道了。”

“那你知道她兒子叫什麼名字,是怎麼受傷的嗎?到時候我自己去住院部查吧。”

“哦,他兒子叫宋朗寧,聽說是出了車禍!”

“什麼?”方哲聽到“宋朗寧”的名字,吃了一驚,“這是什麼時候的事?”居然這麼巧,宋朗寧就是陸英秀的兒子!

“兩個小時以前吧。”

兩個小時以前?這麼說,他和希洄、小嘉,剛從醫院出來不久,宋朗寧就出了車禍?他看宋朗寧當時醉的人事不知的,怎麼會那麼快就醒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