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其實後來歐陽邵才發現帶蘇墨來根本就是個累贅。這貨吹他能找着這些高中,但還用他找嗎?因爲是高中,學生流量大,每個公交站牌上都有詳細的路線,更有直達的公交車。實在不行,他還可以坐出租。所以總的來說,蘇墨根本沒用,只會問問題,十萬個爲什麼嗎?兩人很快就到了一中,深刻的感受了一番它的歷史悠久。其實歷史悠久還有個同義詞,又老又舊。一中就是這樣。一進一中,映入眼簾的就是一棟非常老舊的教學樓,四層高度。左邊有一個非常大的運動場,裡面很多學生在打籃球。歐陽邵看到了各種校服,想來是幾所高中的學生們都混在了一起。

蘇墨湊上去打聽,歐陽邵則圍着這個運動場轉悠了起來。塑料跑道圈起了一個足球場,足球場不大,但歐陽邵被旁邊密密麻麻的乒乓球檯閃瞎了眼。

乒乓球之國名不虛傳。旁邊緊挨着就是以上地方加起來那麼大的籃球場。歐陽邵走到乒乓球檯那邊,這裡栽着幾顆大樹。密不透風的構成了一片陰涼。這裡應該鮮少人來,蜘蛛網纏繞在樹與樹之間,時不時就與人打個照面。樹後面是一棟牆,牆根長了青苔,時不時還能看到一些或清楚或模糊的塗鴉。歐陽邵沒進去,在樹外面走了一圈。繞過這幾棵樹,牆面突然乾淨平滑起來。看這牆的高度……是翻牆逃學的好地方沒跑了。蘇墨湊了回來,站在乒乓球檯外衝他揮着手跑過來。 “哥,我剛去問了一下,那羣打球的小屁孩兒裡各個高中的都有,他們說一中球場最大,而且對外開放,所以他們週末都愛上這兒打球。不是,哥,你跑這兒幹嘛?”蘇墨和歐陽邵並肩走,不一會兒就從肩膀上扒拉下一點兒蜘蛛絲,表情嫌棄得不得了。瞥了眼蘇墨可憐糾結的小表情,歐陽邵打消了讓他鑽到樹後面去看兩眼牆的想法。

就心疼他一回。“哥,接下來咱去哪兒?”“那個學校離這兒更近?” “等我查一下……”蘇墨掏出了手機(雖說是乾爸淘汰下來的,蘇墨用的很順手呢。當時爲了這個手機和潘程程磨了很久。)哦,那個學海九中,就是那個貴族學校最近,咱去嗎?” “去看看。”

學海九中,被H市的人稱爲貴族學校,其實也頗有一番打趣的成分在裡面。主要是因爲在這兒讀書的大部分是官員,商人子女,家裡有些錢,沒考上高中,家裡人就給塞這兒來了。當然,這裡也收普通學生,只不過分班的時候學校會動點手腳,給錢進來的大部分都會單獨分班,防止他們鬧事,也可以給他們開個後門,讓他們讀書條件好點。學海九中有一個豪華室內體育場,但是不對外開放,體育場也不夠大,通常比賽的觀衆不一定都坐得下。

但學海九中的優勢在於環境確實很好,不僅綠化非常到位,各種小徑穿插在綠化帶中,別有一番韻味。教學樓更是走歐式風格,總的一句話,稱它爲貴族學校也並非空穴來風。接下來歐陽邵又轉道去了另外兩所高中。七中和十三中就比較中規中矩了。四所高中中,七中升學率最高。蘇墨逛着逛着還越來越感慨,“高中,應該很美好吧?乾媽雖然讓我和潘程程一起去讀書,但是我自己知道,我和別人一樣。”說着傷感起來。感慨着感慨着他還要找歐陽邵互動,“誒,哥,你有沒有讀過書,讀過高中上過大學嗎?有什麼特別想念的朋友嗎?”特別想念的朋友?“有啊。”

蘇墨眼睛一亮,非常好奇,“誰啊?”是誰會成爲歐陽邵最想念的朋友? “你不認識,他不在這兒。”再說,就算他在這兒,也只會一天到晚和他男朋友膩歪,外加有事沒事就講大道理管着他。但是,他不在還真是會想呢——“不在啊,那怪可惜的,你就沒有去看看他,朋友嘛,還是得多聚聚。”他也想回去看看,但是……尼瑪,蘇墨話怎麼這麼多!“閉嘴,回去了。”

蘇墨“???”他又怎麼惹着歐陽邵了?一臉懵逼。

【我不想死啊,我不想死的!這不是我的本意!】【你死,也不是我的本意……】 學海九中又死了一個女生,是高二的。死的那個女生叫閔歡歡,小康家庭。是高二三班的學生,平時學習成績挺好,據學校透露她是因爲學習壓力過大才跳了樓。她跳的那棟樓也很有意思,叫五四樓,是棟實驗樓,平時鮮少學生會到那兒去,據說以前也有學生在那兒跳過樓,後來學校又重新建了棟實驗樓,五四樓就更少人去了。但同時,這也是個幽會的好地方。閔歡歡歡和男朋友分手了,她想不開才跳了樓——這是在學生之中廣爲流傳的版本。 至於閔歡歡到底有沒有男朋友,你問這些學生,他們也說不出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僅僅是一個茶餘飯後的談資而已。不過近幾年來學海九中屢屢出現女生自殺事件。前年初中部有一個女生割腕,一個女生投湖。投湖那個女生失蹤了三天之後纔在湖裡打撈起她的屍體。去年高一有一個美術生不小心把畫筆從自己眼眶裡穿了過去,當場死亡。還有一個體育生從單槓上摔下來,雖然沒死,但癱瘓在牀

不過這些事,因爲這幾個家庭態度不夠強硬,加上學校不差錢,賠償較多,所以也是不了了之,並沒有對學海九中的入學率造成什麼實質性的影響。歐陽邵將幾個學校都草草逛了一圈,然後便回去了。這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想來這樣也發現不了什麼有價值的線索。

歐陽邵曾經聽到的故事。她叫金敏秀,父親金英,是位聾啞人,母親則是位盲人。這樣組成的畸形家庭導致金敏秀一出生便先天性殘疾,她的左手只有三根手指,腳還微微有點跛,並且大腦比正常孩子發育更晚,於是乎她就成爲了別的孩子口中的“傻子”、“智障”。敏秀的母親在她四五歲的時候被人騙走了,父親找了幾天沒有找到,也就算了。 敏秀自那時起便沒了母親。“你個傻子還來讀什麼書?”“就是,還是個殘廢,怎麼還不滾回去!”“和你這樣的人做同學真是倒黴!”敏秀將左手藏在袖子裡,往身後縮了縮,看上去更小一個人,她聲音發顫地小聲反駁,“我不是傻子。”我真的不是傻子! “你左手躲什麼躲?敢拿出來看看嗎?”敏秀不說話了,左手的三根手指在衣袖裡握得緊緊的。 “叮叮——”是自行車的聲音。一行人都往聲音的方向看過去,是蘭英騎着自行車來接敏秀了。自行車很舊了,把手上都生了鏽,騎的時候還會發出“咔咔”的聲音,彷彿隨時都會散架。可惜這聲音金英並不能聽見。

金英說不了話,只是衝敏秀使勁兒揮手,衝她微笑,示意她過來。堵着敏秀的人裡面不知是誰說了句,“看吧,殘疾爸爸騎着破自行車來接殘疾女兒了。”

敏秀頓時紅了眼眶,看了眼金英的方向,撒腿跑開了。 金英不明就裡,拉住女兒,打着手勢問她怎麼了,敏秀看了眼自行車沒有回答,甩開金英的手跑了。身後是那羣少年少女放肆的嘲笑。敏秀邊跑邊想,爲什麼我的父親是個殘疾?爲什麼他的殘疾要遺傳給我?爲什麼他當初要生下我?爲什麼這個世界對我如此不公平!敏秀哭得很傷心。金英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但看見女兒的淚水他也能猜到她可能是受了委屈。金英心裡非常自責,因爲他的關係,女兒才被別人瞧不起、被欺負,而他不能爲女兒撐腰,甚至不能給她提供一個更好的生活條件。金英推着自行車默默跟在女兒後面。

對不起女兒,是父親讓你難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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