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林墨感到頭疼欲裂,慢慢的醒了過來。
“這是...”只見此時他正躺在一個污濁的水坑裡,整個身子都被水泡的腫脹,他吃力地用雙手支起自己,慢慢的爬出了水坑,然後翻過身,仰躺在枯黃的泥草地上!
林墨從沒有這麼的無力過,感覺全身酥軟,他抹了抹臉上的泥水,向四周看去。
泥!草!枯樹!幹葉!死人!
這就是他看到的情形:林墨不遠處,扔着半截身子,下身已經不知上哪去了,上身卻完好的躺在水坑裡,身上披的皮甲破損不堪,手裡的半截劍也早已被污泥掩蓋,他眼睛睜得老大,顯然是不相信自己會死的這麼慘!再往前看,也同樣躺着幾具屍體,各個殘缺不全!姿勢也千奇百怪!
這兒發生了搶劫?殺人?
“爲什麼?這是哪?我爲什麼會在這裡?啊!”林墨不由得哭着喊道,以此來減輕自己的恐懼。
他使勁讓自己站了起來,身上穿的粗布麻衣也已經被水泡的殘破。
這不是自己的身體!
林墨感覺得到,他的身體他清楚,絕不會有這般力量!他只不過是個宅男,由於疏於鍛鍊,常常會眼前發昏!而這具身體,雖然現在很虛弱,但那一塊塊的肌肉,卻硬的連他都羨慕!
難道是穿越?重生?
我記得...記得...對了,是哪火光。
林墨記得他在宿舍剛剛要睡覺,突然窗外傳來一聲巨響,然後一陣火光閃過,自己就失去了意識!
“啊!”林墨的頭又疼了起來,只疼的他在地上打滾。
“我叫...我叫埃蒙·阿奇博爾德,是一個苦力?”原來林墨頭疼了一會後,就從腦海中傳來了這個身體的信息!這個身體主人叫做埃蒙·阿奇博爾德,是道奇子爵領的一名苦力,靠常常給人搬運東西爲生!
埃蒙從小就生長在哪裡,父母在他十歲時就去世了,只留下一間破舊的小房子,他也沒什麼手藝,就只能討飯連帶當搬運工,現如今他已經十五歲,可還是隻能當苦力,因爲營養不良,造成了他瘦弱的身體,就連傭兵都懶得去培養他當他們的僕從!
就在昨天,有一個人叫他去給他搬一個箱子,只要搬到距鎮子十里外的一個小村子,就給他十銀幣,十銀幣,省着點花的話,夠他生活三個月了,況且那個小村子他以前也去過,所以就欣然的答應了下來,沒想到,在出鎮子沒多久,就來了一羣人,殺了他的僱主,搶了那個箱子,而他自己則因爲被搶箱子的那人一拳打暈了過去,醒來時就已被林墨取代了,這一次不但錢沒賺着,就連命都丟了,真是...
林墨不得不感嘆這傢伙的人生,簡直是悲劇中的悲劇,就是死了,也不得安生,被居然林墨佔了身體。
唉!既來之,則安之,既然如此,那我以後就叫埃蒙吧!埃蒙·阿奇博爾德!(以後就叫埃蒙了)
他抱着頭喘着粗氣,然後慢慢站起來找到一根樹枝拄着,讓它能撐住自己,慢慢的走回鎮子去!
埃蒙一步一踏的走在剛剛下過雨的泥路上,鞋子也不知上哪去了,他胡亂的撕下一些碎布包在腳上,同時搜了一下那些屍體,很幸運的找到了二十枚銀幣,然後若無其事的拄着樹枝向鎮子走去!
他不得不佩服自己的勇氣及心理素質,見到這麼恐怖的死屍,居然只是哭一下就沒事了,然後還來了個搜屍,難道我天生就是冷血的?埃蒙不由得懷疑!
道奇子爵領雖然不是很富有,但子爵卻不是一個橫徵暴斂的人,所以領地的人過的都很快樂,太陽下山時,埃蒙一瘸一拐的到了鎮子外面!
“埃蒙,你這兩天跑哪去了,你拉姆大叔又給你找了一份活,可就是找不到你的人,你看看,這怎麼弄的,怎麼全身成這個樣子呢!”進入鎮子時,正好碰見了以前常常幫埃蒙的拉姆大嬸,她是個很善良的人,只不過整天絮絮叨叨的,而她口中的拉姆大叔,就是她丈夫,是一個鎮子上的巡邏衛兵!埃蒙大多數的活都是他介紹的。
“拉姆嬸嬸,我...”埃蒙接受了這具身體的記憶,自然記得她是誰,但是發生了這種事,突然碰見熟人,還是讓他有些不知所措!
“好了好了,你這孩子,就是不讓人省心,你啊,就別做你那騎士夢了,好好地幹幹活,到時候娶一房媳婦好好過日子,總比你每次弄的滿身是傷的好”拉姆嬸嬸見她蓬頭垢面的,就連鞋子也不知丟哪兒去了,就知道這孩子又去鍛鍊了,每次弄的他自己都是傷上加傷,這次更是嚴重,就忍不住又開始嘮叨了!
原來她以爲埃蒙是又去鍛鍊了,這讓埃蒙頓時鬆了一口氣!
這也是埃蒙的上進心作祟,他以前瘦弱不堪,就是搬東西也比別人拿的錢少,所以他就拼命的鍛鍊自己,現在看來,效果還是有一點的!
“我知道了拉姆嬸嬸,我以後會好好幹活的!”埃蒙見此,只得好好承認錯誤,好讓自己儘快進屋去,他實在是太累了,從白天走到太陽下山,他虛弱的身體早已疲憊不堪了!
“知道錯就好,以後要好好聽話,最好學一門手藝,總比現在累死累活的強,知道嗎?對了,你吃飯了沒,要不到我家吃一點東西吧!”拉姆嬸嬸看埃蒙這個樣子,就猜他可能沒吃飯,於是邀請他到家裡吃飯,可埃蒙現在無論精神還是身體都疲憊不已,哪能答應她啊!
“拉姆嬸嬸,我吃過了,謝謝你對我的照顧!”埃蒙硬撐着身體,拄着破損的樹杈,向拉姆嬸嬸鞠了一個躬!
“唉,你這孩子!既然這樣,就快回去吧,這天都快黑了!”拉姆嬸嬸搖搖頭,心裡嘆息這孩子真是倔強!
埃蒙很快進了他在平民窖的小屋,一頭栽在了牀上!這一覺直睡到天亮。
第二天起來,埃蒙只覺得全身舒爽,身體上的傷勢已經完全好了!
他先拿了那二十個銀幣,到餐館那吃了些東西填飽肚子,然後到理髮店收拾收拾頭髮,再到裁縫那買了兩身衣服,鞋匠那買了一雙皮靴,一個早上下來,銀幣只剩五個了,而他,也從一個乞丐變成了一個酷似成功人士的有爲少年!
說實話,埃蒙對自己現在的身體極其滿意,火紅的頭髮,刀削的面頰,筆直的身體,再加上不時露出的憂鬱眼神,任何人見了也都要點個贊!
“天啊,埃蒙,你這...這是...”晚上埃蒙遇見拉姆嬸嬸,看見她那吃驚的神色,也微微的感到到自豪,畢竟誰不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現在熟悉人面前。
“拉姆嬸嬸,謝謝你這麼多年對我的照顧!”埃蒙認認真真的對拉姆嬸嬸道了一聲謝!
“哦,沒事,沒事!”顯然拉姆嬸嬸還是不能接受這個樣子的埃蒙出現在自己的眼前,感到有些拘謹,她感到埃蒙變了,再也不是他所熟悉的那個小乞丐了!
這就好像和你一塊的一個苦力,一直是你幫助的對象,可突然有一天他穿得比你好,氣質更是比貴族還貴族,你卻還是那麼土的掉渣,這就有些讓你接受不了一樣!
見拉姆嬸嬸如此,埃蒙就離開了,有些事就是要平常心對待,如果不能,那麼一切就可能回不到過去了!
埃蒙自從與以前這具身體的記憶融合之後,就感到自己與這個世界格格不入,猶如一個看客一般,用冰冷的眼神審視着周圍的一切!
結合以前的記憶,以及今天一天的所見所聞,埃蒙對現在的世界有了一個較爲直觀的瞭解!
這是一個劍與魔法的世界,不過很顯然,這個世界的鬥氣,魔法,一般人根本接觸不到,就是鎮子門口已經六十歲的打鐵的科裡大爺,到如今只見過一位擁有鬥氣的人,魔法什麼的根本沒遇到過。
科裡大爺記得那次自己在外邊遊歷,遇一位全身冒着光的人正與一頭魔獸爭鬥,最後那人一劍把魔獸斬成了兩半,並附帶着斬斷了周圍十幾棵大樹!那次過後,他也有意識地打聽那到底是什麼,怎樣才能修煉,可最後只能不了了之,因爲除了知道那是鬥氣之外,怎樣修煉,在哪裡可以學到鬥氣,居然沒一人知道!
埃蒙知道這個鎮子還是太小了,好多消息都不知道,至於科裡大爺所說的遊歷,只不過是在鎮子周圍的幾個村子轉了一圈罷了,在這個拿人命不當一回事的世界,沒有一身過人的武藝就想去更遠的地方遊歷,根本就不現實!
看來必須去大城市轉轉,不然只能渾渾噩噩的在這個幾乎封閉的鎮子上過完一輩子。
自己怎麼也是一個正宗的穿越人士,怎麼能如此的丟了先輩的臉!
呵呵,埃蒙自嘲的笑了笑!
他已經決定近期馬上去大城市,他已經打聽好了,最近的大城市叫黑水城,距離這個鎮子有十天的路程,只要準備妥當,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到那兒的!到時候是學習鬥氣和魔法,相信自己一定不比別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