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高豔萍走的時候已經結婚,而且還有了一個不到兩歲的兒子。如果不是的因爲高豔萍婆家條件不好,爲了結婚還欠了一屁股的債,她實在是捨不得離開自己的小兒子去外國打工。
不過當年她和勞務公司簽訂的是一個兩年的合同,所以按照合同規定,高豔萍在韓工作滿兩年之後就可以回國了。
她當時想着自己只要出去幹上兩年,少說也能掙個三四十萬回來,到時所有的難題就都解決了。於是她這纔在傾全家之力湊齊了給勞務公司的6萬塊手續費後,獨自一人去了韓國。
可從此以後,高豔萍就和家裡失去了聯繫,起初高豔萍的丈夫是通過勞務公司和妻子有書信的上往來,可每次都收不到高豔萍的回信。
剛開始公司的解釋是說,因爲這些書信都是由人帶到韓國去的,所以時間緊張,高豔萍根本沒有時間寫回信。雖然這個理由有點牽強,可是畢竟高豔萍的家人對韓國的情況不太瞭解,自然是他們說什麼就是什麼了。
可就在高豔萍離家去韓國打工的第七個月裡,勞務公司突然來電話說,高豔萍在韓國時因爲操作不當被工廠裡的機器給電死了。
這對於黃老太太他們全家來說,那可是驚天的噩耗,他們怎麼也不敢相信人就這麼沒了。可因爲這是一起跨國的勞務糾紛,他們一家人要想去韓國和對方的工廠打官司,那絕對需要一筆非常大的費用。
對於高豔萍的家人來說,如果他們家能拿出這麼一大筆錢,那就根本不用高豔萍去韓國打工了!
事情發展到最後,他們連高豔萍的屍體都沒有領回來,只能任其在韓國被火化。
當初高豔萍在簽訂勞務合同的時候,其中有一項就明確指出,如果甲方在韓國出現任何的意外事故,所有責任全由甲方自行承擔。因此勞務公司不肯支付他們家人去韓國的領回骨灰的各項費用,只能讓他們家裡自行承擔。
而韓國那邊又必須是直系親屬才能領回高豔萍的骨灰,所以最後高豔萍的丈夫一想:反正人也活不過來了!所幸就不要骨灰了,這樣還能省下一筆不小的費用。
黃老太太雖然有心想去領回自己女兒的骨灰,可惜的是她自己既沒有那筆錢,也沒有能力獨自一個人去韓國。而且她丈夫死的早,自己除了高豔萍之外還有一個小兒子,當時還在上初中,家裡根本離不開人。
再說了,別說是去韓國了,就是讓她去外省她都不知道該怎麼走!最後這事兒也只能不了了之了……
時間很快就過了15年,黃老太太跟着兒子來到我們這裡定居。而高豔萍的兒子也都已經上高中了,她的戶口也因爲她丈夫要再婚被註銷了。唯一對她念念不忘的只有黃老太太一個人,因爲她始終覺得自己的女兒當年死的不明不白。
可隨着黃老太太一年比一年的老去,她也明白這也就是她自己心中的一個執念罷了,也就沒有過多的奢求。可誰知就在半個月前,她突然夢到高豔萍哭着對自己說,她想回家,說她在一個又溼又冷的地方……
黃老太太從夢中驚醒後,發現自己早已經是滿臉的淚水。初起她以爲這只是因爲自己過度的思念女兒造成的。可是之後她卻接二連三的做着同一個夢,在夢中高豔萍說的也都是同一句,“媽……我想回家,我現在在一個又溼又冷的地方……”
老人本身就很信鬼神,再加上如果只是一次兩次可以說巧合,可是連着幾天都做同一個夢,黃老太太就感覺這事兒肯定不簡單。
於是她就託人打聽,看有沒有會“看事”的高人給自己解一下夢,看看女兒到底是什麼意思?可是找來找去,那些能“看事”的人說的都差不多,意思就是高豔萍想回家,而且她的屍體不知道什麼原因並沒有被火化。
黃老太太一聽自己女兒屍骨還在,就想要將她從韓國接回來,爲此她還找過自己的女婿。可是得到的答覆卻是他也沒有辦法。
他態度很明確的說,“咱先不說去韓國接遺骨的費用有多少,主要的問題是誰又知道這屍骨在什麼地方呢?現在誰也說不清楚這個問題了!而且之前的勞務公司也早就已經倒閉了,咱們一句韓語不會說就去找屍骨?這也太不現實了吧?!”
高豔萍的兒子雖然同意接回母親的遺骨,可是他沒錢啊!他老子不出錢,他一個學生哪有這麼多錢啊?雖然他對自己的媽媽一點印象都沒有,可他還是希望能將那個叫“媽媽”的人從異國他鄉接回來的。
至於黃老太太自己的兒子,高豔萍的弟弟,也已經是兩個孩子的爸爸了,一家的生活壓力已經很大了,他實在也拿不出多餘的錢來完成老媽的的這個心願了。
最後黃老太太的一個親戚告訴她,自己住的那一片兒有個非常厲害的黎大師,是專門幫人尋找親人遺骨的,只是收費不低,不是一般家庭能承擔的起來。
於是這纔有了剛纔我看到黃老太太一臉難色的在黎叔家門口徘徊的那一幕,她布包裡的這七千塊錢,其中五千是她自己平時攢下的,剩下的兩千是她外孫將自己這幾年積攢的壓歲錢全拿了出來,這才湊了這麼一點錢。
我們三個看着黃老太太布包裡的這點錢,心裡很不是滋味兒,這事如果真像她所說的那樣是發生在韓國,那就這麼點兒錢別說我們三個人了,就是一個人去的費用都不夠啊!
我們之前也做過一些不掙錢的事情,可是最低的底線是不能賠錢啊!可這黃老太太又着實可憐,女兒一下就走了15年,生不人死不屍的……
黃老太太見我們幾個都沒說話,估計也知道這倆錢實在太少了。最後只好喃喃的說,“我也知道這點錢實在太少了……可我真的沒有更多的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