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中的死屍6

——你認爲丟在哪兒了?

“是的。我每次都把工資袋放在手提包裡,所以,這次也許是掉出去了或是被人掏走了。當時我也喝醉了,不過我還是想到,也許根本就忘了裝進提包裡,我對姨姨就是這樣說的。”

——因此你往601室打了電話?

“對。”

——都那個時間了,你認爲夫人還會在那兒嗎?

“是的。我開始往家裡打,但打了半天也沒有人接。由於夫人說過要去袁順先生的公寓,所以我就又往袁順先生的公寓打了電話。”

——袁順先生公寓的電話號碼你以前就知道嗎?

“是的。”

——是夫人對你說的嗎?

“是的。夫人說過,有時她要去袁順先生的公寓,萬一有急事可以向那兒打電話。”

——這麼說,夫人去袁順先生的公寓並不對你有所隱瞞了?

“不僅對我,連丈夫她也不瞞着,好像她認爲這事兒沒有必要當成秘密。”

——那麼你知道她的理由是什麼嗎?

“聽說袁順在省城的父母曾拜託林家幫助照料他們的兒子,因此林剛毅先生也對夫人這樣要求過。如果再偷偷摸摸的,不就更讓人生疑了嗎?”

——聽說你的工資袋忘在了方綾家大門口的書架上了。

“是的。聽夫人告訴我之後,我才放了心。”

——記得打這個電話的時間嗎?

“記得。已經都過了10月31日了,是11月1日的凌晨快1點的時候吧。”

保姆的證言的最後部分,提供了有利於打消對方綾懷疑的證據。她說自己是在11月1日凌晨快1點時打的電話,而接電話的人正是方綾本人。

這就是說,11月1日凌晨快1點時,方綾在袁順住的公寓601室。

而袁順的死亡推斷時間是11月1日凌晨1個小時之內。

按保姆所說,她打完電話後再有十二三分鐘的時間就到1點了。那麼,方綾用這十二三分鐘去大海游泳俱樂部,在那兒的游泳池邊殺死袁順,然後回到自己的家中,從理論上來講是絕對不可能的。

也就是說,方綾應該是在接完保姆的電話後不久便沉着地走回家去。她花費七八分鐘就可以走到。

這樣一來,她所說的時間和派出所的兩名巡警看到她本人的時間就對上了,說明她沒有說謊。

因此,如果方綾是殺人兇手的話,那麼她必然是在保姆打來電話之前就殺死了袁順,然而這似乎是不可能的,因爲這與死者的死亡時間對不上號。

她也沒有必要再返回袁順住的601室。

因爲她如果在大海游泳俱樂部殺死了袁順的話,應當馬上回家。她爲什麼要再回袁順住的公寓601室呢?

可以認爲,如果是方綾殺死袁順,她身上肯定沾了不少血跡,她要儘可能地避開人,去洗淨身上的血跡。

那麼,她當然要儘可能快地趕回家了。家中才是最安全的。然而,她卻返回了袁順的公寓嗎?

在那兒,方綾十分冷靜地接了保姆打來的電話。難道一個殺人兇手可以很平靜地在死者家裡若無其事地接電話嗎?

作爲一個女人,方綾能在殺人之後還返回死者的家中,這可是個難解之謎了。

偵查工作陷入了困境之中。

還有別的,也構成了對方綾有利的一面。

例如,調查的結果,沒有發現方綾有殺完人後處理過身上所沾染的血跡的疑點。不光是她那件淺紫色的大衣,就連裡面那件白色的結婚禮服居然也一滴血跡都沒有,這也是不可思議的。

她不可能有那麼富裕的時間去洗滌衣服,尤其是一件大衣或純白的結婚禮服,短時間內是無法洗乾淨的。

尤其是後來方綾主動提出要求警方對其住所進行檢查時,在她浴室內也並沒有查到有血跡鑑定反應。

袁順的三處刀傷均是出血兇猛之處。尤其是他的頸動脈被切斷後,大量的血跡會噴射而出。殺人兇手的身上是不可能一滴血也沾不到的。

另外,方綾出人意料的冷靜也是否定她爲兇手的重要依據之一。就算是非常老練的老手,也不可能在剛剛殺人之後有如此沉着平靜的表現。

就算她是一名演技高超的演員,也不能沒有一點蛛絲馬跡,尤其是無法騙過經驗豐富的刑偵人員。從保姆的證詞來看,方綾也不會是殺人兇手。

她丈夫的證詞也是如此。他根本否定了妻子有任何的情緒不安定、心理動搖、與平時不同的言論和行動,甚至不曾聽到她在夢中說過什麼夢話。一個從未有過前科,尤其是沒有過殺人劣跡的家庭主婦,如果真殺了人後是不可能有如此沉着冷靜的表現的。

林剛毅是一名大夫,從他的眼光來看,人們認爲此事與其妻子有關,無非是出於以下原因:

說其妻子是殺人犯的論點,更多的是從感情出發導致了方向性偏差,隨着時間的推移,此案與方綾的距離會越來越大。

儘管如此,當然還會有人堅持這一論點的,然而,在這個世界上,恐怕那只有隋芳一個人了。

7

隋芳和方綾家的保姆齊江進行了聯繫,提出想和她見一面的要求。不料,那個保姆居然爽快地答應了。

時間訂在了11月15號的中午。

在一家叫“美食屋”的專門做清燉嫩雞肉的老店。隋芳第一次和齊江見了面。

隋芳問了她一下,她的年齡和自己相同,也是25歲。

她的表情比較豐富,並且會隨着談話內容會心地笑一笑。隋芳從直觀上認爲,齊江的腦瓜兒並不遲鈍。

“我沒有想到您會和刑警一塊兒來。”

齊江看了一眼同席的田春達警官,不自然地笑了笑。

“今天你們兩位想從我嘴裡打聽出什麼來呢?關於這次事件,我可什麼也不知道呀,恐怕你們會失望的。”

“別開玩笑了,我又不是搜查人員……”隋芳說。

“所以,我們坐在這兒是爲別的目的了?”

這個女人並不簡單,她很快就可以抓住對方的弱點,她的腦瓜兒轉的是非常快的。

隋芳和田春達想了解這次謀殺事件的種種細節,尤其關於方綾,他們希望能發現新的情況。

當然,齊江完全知道今天讓她出來的目的。她一邊裝作若無其事地笑着、聊着,一邊還開心地吃着。一個25歲的姑娘,居然老練到這個程度,完全像是一個成熟的嫌疑犯。

你在給林先生家當保姆時,還在他的‘林醫生診所’裡當護士吧?”隋芳問。

“是那麼回事兒。診所的護士不夠或病人多時我纔去幫忙,10天裡有8天是當保姆呢!”

“不過,這種職業也很有意思呢!80%的時間當保姆,20%的時間當護士……這麼說,他們給你的工資一定很多了?”

隋芳饒有興趣地問道。

“有了錢我就存起來,爲了將來。”

齊江的眼睛閃着興奮的光芒。

隋芳感到,這是齊江說的心裡話,但無意當中,也說出了她爲了自己的將來,希望能有一大筆錢的願望。

“存錢倒不是個壞主意。”

隋芳若無其事地說了一句。

但隋芳馬上感覺到齊江的臉上流露出了不快的神情。她用一種卑俗的目光向隋芳看過來。也許這正是齊江的性格表現吧。

方綾和齊江在什麼地方有點兒相似。隋芳有這樣的直感。

到底在哪些地方相似呢?心計高?或是更注重實際?有一種明顯的拜金主義?

隋芳感到方綾和齊江至少在一點上是共通的。她們都不想把自己的人生與“貧困”這兩個字聯繫在一起。人生的第一條件是物質的豐富,生活上的奢侈。

她們每日每時在分析着生活中的目標,計算着行動。在這些方面,方綾和齊江是一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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