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是我國向海外移民最活躍的時期。十九世紀以後,大約有兩千多萬華僑、華人在世界各地謀生,其中大部分僑居於東南亞、澳洲和北美洲的美國和加拿大。
華人、華僑初出國門來到異國他鄉,往往依靠三種組織的幫助,一是宗親會,二是同鄉會,三便是洪門組織。加入宗親會必須屬於同宗,加入同鄉會,則須屬於同鄉,惟有加入洪門組織,沒有這些限制。因此,洪門往往成爲團結各地華僑、華人最廣泛的羣衆性組織。
時至清末的整個東南亞地區,“凡有華僑所到之地,莫不有義興會所(統指洪門會黨)之設立,會員達數百萬人”。這個數字可能有些誇大,但卻表明洪門在當地確有強大勢力。
海外洪門作爲海外華人、華僑中的秘密團體,因其生存在異國他鄉,因而與國內洪門有許多不同的特點。
首先,政治意識已經淡化,其互助、抗暴功能更加突出。國內之會黨,經常會與官吏衝突,故猶不忘其與清政府居於反對地位;海外會黨則多處於他國政府之下,其結會之需要,不過爲手足患難而互相聯絡而已。
其次,海外洪門一般在當地是合法或半合法的組織。因爲海外洪門的成員因遠離祖國,同國內各種政治勢力的關係較少,也很少捲入駐在國的政治鬥爭,基本上是華僑、華人爲了爭取生存權力而結成的互助性團體。因此,有些洪門組織較早就成爲合法或半合法的社團,如北美的洪門致公堂曾以華人共濟會的名義在當地政府註冊,而當地政府也以民間福利團體來對待。福蘭克林?羅斯福在就任美國總統之前,還曾爲洪門安良堂擔任法律顧問達十年之久。
第三,國內洪門(天地會、哥老會)直到晚清時期,其成員仍然以下層羣衆爲主,並由下層羣衆中的強有力者擔任首領。而海外洪門則以商人和其他及有產階層佔據着領導地位,秘密會社和同鄉會、同業公會一樣,首先反映華僑、華人中有產階級的利益。
所以,海外各地洪門天地會組織的領袖往往同時兼任華僑、華人各種地緣組織(同鄉會等)、血緣組織(宗親會等)、行會及各種社團的負責人。許多礦場主、種植園主、大公司的“頭家”,本身就是會黨中某個組織的重要首領或重要成員。
比如馬來西亞吉隆坡的葉亞來,經營柔佛洲的陳開順,開闢霹靂州錫礦的鄭景貴、陳亞炎等人;在北美,司徒美堂先生既是美國著名華僑領袖,又是美國致公堂和安良堂的主要負責人。
雖然徐壯師說得挺有氣勢,但海外洪門的政治意味喪失是不言而喻的。什麼反清復明的口號,幾乎無人再提及。
但這並不是不能改變的,因爲生活在西方殖民統治下的海外華僑、華人,命運極爲悲慘,他們不僅受到殖民統治的壓迫、僱主慘無人道的壓榨與剝削,而且遭到種族主義者的歧視與侮辱,以及當地白種工人或土著居民的排擠與劫掠。
更爲悲慘的是他們的種種遭遇,不僅無法得到本國政府的保護,甚至被清統治者視爲“叛逆”,一旦出國,則不許返回,否則將受到懲處。正因如此,海外華人、華僑一經發動,會積極地支援國內人民的革命鬥爭,以期得到新的本國政府的保護。
“給他們希望,讓他們知道一個強大的母國纔是他們的保障和依靠。”陳範對此做出了總結,“本部下達的任務也是這樣。而且,本部的結論是搞武裝暴動還是需要海外華僑、華人的大力協助,不管是籌資捐款,還是招兵從軍,本部都更看好海外洪門的力量。對於國內的會黨,本部似乎在使用上還有顧慮和爭議。”
“主要還是所受教育的差距和侷限。”鄒容說道:“國內會黨固然反抗官府的意識很強,但江湖習氣和封建意識很濃,並不知道民主共和爲何物?”
“洪會中人,猶以推翻滿清,爲襲取漢高祖、明太祖、洪天王之故智,而有帝制自爲之心。”陳天華點頭贊同,“他們未悉共和真理,將來羣雄爭長,互相殘殺,貽害匪淺。如果不以民族主義、國民主義多方指導,我以爲不可倚重。”
“本部自有本部的考慮,我們服從便是。”陳範沉吟了一下,說道:“還有一件事情,陳文強先生馬上要遊歷南洋,籌資辦實業。本部要求我們進行宣傳,在輿論上爲他造勢。”
“陳文強先生固然在發明創造上是華人的驕傲,但他似乎不是本會的會員吧?”秦毓鎏有些不解地問道:“難道是本部要爭取他入會?”
“是不是要爭取,這個工作不歸咱們做。”鄒容不能違反保密規定,便找了個藉口,“就算他不入會,可只要能對本會的發展有益,宣傳造勢也是應該的。”
“這倒是。”陳天華點頭道:“藥品的獨家銷售,確實是我們一個重要的資金來源。再說,教育救國,實業救國,科技救國,不管是不是正確,他總是有救國之心的。”
“既然如此,那咱們就抓緊時間,各自開始行動吧!”陳範點了點頭,說道:“相聚如此短暫,這兩天咱們就要各奔東西,再相見已不知是何時了?”
“一切爲了革命,現在的短暫,是爲了日後的長久。”陳擷芬說道:“作爲革命團體來說,興中會雖早,可沒有咱們復興會如此勢頭迅猛吧?”
“確實如此。”鄒容贊同道:“諸位同志先立穩腳跟,然後便要與保皇派展開鬥爭,徹底掃除妖氛,揭穿康梁等人甘爲奴才的嘴臉,使誤聽誤信的華僑迷途知返。”
陳範猶豫了一下,決定私下與鄒容細談,本部的決議並不是如此簡單。這種開口便罵的風格,顯然不是本部傳達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