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肖管事回頭看去,他的身後那有半個人影。別說人影了,就是一個鬼影子他也沒見到一個。
“別找了,我就在你身前,而且你的猜測也非常對。我就是你們要找的那個人,爲了表示對你猜中了我的身份,我決定重獎於你,讓你的另一隻臂膊也離體而去,這樣也好讓你的身體更爲的平衡。”
李元宵一步一步慢慢的走向肖管事,語氣和藹又可親的對肖管事說道。好偶然性他的這個決定性的重賞,是對肖管事莫大的恩賜一般。
“李元宵你來吧,任殺任刮隨你。我天道宗之人沒有一個是孬種,都是鐵骨錚錚的漢子,我若皺一下眉頭我就不姓肖。今天我栽在你的手上是我學藝不精,不過你要記住。今天我所受的痛苦,他日我天道宗,定會在你身上十倍的討回。”
“嗬,你還挺有骨氣,不過你的骨氣在我的面前沒用。呵呵,你天道宗不來找我也就罷了,如果他們膽敢找來,我一定會在他殺了我之前,先讓你天道宗付出沉重的代價。只是可惜,你卻是看不到了。”
李元宵對這肖管事的骨氣,倒還是欣賞的,不過敵人就是敵人,沒有什麼可值得迴旋的餘地的。如果該出手之時,而出現了婦人之仁,那麼日後他定會死在自己的仁慈之下。
即使是一隻小小的螻蟻也有着求生的本能,更何況是人呢。此時肖管事雖然失去了一隻臂膊,但他並不是因此就失去了所有的戰力。肖管事在李元宵的步步緊逼下,退無可退的肖管事,終於祭出了自己的兵器。
兵器一出,肖管事整個人也精神了幾分,他那因爲失去臂膊而顯蒼白有臉,也多出了幾分紅潤。
“殺!”
肖管事大吼一聲便宜向李元宵發出三道劍氣,劍氣呈品字形向着李元宵快速的襲去。在而早就有了防備的李元宵,怎麼會輕易的被一個受了傷的修士擊中呢。只見他不閃不避,依然還是保持着先前向前的節奏,一步一步的向前走着。當劍氣快要臨身之時,李元宵卻突然在原處消失了,肖管事所有的攻擊都落到了空處。不他的這一擡雖沒打到人,但還發揮出了這一劍的破壞力的。只見李元宵身後的那些房屋與院牆應聲倒成一片,讓本還算美觀的亭院升起了一陣塵霧。
“呵呵,天道宗的絕技真的很不錯,你看現在的院子,是不是有種仙境的感覺。你修仙不就是求的有一天能得道飛昇嗎,今天我就滿足了你吧。”
李元宵的聲音,突然從肖管事的身後響起。李元宵的語氣平如春風,而在這平和之中又能聽出幾分戲謔的成份。這聲音聽在肖管事的耳中,猶如情天霹靂一般,讓他全身一震。一股寒意由心而生。
讓敵人站到自己身後,做爲一個修士,這是絕對不戲允許出現的情況。此時肖管事雖處震驚之中,但他還是在慌忙之中想轉過身去。只是他嘗試了數次之後,他才發現,他根本就轉不過去。因爲他感覺到了,一股冰冷的氣息從他的心臟部升起,並迅速的向全身漫延。而同時他體內的的生機,以可見的速度向外流淌着,流向了不知名的地方。
對於一個化氣中期修士的生機,李元宵當然不會放過。李元宵把肖管事體內的生機,全吸盡後。他的手中升起一團金炎來,金炎無聲無息的分成無數個小點,分別飛向院中的各個地方。片刻之後,這座精美的小院便四處升起了黑煙,又是一會之後,明火從院中的房屋中升起竄高。熊熊大火只是傾刻漫到延了整個院子,方纔還處處鳥語花香的精美小院,轉眼間就成了一片火海。
李元宵微微的嘆了一口氣心道:
“我本無心與你們爲敵,可你們卻要步步緊逼。既然你們對軒轅劍不死心,那你們就來吧。!我會讓你們做出選擇的。”
李元宵心中感慨了一番,這才把四處分散開來的金炎收回到體內,離開了天道宗的這個小別院,準備回酒家與劉明會合。
行走在世俗界,雖然很輕鬆很自在,但卻是有一點不好,那就是表現的不能太過驚世駭俗,比如說這行動速度上。爲了不讓城中引起騷亂,李元宵只能象一般的平民一樣,步行返回。
李元宵慢慢的行走在風林城的街頭,同他也在欣賞着街頭那每天都在上演,甚至時時都在上演的平淡而祥和的平民生活場景。在這略顯嘈雜的市井城鎮中,李元宵忘記了修仙界的險惡與紛爭。這一刻李元宵步行在這街頭,真有種感覺,他感覺到自己已不再是一名修士,而
是一名普通的平頭百姓,過着朝出晚的平靜生活。
這一刻他想起了自己的父母,想起了村中的那些生活在一起,平時相處的非常融洽的左鄰右舍。那時他們的生活雖是千篇一律,但確很真實。大家閒時相坐在一起說說話,拉拉家常,開些無關大雅的小玩笑。說東家道西家。而最關健的是,每天都能看到父母,與他們呆在一起。那時日子過的雖清苦,但卻很溫馨很真實。那樣的日子,任你修爲再高,也是換不回來的。
如果此時有人要求用李元宵的修爲,去換回他兒時的生活,李元宵一定會毫不猶豫的捨棄修爲,而換回他與父母在一起的機會。即使讓他捨棄軒轅神劍,他也會毫不遲疑的把劍送出,在李元宵心裡,這世間沒有什麼東西比父母更重要的了,那怕是人人都夢想得到的神器都沒得比。
李元宵一邊看頭街頭無處不在的真頭生活場景,一邊慢慢的向酒家走出。就在這時李元宵突然停了下來。若有所思的看着街角,剛剛拐過去的一個他還算熟悉的身影。
“我沒看錯吧,怎麼會是她,她怎麼來到此處呢?莫非這裡有什麼事將要發生?”
爲了確認自己並沒有眼花,李元宵快步追了上去。可等他到了街角,那裡還有剛纔他看着熟悉的身影存在。在街角的另一邊雖然人也很多,但卻沒有一個身影是他所熟悉的。
“不會的,我不會看錯的,一定是她。說不定她進了某家客棧也不一定,我再找找看。”
修爲到了李元宵這樣的程度,一般情況下是不會看走眼的,所以李元宵堅自己不會看錯。
“對了我怎麼忘了,如果是她,那我何必再費心的去找她呢,我只要坐等她找我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