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一國兩制”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一國兩制”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簡稱,是中國共產黨爲解決祖國內地和臺灣和平統一的問題以及在香港、澳門恢復行使我國主權的問題而提出的基本國策。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內地堅持社會主義制度作爲整個國家的主體,同時允許臺灣、香港、澳門保留資本主義制度。在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提出。1979年元旦發表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告臺灣同胞書》提出“在解決統一問題時尊重臺灣現狀”。1982年9月24日鄧小平會見來訪的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時提出按照“一國兩制”的方針解決香港問題。1984年2月22日鄧小平會見美國喬治城大學戰略與國際問題研究中心代表團時明確提出了“一箇中國,兩種制度”的概念。四個月後,他把“一箇中國”的提法改爲“一個國家”。又過了四個月,鄧小平把“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簡稱爲“一國兩制”。這個方針已經使香港問題、澳門問題得到解決,正在有力地推動臺灣問題的解決。“一國兩制”也爲世界上仍在分裂中的民族和國家實現和平統一,爲用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經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