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掌櫃一怔,隨即感激涕零,雖然沒多說什麼,但看董婉的目光,頓時變得溫和起來。
董婉也沒有多呆,留下藥物轉身就走,根本沒打算進去再幫忙看看具體情況。
說實話,她其實對這個時期,很不成熟的,所謂的革命團體不感冒,但再不成熟,裡面也有很多都是熱血的年輕中國人,就算魚龍混雜,到底不少人都是抱有理想,想要救國救民,纔會加入的,董婉做不到對這些人的犧牲無動於衷。
不過,還是少攙和爲好,董婉沒事人一樣回了家,沒兩天一忙,就把這事兒給忘了,甚至也沒改變逛書肆的習慣。
她向來是學校附近的幾個書肆都喜歡逛一逛,並非只逮住那一家不放,此時如果真的忽然不進這一家的大門,貌似才叫舉止異常,如果萬一哪天有什麼人查探,恐怕就是疑點。
再說了,以她現在的身份,好像只要不公開發表什麼造反言論,也不用提心吊膽,怕東怕西的。
聲望這東西,還是相當重要,你一旦聲望很高,清廷就是看你不順眼,也不敢明面上對你怎麼樣,最多來暗的,即便暗殺也讓人頭痛的厲害,總比明着倒黴要強些。
她要是哪天刷聲望,刷到世界範圍去,就更加安全。
剛瞎琢磨了下要刷世界範圍的聲望,她的《老殘遊記》已經正式在英國出版上市。
封面相當精美,比這個時代大部分的書都要注重封面,是一幅非常漂亮的中國龍的圖畫,金光閃閃,連龍鬚也根根抖擻,董婉自己畫的,書名是中文和英文都寫了。
中國龍的圖案,還是董婉定下來,到不是因爲什麼很偉大的緣故,純粹是她覺得西方人應該會喜歡這些精細漂亮的圖案,充滿東方元素,神秘莫測。
裡面還有不少插圖,都是相當符合歐美國家審美的那一種,也是董婉畫好讓齊正帶走。
發售的時候很低調,書店這邊根本就沒做什麼宣傳,只簡單寫了個招牌,不過,因爲出版社比較強大,到是輻射面積很廣,除了一些小鎮,大部分城市都有。
發售的時間,是個春光明媚的好時節。
傑森書店的老闆是個殘疾軍人,以前當過兵,後來退役之後,就在倫敦開了一家小書店。
書店的位置,正好在一所大學附近,裡面的學生京城過來轉轉,生意還算不錯。
他開了大門,就坐在一邊,慢吞吞整理自己的新書。
把書從箱子裡翻出,一本一本擺放在貨架上,正做着,外面就進來兩個學生,兩個學生一邊快速說話,一邊在貨架上瀏覽起來,挑挑揀揀,選走幾本小說。
一看來了生意,店主連忙站起身,打算走過去結賬,結果腿有點兒麻,一動就不小心把手裡的書扔了。
那學生還很懂禮貌,彎腰幫他撿。
“咦?”
書面一條頗爲立體的東方龍讓他推了推眼鏡,他平時對東方文化還比較喜歡,也有點兒研究,一眼就看出這就是中國神話傳說中的龍,不由好奇,隨手翻開。
他的同伴結了賬,把書都裝進袋子裡:“喬治?”
喊了兩聲,喬治一時間沒聽見,他同學有些不耐煩,忍不住推了他一把:“快走,沒看見這天色陰沉沉的,一會兒說不定要下雨。”
“哦,好。”
喬治戀戀不捨地把自己手裡的書遞過去:“老闆,這本我也買,多少錢?”
店主也沒當回事,送走了學生繼續工作。
結果一上午,同一間學校的學生居然有三十幾人跑到他這兒來買這本本來並不怎麼看好的書。
下午更多。
一開始只是些愛讀書,愛淘書的,看到封面很新奇,買回家看看,後來漸漸居然口口相傳,很多人都喜歡,一下子賣到脫銷。
三個月後,加印了一次。
緊接着,兩個月後,又加印了一次。
沒想到,又是一個月後,居然不得不再次加印。
尤其是後來報紙上還提到,這本書是當初寫小說,爲無線電廣播的發明做出重大貢獻的作家寫的,一下子引起了人們的好奇心,讀此書的人更多。
沒想到,這本書的後勁居然這麼足!
在國外的華人,這個時代數量很大,從報紙上看到那些老外居然也讀中國人的書,中國人的書竟然賣到了國外,而且銷量非常的不錯,這些華人,人人爭先恐後地去買。
董婉聽說,即便有人根本不愛讀書,竟然也拿出自己的積蓄,購買一本回來,睡覺之前翻看一陣子。
反正等到銷售量傳回國內,居然有九萬部,這才僅僅是半年不到。
董婉覺得以《老殘遊記》的潛力應該還有,口碑好的話,再版個幾次應該沒什麼問題。
反正宋編輯是樂瘋了,居然有人從國外郵寄信件,還有人送書,希望董婉簽名,連回寄的郵費居然都提前匯款……
她到覺得這種提前匯款的方式挺狡猾的,你要是不給人家郵寄回去,只是返還錢財,好像有那麼點兒小氣,於是不簽名都不行。
肖女士終於從美國返回,買了一大堆書籍,還給董婉帶了兩本老殘遊記。
“行啊,短短時間沒見,咱們董先生鬧出了這麼大的動靜,書都出到世界各地去了,我在美國,好些同學朋友都讀,還說讓我拿回來讓你簽名。”
肖女士挺高興。
董婉怔了怔——她的書在美國發行了?沒有吧,好像只是在英國發行。
隨即恍然,對了,是盜版的,美國現在雖然有了國際版權法,但因爲頒佈的時間還不長,他們以前盜版盜慣了,現在還是有盜版現象,當然,不敢像以前一般明目張膽。
不過盜版就盜版吧,也說明她的小說在美國引起了很大反響,肖女士還拿出一份《華盛頓郵報》,上面用了很長的篇幅介紹這本小說,可以說極盡溢美之詞。
尤其是對裡面的插圖,很多外國人特別喜歡,都有當成藝術品珍藏保存的。
董婉看了心裡頭也高興,能這麼早就讓中華文化傳播出去,總不能說是一件壞事。
“先生,您什麼時候開始寫福爾摩斯啊?”
董婉坐在書房裡整理自己的文稿,高雯一邊幫她整理,一邊咕噥。
趙蘭瞪了自家同學一眼:“你又不愛讀,問這個做什麼!”
高雯這丫頭腦子根本就一條筋,讀推理小說,在她看來太累,根本就不怎麼喜歡讀。
董婉失笑,看了倆學生一眼,又看了看坐在對面認真完成功課的劉山,忽然覺得屋子有點兒小。
因爲學校的宿舍離學校近,生活方便,如今董婉還是在宿舍住,買的大宅只有領着學生們出去跑馬,打獵,組織活動時才稍微住一住,可隨着來找她的學生越發得多,宿舍的書房就顯小了些。
也許應該改建一下,或者再弄個大書房。
高雯和趙蘭嘰嘰喳喳說了半天,高姑娘憤憤不平:“誰說我不愛讀?別人寫的我不喜歡讀,要是先生寫的,我肯定從頭到尾都認認真真讀。”
扭頭就抱着董婉的胳膊撒嬌,“表哥託我問的,先生,您什麼時候動筆啊?”
董先生扭頭看她,小姑娘掰手指掰了半天,也只好舉手投降。
“我表哥去英國遊學,他幾個同學都託他購買福爾摩斯回去,他也以爲國內已經出了,結果回來一看,國內還沒有……”
董婉:“……”
因爲在老殘遊記的後續和註解裡頭,有些關於福爾摩斯的介紹,一開始董姑娘是打算把這點兒刪除,反正也一句話而已,影響不到大局,可宋編輯覺得留下很好,又讓董婉編寫了一段關於福爾摩斯偵探的介紹。
整段兒介紹寫下來,讓人乍看,就好像世上真有這麼一個才華橫溢,擅長演繹法推理,在生活方面卻是個白癡,嘴巴刻薄的偵探存在,着實是很吸引人。
有些讀者讀書細心,尤其是英國又屬於推理小說盛行的時代,不少讀者都以爲,董婉已經寫了這個福爾摩斯的書出來,紛紛給出版社去信,希望能購買。
甚至還有人直接把信送到國內,想要求購原文,找人翻譯,熱情度可謂十分之高。
福爾摩斯這個人物,即使還沒有出現,只是稍稍有一點兒文字描述,此人的魅力,還是有不少讀者能夠感受得到。
開寫就開寫,也沒什麼大不了。
董婉想了想,先蒐集一點兒資料,如今書肆裡也有出售應該方面的翻譯作品,她卻想看中英文的對照版,不過大約不太可能,退而求其次,還是要一些原文書,關於社會政治歷史方面的。
這個時代,和董婉知道的那個時代大體一樣,但恐怕總有些小細節要有不同,中國方面還好,她就生活在此,大體都能瞭解到,可誰知道英國那邊會有多大的偏差?
福爾摩斯是一位英國的偵探,他可以不瞭解社會常識,自己把他寫出來,卻不瞭解英國的各種常識,那就有點兒離譜了。
董婉要蒐集英國方面的原文資料的事兒,也不知怎麼,就沸沸揚揚傳了開去,一時間有好些人拿着資料登門,連她如今不怎麼接觸的那個書肆的老闆,也說自己能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