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婦聯的工作人員都能夠出手就打,王賀使用暴力的傾向比鍾翰和顧小凡以爲的可能還要嚴重一點,但是這麼有暴力傾向的一個人,又堅決不願意離婚,根據唐弘業的調查結果來看,最後卻是淨身出戶的那一個,那麼這中間是不是還有什麼鍾翰和顧小凡尚未得知的細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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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問了趙大姐之後,也得到了解答。
“他當然沒那麼容易就同意離婚了,這中間正正經經的折騰了很久,那段時間我們每天上班都戰戰兢兢的,真是挺害怕,萬一遇到個變態,把我們一起給打擊報復了怎麼辦,現在回頭想想我都有點兒後怕,就是覺得那女的太可憐了,大家都是女人,誰不希望找個疼人顧家的好老公啊,就算沒多大能耐,不會賺多少錢,但好歹也不能天天在家裡大老婆玩兒啊,對不對?”趙大姐同情的嘆了口氣,“那段時間我們沒敢讓她住我們那個小女同事家裡,倆單身女人,萬一她老公真的找上門去,太危險了,所以那段時間我們要不然安排她輪換着去我們家裡有空房間的同事家裡去,專門挑那種家裡男人還比較膀大腰圓,年富力強的,萬一被找上門,有個男人在家裡,至少也能壯壯膽子,要麼就是讓她一天換一個賓館,免得被人找到。這是一開始,法院開庭之後,她老公不同意離婚,在法庭上狡辯,說兩個人感情好啊什麼的。我們這邊提出她被她老公家暴,身上一身的傷,給法院看了醫院大夫開的那個診斷書。但是當時我們犯了個錯誤,之前帶她去的醫院級別太低,沒有司法鑑定的資格,沒辦法,就只能回頭趁着她身上的傷還都在,休庭了以後趕緊帶她去大醫院,有鑑定資質的醫院。重新檢查,結果這中間就忽然出了岔子。那女的在第二次開庭之前忽然找我們,說不離婚了。”
“是她丈夫又威脅她了?”顧小凡覺得已經被王賀打成了那種程度,應該不會又忽然心軟,捨不得離開那個對自己頻頻施暴的男人才對。
趙大姐點點頭:“可不是麼。要不是我一直追着盤問,她還不想告訴我們呢,後來到底給問出來了,她老公沒找到她本人,結果跑去她孃家大鬧了一氣,據說是身上綁了雷管跑去的,說是如果那女的不撤訴,他就炸死她孃家一大家子,把老頭兒老太太嚇得不行。就只好給女兒打電話,說能不能想個穩妥一點兒的辦法,或者先緩緩。要是她老公真的走出什麼事情來,家裡頭也害怕。”
鍾翰對於兩家因爲打離婚的事情鬧成什麼樣並不是十分感興趣,因爲事情過去了三年,事實上的客觀結果是王賀本人淨身出戶了,但是另外一件事讓他比較在意:“那後來是怎麼處理的?她前夫王賀手裡真的有雷管麼?”
“據說是沒有,這個具體的我就不那麼清楚了。我們是打電話幫忙報了她孃家那個地方的當地公安局,據說那男的也是倒黴。又去鬧事的時候正好遇到人家警察上門瞭解情況呢,直接就給帶走了。”趙大姐回答。
“帶走了?王賀也沒有留下行政處罰或者其他的案底啊。”顧小凡有些納悶。
趙大姐擺擺手:“沒有,是帶走了,不是抓起來了,到公安局估計一聽說是鬧離婚所以說狠話,而且也沒真的有雷管那種危險品違禁品,批評教育一下就算了,那女的她爸爸說的,說當時警察跟他們說,假如她老公再去搗亂,就打電話報警,再抓到可就要處理了,可能也是因爲這樣的原因,所以後來那女的也不怕孃家人受威脅了,覺得她老公也就是嘴上橫,敢打人,別的也沒有那麼大的能耐,所以就又到法院去二次開庭,這次拿出來了醫院的鑑定書,有法律效力的那種,法院一看那個狀態,也確信她老公和她根本不可能感情還沒有問題,而且那個審判員也是個女的,估計那個女的看到自己的同性被男人打成那樣,都不可能一點不同情吧,反正最後就判定他們離婚了,那個男的一開始在財產的分割上還有點不服氣,後來那個審判員不知道是不是存心幫那女的,就說回頭關於故意傷害什麼的,不在民事庭審理,要另外由公安機關介入,當做刑事案件報道檢察院什麼的,不過可以附帶民事賠償,那女的她老公才終於害怕了,表示說願意淨身出戶。”
“後來她去哪兒了,聯繫方式什麼的,你們這裡有登記麼?”顧小凡問。
趙大姐遲疑了一下:“聯繫方式麼,我們倒是有,她離婚以後說是我們救了她,所以特別感謝我們,逢年過節的都給我們打電話發短信,還給我寄過一次她孃家本地的土特產,但是……我不覺得她會願意接受你們的調查,對她那個老公,她心裡頭陰影還是挺深的,都已經被嚇怕了,你們找她就怕又勾起她回憶來。”
“我們未必真的需要聯繫她,只不過是希望能夠掌握到聯繫方式,以後確實有必要聯繫的時候可以找的到人。”鍾翰回答趙大姐。
趙大姐想了想,點點頭:“那我給你們抄電話號碼吧,萬一她那個老公幹了什麼壞事兒,你們能找到她說不定對她也比較好,誰知道那個男的會不會思來想去,覺得心裡恨得慌,再滿世界的找她去。”
就這樣,他們從婦聯的趙大姐那裡瞭解到了王賀和他前妻離婚的原因和曲折過程,也拿到了王賀前妻的聯繫方式,從手機區號來看,王賀的前妻雖然戶籍遷回了孃家,但是實際上她自己並沒有回到老人身邊去居住,而是去了外省一個比較遠的地方,不知道這裡面有沒有爲了躲開王賀的考慮因素。
離開婦聯,鍾翰和顧小凡又再次來到案發現場周圍,向周圍爲數不多的商鋪,周圍工地的工人以及附近街道的環衛人員做走訪調查,看看能不能找到什麼線索,原本這項工作是由他們和唐弘業一起完成的,但是唐弘業重感冒,身體不舒服,留在了公安局裡做一些相對體力消耗小一點的工作,所以出去跑的那些事情就都變成了鍾翰和顧小凡的任務了。
開發區那邊即便是白天,也是一樣的冷清,街上很空曠,寬敞的大馬路上一共也沒有幾輛路過的車,韓玉環居住的那間出租屋,也就是案發現場,距離她上班的幼兒園隔着一條街,距離唯一的公交站點有二十幾分鐘的腳程,也隔着三個十字路口,好在都只有唯一的路徑通向目的地,沒有其他可以走的小路,這倒也省去了一些繁瑣,小區周圍有一家物流配貨站,有兩三家汽修或者汽車美容店,還有一個看上去隨時都會關門大吉的小飯館,鍾翰和顧小凡拿着韓玉環的照片找這幾個地方的人逐個辨認,並沒有人認出她來,就連小區物業的保安也對這個居住了一年多的臨時住客,都一點印象也沒有。
鍾翰和顧小凡又轉而去了幼兒園附近的那條街,這邊比韓玉環所居住的小區所在街道稍微熱鬧一點,雖然路邊的小店鋪很多也都是門可羅雀的狀態,好歹門市的門口很多都有模有樣的掛着招牌,沒有像另一邊那邊那樣空空蕩蕩。
幼兒園那條街上的兩家小飯館兒裡的人都認得出來韓玉環,說她原來幾乎每天中午都會去吃飯,還經常會和老闆閒聊幾句,性格比較外向開朗,所以很熟悉,但是除了知道她是對面幼兒園的老師之外,別的他們也說不出來許多,韓玉環每次都只是和他們聊聊時下里的熱門新聞之類,從來不談及自己的私事,所以其他比較私密的個人信息,飯館兒裡的人也並不知道。
最後,倒是一個環衛工人給顧小凡和鍾翰帶來了一點收穫,他認出韓玉環經常在附近的一家茶樓裡坐着,他時常會去那家茶樓喝水,附近的店鋪雖然都給環衛工人提供開水喝,但是茶樓那邊因爲自身經營項目的便利,老闆娘經常會拿出來一些碎茶葉,泡上滿滿的一暖瓶,讓他們去隨便喝,因此他平日裡最喜歡去茶樓那邊喝水,不敢說十次遇到韓玉環八次,至少也有五六回,如果不是顧小凡說韓玉環是個幼師,這個環衛工人還以爲她是茶樓裡面的二老闆呢。
茶樓也在這條街上,但是在比較遠的路口,鍾翰和顧小凡之前沒有朝那邊走那麼遠,所以沒有看到過,在環衛工人的指點下,他們朝那個方向走了過去,天上開始有點飄雪花,路邊人行路因爲走的人少,積雪沒有被清掃的很乾淨,加上剛剛落下的雪花,變得有些滑,顧小凡拉着鍾翰,走得小心翼翼,大概走了五六分鐘纔看到了位於街角處的那個茶樓。(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