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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應該感到情緒低沉的顧小凡,因爲有鍾翰和戴煦兩個人一唱一和的炒熱氣氛,之前因爲高軒而帶來的壞心情竟然在一頓飯之間就消散了大半,等到酒足飯飽,被鍾翰開車送回家的時候,基本上雖然想起來還會忍不住有些唏噓,卻也沒有特別困擾和氣憤的感覺了,休息一夜,第二天一早便和鍾翰出差去了外地。
他們的目標是去找那個售出彭善芳手機的店主,地點雖然是外省,距離A市倒並不算很遠,開車大約需要走五六個小時,兩個人一大早六點多就出發,中間稍微休息了一下,免得鍾翰駕車疲勞,終於在中午就趕到了當地,在市區裡找地方解決了午飯,順便向飯店裡的服務員詢問了那家手機店的大致位置,吃好了飯便直奔那家銷售二手手機的小店鋪。
這家手機店的規模比起毛德本那家還差得遠,與其說是一家手機商店,倒不如說是一間棚子,在兩棟高樓背後一條相對狹窄的小街上,七拐八拐才能找到,夾在那一排彩鋼板搭成的棚子中間,再加上週圍也都是類似的二手手機銷售店鋪,讓這家店看起來更是一點也不起眼,顧小凡心裡感慨,也真是難爲了當地公安機關的同事是怎麼幫忙找到機主,又是怎麼打聽到這個難找的小店鋪的。
到了店裡面,說明了身份和來意,這家二手手機店的店主倒是配合度很高,按照他的話說,大家在這兒做生意,爲的無非是討生活,誰都不想惹麻煩,同樣的也不想給別人添麻煩,反正他只是坦坦蕩蕩的收手機、賣手機,自然就沒有什麼是怕被人知道,需要刻意隱瞞着不敢說出來的。
按照店主的介紹,他這家店是專門回收和出售二手手機的,回收的價錢不高,出售的時候也沒加多少,所以來這裡的不是處理二手閒置的,就是想圖生前,買個二手手機回去用用的人,時不常的也會有拿着偷來的手機銷贓的,這種情況下店主說只要他能夠確定這手機一定是偷來的,他就不大敢收,怕惹麻煩,除非那不太準,價錢又卻是划算,爲了利潤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關於彭善芳的那款手機,店主倒是很能說得清楚那部手機的來歷,他說是自己店裡的一個老主顧賣過來的,手機的來歷對方說是從外面撿到的,所以賣給他的價錢也很便宜,他因爲對方是老主顧了,相信對方的爲人,並且彭善芳那部手機的折舊率很低,外觀看上去很新,功能也沒有任何故障,所以就收了。
“你所謂的老主顧,是怎麼回事?”鍾翰問店主。
店主笑了笑,說:“是這麼回事兒,賣給我這個手機的那個人呢,年紀不大,今年也就二十剛出頭吧,是個在校學生,以前就沒少來我這兒買手機和賣手機,所以一來二去的就熟了,最開始打交道是他手裡缺錢,過來我這兒把他自己用的那個手機賣了換錢,隔了一段時間又回來問我,他手機賣沒賣,要是沒賣的話他想買回去,我跟他說賣掉了,他就從我這兒買了個二手的手機走。打那以後他就總來,這次來賣,過段時間就又來買,也是認準了我這兒買二手手機的價錢也不高了。我還特意問過他折騰什麼,他說他追一個女同學,手裡缺錢了就賣了手機給人家買禮物啊請吃飯什麼的,回頭家裡給生活費了,就再回來買個手機用着。”
“那你爲什麼就那麼確定,他賣給你的那部手機確實是撿來的,不是偷來的呢?”顧小凡聽來聽去,發現店主和賣手機的那個人也不過是萍水相逢的泛泛之交,根本談不上有多深的認識或瞭解,有點不明白他這麼篤定的依據是什麼。
店主有些無奈的說:“你們不信那是因爲你們沒見到那小子本人,要是見到了他你們就知道了,就他那德行,要是去偷手機,還不早就被人抓了暴揍一頓!不瞞你們說,做我們這一行的久了,其實有些人也早就看着眼熟了,這一片專門摸手機的那幾個慣偷,我叫不上名字來,但是臉兒可都認識,就算不是那幾個人,平時有順手牽羊偷了手機過來賣的,有經驗之後也三句兩句就能發現,只不過我們小本生意,也不容易,不想趟渾水惹麻煩,所以大不了就是我不收,你愛找誰家找誰家去賣,那個開店的缺德肯收贓物,那也不管我的事了。所以憑我看人的經驗,那小子說是撿的,八成就真是撿的,他拿來手機到我這兒來賣錢的時候,手機都沒關,手機卡也都還在裡面插着呢,你們說誰偷了手機會那麼傻啊?而且我也發現那個手機應該是個外地人丟的,八成是旅遊的時候掉了手機,被那小子撿到了,外地人丟了手機當時要是沒回去找,過後也肯定早就回本地去了,我覺得沒什麼問題,就把那部手機花錢收了過來,沒想到居然涉及到那麼嚴重的事。”
這麼說倒也不是沒有道理,不過這樣一來,顧小凡就又產生了另外的一個疑問,之前他們得到的線索是說那部手機的現任機主是去年的八九月份才從這裡買走的,那在此之前,這部手機自然就是在撿手機的那個人,或者這個店主的手裡,萬一那家外賣店的號碼是作爲聯繫人存在彭善芳手機的通訊錄裡面,那麼,七月份的那通電話,有沒有可能是他們誰不小心打出去的呢?
鍾翰也想到了這個問題,他問店主:“你是怎麼發現這部手機是外地的?”
“我可沒用那個手機卡打電話啊,”店主聽他的問題,立刻意識到了這一點,連忙擺擺手,“我是翻了翻手機通訊錄,裡面有些手機號的區號都不是我們這兒的,我還特意上網查了一下歸屬地,發現是A市,所以自己猜的。”
鍾翰點點頭,考慮到賣手機的那個年輕人是當地某高校的在校生,如果直接找過去,容易讓他身邊的其他同學產生不必要的猜想,影響到當事人的生活,於是他便請店主代爲聯絡,看看能不能把那個年輕人叫過來這邊見個面。
店主答應的很爽快,說正好那個年輕人想要買一部某型號的二手智能手機,之前託自己幫忙留意,可以用這個理由叫人過來。
電話打過去,很快就聯繫到了那個年輕人,對方聽說有人正好要出售他一直想要的那款手機,立刻答應過來看看,從學校到這邊做公交車大概需要五十分鐘,鍾翰和顧小凡只好在店裡面等着他趕過來。
差不多一個小時過去之後,一個黑黑瘦瘦,理着貼頭皮圓寸頭的中等個男青年從外面走了進來,一進門就興沖沖的問店主:“手機在哪兒?我看看!”
店主看了看鐘翰,鍾翰明白這就是那個撿到手機的賣家,便起身迎了上去,拿出自己的警官證給那個年輕人過目,並且說明了自己和顧小凡的來意。
男青年嚇了一跳,有點緊張,還是店主在一旁安慰他,告訴他只是接受詢問,沒有要追究他什麼責任的意思,他這才稍微放鬆下來一點,
在鍾翰的詢問下,他回憶起見到彭善芳那部手機的過程,根據他的回憶,那部手機並不是在本地撿到的,而是他跟着同學去臨近的另外一個城市旅遊的時候,在一個公園湖邊的草地裡撿到的,當時手機就掉在非常靠近湖邊的斜坡草地上,因爲夏天草長得比較厚實,所以纔沒有讓手機滑進水中去。
至於那一次出遊的時間,男青年記得也很清楚,他見到手機的日子距離彭善芳那個手機號碼最後一次通話的時間只有三四天而已,之所以他記得那麼清楚,完全是因爲那一次去旅遊,他是跟着那個追了很久對方都還沒有點頭的心上人一起去的,所以關於那個姑娘的事情他印象都特別深刻,所以絕對不會記錯。
這樣的理由雖然讓顧小凡有點唏噓也有點哭笑不得,但是總比他什麼都記不清楚要好太多了。
鍾翰問那個撿手機的男青年,他撿到手機之後,手機裡面是否還有什麼信息是他有印象的,男青年起初略顯尷尬,後來才支支吾吾的表示,當時手機裡面別的東西他都沒注意,通訊錄也是回來拿到店裡之後老闆翻看的,但是手機相冊裡面當時有幾張照片,他不光看了,還偷偷的給轉存到了自己的電腦裡面。
“那幾張照片肯定是特意留下來的,別的應該都被人刪掉了,”男青年對鍾翰和顧小凡說,“沒道理一個手機裡頭就那麼三四長照片對吧。”
於是鍾翰提出要去他的學校裡看那些照片,男青年猶豫之後也就同意了。鍾翰和顧小凡開車載着他回到他正在就讀的那所大學,和舍管員打過招呼之後,徑直來到他的寢室,好在寢室裡也沒有別人在,男青年也就鬆了一口氣。
趁他開電腦的空檔,顧小凡有些不解的問:“手機的主人你都不認識,爲什麼要把那幾張照片存到自己的電腦裡?”
男青年被她這麼一問,耳根都紅了,憋了半天才說:“因爲……性。感啊……”
這樣的回答讓顧小凡也有點尷尬,索性不再吭聲了,直到男青年把自己電腦裡那個加了密的文件夾打開,把照片給他們看,她才覺得,其實……他說的倒也是沒錯。
那幾張照片都是自拍照,有室外也有室內,其中有一張室內的照片,照片上面的彭善芳披散着一頭長髮,仰面躺着,身上穿着低胸的深V領上衣,在硅膠的作用下領口處顯得波濤洶涌,身下隱約能看到白色的大理石花紋,和映在白色大理石上的紅色影子。
鍾翰把照片瀏覽過之後,拿出掛在鑰匙串上的U盤,把那幾張照片存了下來,向男青年道了謝,與顧小凡一起離開了男青年的寢室。
“這幾張照片暴露出了一個之前咱們沒有發現的秘密,”鍾翰對顧小凡說,“這個秘密會是非常重要的線索!”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