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按薛寶釵的罵法,烏龜孫子等同於王八蛋,那麼烏龜的兒子,那就是王八了。由她的這種罵法,間接證明了烏龜和王八的直系親屬關係,生物學家們的老祖宗大耳蚊地下有知,定然捻鬚長笑:“嘎嘎嘎嘎”,以欣慰自己在若干年後的中國,竟然有了一個探究物種起源研究物種關係的女傳人,實在是一件可喜可賀的事啊。
丁逸介紹她們認識。一提到薛寶釵這個名字,方然和孫蘭均表示知道,並知道她老爸就是裝修界的翹楚薛大人。可見,薛大人爲給女兒起名而讓《紅樓春夢了無痕》中的薛寶釵改名爲“薛星星”的故事,已經傳得江湖上人人皆知成爲了江湖上的一樁美談。
談話間丁逸得知,方然和孫蘭是在昨天來到大雞/雞市來遊玩的。只有她們兩人,郭林輝不知什麼緣故並沒有來,而孫蘭的男朋友,從她的口中得到的訊息,是“早就不談了”,似乎現在她仍然是獨身。
丁逸得知這一消息,心裡頓了一下,心道:“作者大人這麼安排,讓她們在這裡和我相見,是不是另有深意啊?難道看我任勞任怨地演出了這麼多年,看在眼裡記在心裡,平時沒有表示,今天大發慈悲,要給我發福利?”
丁逸心裡的“作者大人給我發福利”,自然是和各位美貌女演員演出牀/戲了。
談話中丁逸又得知,她們也住在這家二十八星級的“李阿花超級大飯館”裡,和丁逸、薛寶釵住的是同一樓層。丁逸薛寶釵分別住在了兩間總統套房裡,而她們,卻住在一間“娘娘套房”裡。
自然,這個所謂的“娘娘套房”,也是“李阿花超級大飯館”的民族化創舉。所謂的“娘娘套房”,比起總統套房來,檔次稍微低了一級,但比起普通的標準間、商務間來說,可是高得多了。
丁逸邀請她們晚上一起去兜風,被方然斷然拒絕了。
她說她不太舒服,既然看不到耍猴兒,她的心裡充滿傷痕,心中充滿了因未能看到猴戲所造成的心理失落感。她很失望,失望之餘,想回去躺一會兒,小憩一下,在腦海中回味一下小時候看到的猴戲的場景,重溫一下兒時的美好青澀時光。
丁逸反覆看了看上面這段的臺詞,心想方然什麼時候也成了現代派詩人?看看她這樣無厘頭的臺詞,丁逸就知道,她的酒勁兒又上來了。
孫蘭當然也是義無反顧地陪她回去早點安歇。
原計劃,她們還要在這個大雞/雞市玩上兩天。
如果方便的話,明天我們一起去玩吧。孫蘭興致勃勃地建議道。
薛寶釵心裡有三百萬個不願意,但當然不好當面拒絕。丁逸卻是很愉快地答應了這個要求。
這麼久沒見到方然了,她還是像幾年前一樣漂亮,但顯得更有韻味了。
孫蘭的變化也不大,依然是性感尤物。
薛寶釵自然也不差。能和這樣的三個美女在一起遊玩,對任何男人來說,都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
何況,他對方然有一種天生的依戀。之前和方然在一起的時候並沒有感覺得到,但自從坐了牢,不得不離開她時,這種感覺尤其強烈。
他很希望能和方然在一起,就算只有這麼幾天,也是好的。
丁逸對這三個女人的感覺是各不相同,對方然,他有一種很熟悉的依戀的感覺,至於孫蘭,她對丁逸有一種很強的性的吸引力,數年前和她做/愛時的場景至今留存丁逸的腦海裡揮之不去,而對薛寶釵,他對她有一種越來越強烈的好感。
要是我是阿拉伯人有多好,一個男人同時能娶四個老婆,可惜的是,我不是啊。
丁逸一邊在羨慕着外國友人一邊在自怨自艾。
“都是人類,但人和人的差距咋就這麼大呢?”
沒等他自怨自艾結束,爲了節約本書篇幅,作者大人立即安排孫蘭二話沒說地就扶了方然上了樓。於是丁逸只好買了單,帶着薛寶釵去兜風。
城市的道路很寬敞,空氣也很清新,開着開着,就駛上了郊外,馬路邊上,是一層層綠油油的稻田。撲鼻的麥香迎面吹來,很是舒爽。確是一個適合旅遊的好去處。
兩人在路上話卻不是很多,似乎在看着路邊的景色,實際上心裡是各懷鬼胎。
終於還是薛寶釵先說了話。
“你和方然認識多久了?你似乎和她很熟。”丁逸即使鼻子不太靈光,也聞得出來,這句話裡的醋酸含量極高。
丁逸答應了一聲,道:“嗯。”他早就知道薛寶釵會問方然和自己的關係。“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他回答道。
“後來爲什麼不談了呢?”薛寶釵問道。
丁逸回想往事,情不自禁地有些羞愧:“那是因爲我花了有三年時間到監獄大學這個野雞大學就學的原因,她出於對這個學校的鄙視,就離開了我,投入了別人的懷抱。”
這麼說來似乎兩人分開還是這個方然的錯,是她在丁逸求學期間,沒有望夫崖般地守候,而是耐不住寂寞先背叛丁逸的嘍。薛寶釵想。
但誰讓丁逸到監獄大學就學呢?如果他不去監獄大學就學,自然,在通常的情況下,方然也不會離開他,既然丁逸有了到監獄大學就學的機會,那他自己定然也是有錯。
薛寶釵對丁逸去監獄大學就學的原因也略知一二,但從來沒有聽丁逸自己說起來過。
因爲怕丁逸心裡難過,薛寶釵平時很少在丁逸面前詢問他在監獄大學就學的經歷,但這次丁逸既然主動談起來,那自己問問他想來也不會太讓他心裡不舒服,應該也是無妨,於是追問道:“也沒怎麼聽你說過你在監獄大學就學就學的光榮歷史,能否見告?你是如何入學的?”
“唉。”丁逸嘆了一口氣,這段求學經歷是他心裡難以忘懷的永遠的痛,本不願多說,但本着對歷史負責的原則,既然薛寶釵問起,自己說出來也無妨。
於是他深情講述道:“四年前的某一天,和幾個朋友在酒吧裡喝酒,喝得高興,就喝高了。就在那次酒後,和某個卑鄙無恥的小人在酒吧裡鬧了點矛盾,於是該人糾集了成千上萬個人滿山遍野鋪天蓋地嗡嗡嗡嗡地飛來打我,但這成千上萬個人卻被我英勇地一一K.O。但是他不依不饒死纏爛打,還讓這成千上萬個人同時向我吐口水。對他這種破壞衛生的行爲我忍無可忍出離憤怒,在創建全國衛生城市的大背景之下,成千上萬個人吐出來多少口水唷。這麼多口水需要多少環衛工人來打掃唷。這不是極端地浪費社會資源嘛,在創建全國衛生城市的大背景之下,他們這麼做,豈不是和社會對着幹?所以我向他發出了正義的警告,在屢次警告無效之後,忍無可忍才用刀將該人捅傷,於是被監獄大學管委會強制將我帶到監獄大學就學三年。就是這樣。”
他的這種官方說法,和薛寶釵從野史裡讀到的《丁逸之監獄大學不得不說的故事》大相徑庭,在野史裡,丁逸的形象遠不如丁逸剛纔口述的自傳裡的形象這麼高大。野史記載道:丁逸因爲泡了人家的馬子,導致馬子被泡的人十分憤怒,找了幾個人毆打丁逸。丁逸被痛毆之後,偶像派的形象蕩然無存,像個燒餅一樣丟盔卸甲匍匐於地,狼狽不堪,於是感到很沒有面子,暴怒之下,拔出刀來,將毆打他的人捅傷。
當然了,薛寶釵更傾向於相信野史的記載。
因爲,她知道這部小說並不是科幻小說,所以丁逸也不是超人,以他一己之力,不可能像他說的那樣將成千上萬個人一一K.O;並且,那成千上萬個人也不可能是異形或是蒼蠅,所以更不會像丁逸所說的那樣嗡嗡嗡嗡地飛過來毆打他;再有,丁逸這個以自我爲中心的人,永遠不會因爲有人破壞了創建全國衛生城市而憤起傷人的。
總之,丁逸的說法就是不靠譜。“丁逸靠得住,母豬會上樹……”薛寶釵的心裡,適時地響起了這句話。
薛寶釵知道,作爲自認爲是超級偶像的男主角,丁逸他當然有美化自己的主觀動機,因此,在他杜撰的《丁逸正史》裡,把自己描寫成英雄豪傑頂天立地的男子漢,也是情有可原,只能聽聽就好,當不了真的。
“那方然現在還是一個人嗎?聽你剛纔好像問她,一個叫什麼‘郭林輝’的有沒有來,這個郭林輝是什麼人?是現在她的男朋友嗎?”
薛寶釵的記性還不錯,居然還記得丁逸向方然問起“郭林輝”的名字,在沒看到本書書稿的情況下,連“郭林輝”這三個字,更居然連一個字都沒問錯,沒有把“郭”當成“鍋”,沒有把“林”當成“淋”,也沒有把“輝”當成“灰”或“咴”,殊爲不易。
可見她當時很關注丁逸和方然說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並把這些話都記在了心裡,到了方便的時候,再找丁逸來求證。
當然,上文提到的薛寶釵“方便的時候”,並不是薛寶釵她去上衛生間的時候,各位小朋友們務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