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煊的酒館火了,那種烈酒,對於這個缺乏娛樂的年代,實在是一種必須的精神消費。一杯烈酒下肚,一晚上就過去了。
不單單是烈酒,就是他酒館中的菜式,也開始風靡長安。
陸煊有時候都感慨,這就是這個時代的美好之處。因爲他根本不需要做出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只要在衣食住行的任何一個方面,做出一點點的改變,就能夠輕而易舉的贏取所有人的目光。
當然,這並不代表他真的愛上這個時代了。至少在衛生紙沒有弄出來之前,他是絕對不會真正熱愛這個時代的。
“東家,這是這個月的賬本。足足有兩百貫的利潤。這還是因爲店鋪太小,每天只能接待一小部分客人。如果我們店鋪能夠再大幾倍,這一個月,至少能夠五百貫錢以上。”
“店鋪擴大沒問題。但是不要弄得太大,更不要弄得過於擁擠。最近風頭已經不小了,我們在長安根基尚淺,不要太過於出風頭了。對了,小四怎麼樣了。”
“還行,那小子機靈,你留下的那些菜譜,基本上都學會了,我都嚐了,有東家你的八成功力了。”
“那就好,以後餐館就交給你們兩個了。還有,給小四請個先生,教他識字,最好能讀一些書。”
“怎麼着,東家。您還打算讓他去學堂?這小子雖然機靈,但是機靈勁可不再這上面啊。”
“去不去學堂另說。但是人這一輩子,如果連字都不認識,豈不是妄活一世。”
“不是東家,就算是這長安城裡,不識字的那也是大多數,你這麼說......”
“我不管別人,在我這裡,他就得學。他喊我一聲主人,我卻從未把他當做僕人。讓他認字,不管他現在願不願意,將來都會感謝我的。”
陸煊一邊說着,一邊翻動着鍋裡燉着的紅燒肉。豬肉在這個時代並不受歡迎。因爲腥臊味極重,口感也並不好吃,所以只有下層的平民階層,纔會吃豬肉。而且數量也並不大。長安城裡,賣的最好的還是羊肉。至於牛肉,那是‘禁止’食用的。
這鍋紅燒肉,已經燉了兩個時辰了。肉已經酥爛,一種濃郁的香味,傳遍了整個院子。只把院子裡的幾個僕人,饞的直往屋子裡瞄。
“你說主家這次又做什麼好吃的了?”
“我哪知道啊,主家做的那些飯菜,那可都是獨家秘方,市面上都見不到的。”
“說的也是,不過主家對自己要求的也太嚴格了啊。上一次的那燉排骨,吃了一口,就全都給我們了。我拿回去給我小兒子吃。他差點把骨頭都吃了。就這樣,主家竟然還嫌難吃,下不去口。”
“可不是,還有上一次的那道紅燒豬肘。那麼大塊豬肘,主家就聞了一下,全都給我們了。那天晚上我都吃撐了。”
“是啊,這麼美味的東西,主家都下不了口。真不知道什麼東西,在他那裡算是好吃的啊。”
“別的不說,這次的燉肉,好像有有點不一樣的。這種香味,跟以前吃過的那些又有些不一樣啊。”
“對對對,不知道主家這次會不會再賞給我們吃啊。”
房間裡,陸煊加大火,把紅燒肉的湯汁收至濃稠。然後成了一碗,拿起筷子自己加了一塊吃。
硬着頭皮嚥下去之後,陸煊一臉遺憾的放下了碗筷。
“還是不行。”陸煊一臉遺憾的說到。
固然自己收集了這個時代絕大多數的調味品,
用來去除豬肉的腥味。但是那種腥臊味就好像是跟肉融爲一體了。不管怎麼處理,總是能夠吃到。這讓陸煊對這道美味的紅燒肉,完全失去了興趣。
隨口喊過一個僕人,將那碗紅燒肉遞給他。
“你們拿去吃吧。”
“謝主家。”僕人歡天喜地的端着紅燒肉跑了。而陸煊改善自己生活的計劃也再一次宣告失敗。
是的,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失敗了。自從在長安的生活安頓下來之後。他就開始致力於改造自己的生活環境。
首先是衣服,在這個他不懂。但是仍舊憑藉經驗,弄出了幾條短褲......讓自己的小兄弟變得舒服了一點。
然後就是飲食方面了。
前世他也是一個老饕。時長走街串巷,尋找那些角落中的美食。主要是囊中羞澀, 去不起那些高端的餐廳。而且在街頭巷尾,其實也隱藏着各種各樣獨居風味的美食。因爲這個愛好,他也學習了一些烹飪技巧。嘗試在家中自己製作一些吃過的美食。雖然多數情況下都會以失敗告終,但是隻要能夠成功一次,他就能夠開心許久。
然而到了唐朝,他發現想要復刻前世的那些美食,他需要改變的東西是在是太多了。
首先,唐朝這邊,連適合他用的炒鍋都沒有。大多數的鐵鍋,都是用來燉煮的厚鐵鍋。他只能自己找鐵匠,一點一點的實驗,最終打造出了合適的鍋。
然後就是香料。這個時候的各種香料,名字跟後市根本不一樣。他一樣一樣的試,最後也只能勉強湊齊六成左右。剩下的應該還沒有出現在這個時代。
在之後就是食材。這個時代主要食材是羊肉。但是陸煊其實更習慣吃豬肉。然而這個時代的家養豬,還沒有出現閹割這種技術。這也是豬肉腥臊的源泉。
因爲沒有被閹割的豬,性激素分泌過多,滲入肉體,使得豬肉帶有嚴重的腥臊味。
陸煊其實明白這個問題的根源,閹割。但是關鍵問題在於,他不會閹豬啊......誰他媽的會爲了吃豬肉,學習這個技能???他有時候真想問問,那些穿越者前輩。爲什麼你們連這麼冷門的技術都會,是不是早就準備好穿越了?
想了半天,陸煊最終還是妥協了。
“老頭,你知道長安周邊,哪有養豬的嗎?”
“怎麼了東家,你這是豬肉還沒吃夠?”
陸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