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實施方案,完全是按照司馬炎的心意來制定的,它的最高原則,就是削弱皇族、強化皇子,其它所有的規定,都是圍繞這個原則設立的。
第一步,司馬炎確定了西晉今後封王的原則,那就是從此以後,只有皇帝的兒子才能封王。
我們在前面說過,西晉建立初期,司馬炎的實力壓不過外姓士族,君臣實力對比,是明顯的君弱臣強,但是如果我們仔細數一數親王們的封地就會發現,甚至在皇族內部,司馬炎也沒有足夠的權威。西晉開國所封的二十七個王爺當中,全是司馬炎的叔叔、兄弟、侄子,沒有一個是他的親兒子。我們要知道,在歷代王朝裡,皇族王爺主要是皇帝的兒子,甚至很多王朝都規定不是皇帝的兒子不能封王,像司馬炎這麼形隻影單的皇帝,在歷朝歷代都是少見的。
說起原因其實也很簡單,司馬炎即位的時候,孩子們都太小,沒有一個成年,大多數還在吃奶,沒有功勞又沒有名氣,要是在開國的時候就封王,絕對讓其他開國元勳們寒心。所以,儘管司馬炎對自己實力微弱的現狀非常着急,他也沒有辦法一下子改變這種局面,況且西晉剛建立那會兒,局勢並不是特別穩定,司馬炎還需要士族、皇族大老們鼎力幫助,當然不能損害他們的利益了。他只能慢慢的等,等這些大老們一個個死去,等孩子們一天天長大,再把他們扶上王位,壯大皇帝一家的力量,也就更順理成章了。
最值得注意的,是司馬炎對司馬孚一家的削弱。西晉建立時,司馬孚一大家子同時就有十個人封王,司馬孚本人做了太宰,司馬望做了司徒,都是一品大員,其他的幾個兒子,除了早死的,也都在顯要的位置上。司馬炎對司馬孚表面上是非常尊敬的,給予了他其他大臣遠遠無法比肩的榮耀。比如,司馬孚享受民戶的賦稅,達到了四萬戶,這比其他享受賦稅最高的大國封王的兩萬戶,還要高出一倍,但是根據《晉書》記載,公元272年司馬孚去世以後,因爲他的長子司馬邕(擁)、長孫司馬崇比他死得還早,就只好在第二年把司馬崇的弟弟司馬隆立爲安平王,可是司馬隆也在公元276年死了,在公元277年,司馬炎又把司馬隆的弟弟司馬敦立爲安平王,這次封國大調整的時候,在其它封國普遍增封的情況下,司馬炎可以把安平國降成只享受一萬戶人家賦稅的中等封國。根據《太平寰宇記》的記載,在公元281年司馬敦死了以後,安平國更是被再次拆分,甚至連名字都被改成了長樂國,連安平國這三個字都不見了。
從安平國的遭遇我們就能看出來,司馬炎其實一直不敢忘掉司馬孚這個超大分支,爲了削弱這個分支。他總是在一任安平王死了以後,讓他的弟弟來繼承王位,而不是按照通用的嫡長子繼承王位的規則,他總是做的目的,就是要讓這個王爵的血統關係變得不清晰、不純正,儘可能的引發這個分支的家庭矛盾,削弱這個分支成員的凝聚力。這次調整分封,司馬炎則公開了他削弱皇族的態度,徹底改變了寬容、愛護的面孔,把安平國這個超級大封國連降兩級,降成了中等封國。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司馬炎對他那些皇子們的極力扶持。他先是在公元269年把兒子司馬景過繼給夭折的弟弟司馬兆做了城陽王,第二年司馬景死了以後,又在公元273年讓兒子司馬袛當了城陽王;另一個兒子司馬柬,也在公元270年被封爲汝南王;等到277年這次分封,司馬炎把兒子司馬裕封爲始平王、司馬允封爲濮陽王、司馬該封爲新都王,從這裡我們就能看出來,司馬炎對自己兒子們的前途是多麼的用心,皇子封王的力度是多麼大。
從這裡我們就能看出來,司馬炎早就有大力扶植皇子的意思了,禁止非皇子封王,只不過是把這個意思合法化、正規化、公開化。這樣,司馬家族的其他皇室宗親,除了已經封王的,其他的永遠被斷絕了封王的希望。隨着時間的流逝,非皇帝子孫的親王會因爲絕後、犯罪等等原因越來越少,而皇帝子孫的親王會越來越多,按照這個趨勢發展下去,用不了幾十年,皇帝一家的王爺,就會像其它朝代那樣佔到優勢多數。
第二步,規定了親王封地、軍隊的大小規制。
西晉的皇族王爺們的封地有一個專門稱謂,就是國,一個國的大小,一般就是一個郡、一個縣。按照封地納稅人口的多少,親王們的封地分爲三級:大國享受兩萬戶人的賦稅,有平原國、汝南國、琅邪國、扶風國、齊國,設上中下三軍,共五千人,中軍兩千,上軍和下軍各一千五;次國享受一萬戶人的賦稅,有樑國、趙國、樂安國、燕國、安平國、義陽國,設上下二軍,共三千人,上軍下軍各一半兒;其餘的就是小國,享受五千戶人的賦稅,只設一軍,爲一千一百人;因爲在朝廷裡任職不能去經營封地的,大國設治安軍一百人,次國設八十人,小國六十人;其他外姓人封地的規制,都參照親王裡的小國來執行。
第三步,重新推行了專門削弱皇族領地的推恩令。
對皇族親王、大臣們的爵位、封地、封地軍隊繼承製度,這個方案也給與了規定。爲了防止被封的人封地過大,搞得中央不好控制,西晉也學着西漢初期弄了個推恩令,讓這些封了爵位的親王大臣的兒子們,在自己老爸死了以後,可以分封老爸的封地。從次以後,如果不是皇子,一律不能封王;大國次國封了王爵的人,他們小老婆生的兒子,只能去做公爵,這些公爵的小老婆生的孩子,只能去做伯爵;五千戶以上人口小國的王爵、公爵、侯爵們的小老婆生的兒子,一律做男爵,不是這些情況的,一律不準封爵和封地;其他外姓公爵們的待遇,一律參照五千戶以上人口小國的王爵;其他外姓侯爵們的待遇,則是一律參照五千戶以下人口小國的王爵。
因爲隨着親王的子孫逐漸增多,原本比較大的封國,會隨着一代代人的去世被分割而縮小,這麼一來,最初封地的軍隊就沒有必要還維持原狀,所以,這個方案還規定,大國的軍隊到第三代的時候撤銷下軍,到第四代的時候撤銷上軍;次國到了第二代或者三代的時候撤銷下軍;所有的封國,不管多小,一定要維持一個軍。
這一整套方案,可謂是司馬炎的精心之作,按照這個標準,所有有封地的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待遇,而且層次分明,絕對不會搞錯。但是,正當興致勃勃的司馬炎準備把這個方案付諸實踐的時候,司馬炎的親信荀勖卻提出了反對意見,原因就是,在這次分封的時候,司馬炎還設立了一個最富有創造性的原則,就是把親王的封地和封號對應起來,親王們的封號就是他們封地裡某一個地方的地名。而擔任軍區司令的親王們,要把他們的封地改封到所鎮守的州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