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重錦:“你還喜歡顧琰灝?”
李鑫鑫:“喜歡有用嗎?他如今是K國總統,我想靠近他,更難了。”
連靠近的機會都沒有了,想成爲他的女人,更加不可能。
李重錦點頭:“得不到顧琰灝,毀掉莫泊森也不錯。”
李鑫鑫笑道:“不,不要毀掉他,我現在覺得他越來越有魅力,我嫁給他也不錯。”
“他愛的女人是黃玲。”
“那是以前,現在,他不愛了,都起訴了,他是恨黃玲。”
李重錦想了想,“他真的查不出真的兇手?”
李鑫鑫自信一笑:“當然查不出,一山比一山高,莫泊森以爲自己是聰明厲害的,其實比他更聰明更厲害的人多着呢。”
“他是不聰明,可是他愛兵如子,他下面的人,對他忠心耿耿,死了一個沒兵的莫竟凱對我來說,根本沒用。”
“有用,沒了黃玲,他就會娶我,到時候我爲他生兒育女,他就不會威脅到你,他也會知道,等他兒子長大,是要繼承你總統之位的。”
“你有辦法讓他娶你?”
李鑫鑫胸有成竹地笑道:“等葬禮結束,我會會他的。”
————
莫竟凱的葬禮,舉行得非常隆重,有一種要向全國宣佈,莫竟凱死了一樣。
莫家沒有特意邀請誰參加葬禮,誰想送莫竟凱一程,都可以參加。
也是這樣,參加葬禮的人很多很多。
葬禮結束後,莫泊森把自己關起來,不見任何人。
週六了,週一黃玲就要開庭——
莫泊森的海景別墅,李鑫鑫來了。
李鑫鑫在外面等了很久,莫泊森才放她進來。
李鑫鑫一身黑色。
長卷發,妝容精緻,目光瀲灩,嫵媚。
莫泊森眸光深寂,面容冷硬。
李鑫鑫進來時,他陷在沙發上,一雙棕色的眸,冷冷地看着她。
李鑫鑫沒心沒肺地笑道:“我能理解你現在的心情。”
她揚了揚手中拿過來的酒,“百年紅酒,喝一杯?”
“你來做什麼?”莫泊森冷問。
“下週一就要開庭了,你是不是一點都不想看到你的女人輸?”李鑫鑫來到莫泊森的身邊坐下,妖嬈地看着他:“黃玲可是殺你父親的兇手,你還想對她手下留情?”
莫泊森側過身,冷笑地看着李鑫鑫,“是,我想對她手下留情。”
李鑫鑫看着他:“你真的一點都不喜歡我了?”
“你當初是怎樣說我的?說我是李重錦的一條狗。”
李鑫鑫收斂笑意,一臉的後悔:“我錯了,我當時也是太喜歡顧琰灝了。現在,顧琰灝已經是總統,我對他不抱指望了。”
“知道對他不抱指望了,纔想到我?”
李鑫鑫主動對他投懷送換,身子投進他的懷裡,嗲嗲地說道:“現在想到你,還不算遲吧?”
莫泊森眸光森冷,眼裡還隱藏着一股殺意,他勾脣,笑得很詭異,很冷:“你說呢?”
“不算遲,我未嫁,你未婚,一點都不遲。莫泊森,如果你還喜歡我,我們就交往,好嗎?黃玲是你殺父仇人,難道你還要想着她?”李鑫鑫打算今晚要成爲他的女人的,所以把他抱得更緊了。
莫泊森沉冷地說道:“不,我對我殺父仇人恨之入骨。”
說完,他一手抱向李鑫鑫的背,另一隻手,不着痕跡地從沙發墊下面,拿出一把鋒利的L國軍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