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衊,這完全是污衊。
莊明歌做了什麼,什麼都沒有做啊,他覺得自己比時臣還要冤枉,你獻祭十萬靈魂關我鳥事,爲什麼要算到我頭上啊。
“你大腦有毛病……我忘了,你已經沒大腦了。”他譏諷的笑着說道。
骷髏王冷靜下來,幽幽的血瞳死死的盯着莊明歌,“你以爲我是在胡說嗎?破壞了我的計劃,我完美的計劃,已經可以脫身嗎。”
“所以說,我到底破壞了你什麼計劃。”
“百鬼夜行。”
莊明歌頓時恍然,“原來如此,你想要找到【亡靈號角】藉助它的力量成王?”
骷髏王冷笑起來,“【亡靈號角】?屁!放屁!這種哄小孩子的理由你也信,我沒有腦子你也沒有腦子嗎?”
莊明歌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吐槽。
骷髏王繼續說道:“早在很多年前【亡靈號角】就消失了,世界上知道他下落的人鳳毛麟角,不,也許一個人也沒有,怎麼可能找到這個傳說中的魔導器,我想要的根本不是亡靈號角,是百鬼夜行啊!”
他的眼瞳內血色的火光驀然強烈了好幾分,恐怖的魔力一層層的爆發了出來。強大的魔力干涉了現實,周圍的空間開始扭曲,彷彿麪糰一樣變化各種各樣的形狀。
這就是白銀法師最爲強大的地方了。
他們已經可以利用無形無質的魔力干涉現實,甚至可以把大腦裡的幻想拿出來,侵蝕現實世界,形成獨立的空間。
骷髏王愛德華.蒂奇是典型的白銀頂峰級別魔法師,這種魔法師強大到不可思議,一舉一動都可以扭曲現實。
莊明歌和他比起來,就好像剛出生的嬰兒和大力士之間的區別。
對方一個眼神就可以幹掉他。
莊明歌的腦袋瓜飛快的轉動了起來,他努力的從骷髏王的話裡分析出了一些線索,“百鬼夜行,你想要百鬼夜行,你要百鬼夜行做什麼,難不成你想要……”
驀然想到了一種可能,莊明歌幾乎跳了起來。
“你想要獻祭百鬼夜行?”
“準確來說,我只是想要獻祭百鬼,那些妖怪的靈魂比起人類的靈魂,強大了百倍,千倍,萬倍,只要獻祭了他們,我就可以獲取更加強大的力量,沒有人會找我麻煩,天堂的天使不會,地獄的惡魔不會,冥界的死神更不會。”
莊明歌不得不承認這話說的有道理。
妖怪死亡後,有妖怪的去處,不會前往冥界,前往冥界的都是人類的鬼魂,死神也不會因爲這些找他的麻煩,惡魔估計會樂的合不攏嘴,天使覺得死掉這麼多妖怪,簡直大快人心,所以沒有人會找骷髏王的麻煩。
“結果,一切都被你破壞了,我只好用十萬人類的靈魂代替,雖然效果差了一點,但足以讓我成爲王了。”
骷髏王低聲笑了起來。
這麼說,一切還真是我的錯了?莊明歌不淡定了,要不是自己擋住阻止了骷髏社,骷髏王這個傢伙也不會拿十萬靈魂代替,但是……“要不是你們骷髏王突然劫走了溫琴佐,我根本不會和你們骷髏社作對,說來說去,還是你們的錯啊。”
“溫琴佐,誰?”骷髏王疑惑的問道。
莊明歌沒好氣的說道:“一個偷偷學習了死靈魔法的學生,原本要送到魔法議會接受公審,結果你們的人把他劫走了,所以我纔會遇到你們骷髏社,並且陰差陽錯阻止了你們骷髏社的計劃。”
“那個小傢伙嗎?”
骷髏王眼瞳明滅不定,低聲嘆了口氣,“原本以爲那個小傢伙學習的死靈魔法很有趣,沒有想到居然是破壞我計劃的罪魁禍首。”
莊明歌失笑道:“天意如此,你有什麼辦法,我看,這純屬是老天阻止你,不想要你成爲王,你還是乖乖的躲起來吧。”
骷髏王冷笑着瞪了他一眼,莊明歌頓時感覺全身的力氣被抽走,心跳加速,血液暴動,意識逐漸模糊,眼瞳擴散,彷彿隨時都要步入死亡。
幾秒鐘後,骷髏王收回目光,他脫離了這種狀態,貪婪的大口大口呼吸着新鮮空氣。
“這只是一個教訓,記清楚你的身份,不要給我太囂張了,俘虜。”骷髏王冷冰冰的教訓了他一頓。
莊明歌趴在地上不說話,毫無疑問,骷髏王的強大不是自己可以抵禦,不過這並不代表莊明歌死定了。
【蒼天號】的自爆估計早已經驚動了靜悟六一郎,他現在留在聖羅蘭私立魔法學院,只要自己幾天沒有回去,傻子也知道自己出事了,到時候救援隊就會出現。自己就有脫困的可能性,現在要做的,就是保護自己的性命。
不要輕易的死在這裡。
骷髏王每天都會有四個小時的時間浸泡在血池裡,吸收着強大的血氣來壯大自己的魔力,這種邪惡的力量不是死靈魔法,死靈魔法不需要這種邪惡的東西。
這是血系魔法。
有魔導書愛麗西亞的幫助,莊明歌對天下諸多系別的魔法有了大概的瞭解,眼界開闊,已經不是當初剛剛學習魔法的自己可以比擬的。
血系魔法按理說並不是禁忌魔法,但一般來說,學習血系魔法的人並不多,因爲修習血系魔法會吸收其他的血液,雞血,鴨血,牛血……這些動物的血液實在不是什麼美味的東西,人血纔是最棒的,但血系魔法的第一條規定就是禁止使用活人的鮮血來練習魔法。
所以學習血系魔法的人,大多數會購買醫院血庫裡面的血液來修習。
但離開人體一小時後的鮮血活性會大大的減弱,修習的效果會減慢到令人難以忍受的地步,所以一些人會鋌而走險,殺害活人用鮮血修習魔法。
這,便是邪道。
墜入了邪道的魔法師必定會受到萬千魔法師的追殺,一直到死亡爲止。
而且修習了血系魔法的魔法師,必定是最佳的獵物,通常會受到一些墜入邪道的血系魔法師追殺,踏入這一條道路,基本上就代表着邪道魔法師的追殺,還要時刻忍耐邪道的誘惑,困難重重,這才導致了血系魔法的一蹶不振。
不過,唯一的好處是血系魔法師一旦修習有成,便在同階內少有敵手。
曾經就有一位青銅級別的魔法師偷襲一位白銀級別的魔法師,並且成功的殺死了這位白銀法師的故事。這也是血系魔法師直到現在還沒有斷絕,最根本的原因。
骷髏小鎮沒有活人的食物,兩天後,莊明歌被餓的前肚皮貼着後背,不停的思考着到底什麼時候纔會有人來救自己的時候,突然有骷髏來報,救援的大軍出現了。
居然是軍艦。
更加扯淡的是和莊明歌幾個人一共被帶來的那位憔悴的夫人,居然是某國海軍司令的夫人,這種三流小說構成的清潔毫無疑問在現實中上演,狗血了一地有木有。
先不說海軍司令的夫人爲什麼會乘坐普通的輪船,光是司令把國家的艦隊用來救自己夫人這種事情,就足以把這位司令送上軍事法庭了啊。
該說一怒爲紅顏嗎?
不過現在這個社會,能夠做到司令的人都不是什麼簡單的角色,應該不會有這種傻子吧,他的腦袋被驢踢了嗎?
不管如何,艦隊算是來了,浩浩湯湯的艦隊在海面上展開方陣,形成包圍之勢,將孤島包圍起來,莊明歌嚴重懷疑,要不是骷髏王故意的,這支艦隊根本找不到孤島所在地。
不過,他們要是不來救人,骷髏王的計劃如何得逞。
大戰轟轟烈烈的持續了半個多小時,莊明歌在山洞裡聽着外面炮火連天,轟鳴不絕,打的十分熱鬧,彷彿回到了那種坑日烽火的年代。
英雄革命鋪成的史詩歲月。
唯一遺憾的是,這場戰鬥從一開始就註定了結局,不會有任何改變。
半個多小時後,轟鳴終於減弱,變得零零星星,又過了一會,消失不見了。
這時,一個骷髏跑進來報告。
大概的意思是憑藉着骷髏不死不滅的特徵,硬生生的把這隻艦隊磨死了,所有人都被殺掉,沒有一個人活下來,人數大約是幾千人,距離十萬的十分之一差不了多少了。
這樣的艦隊要是再來幾波,十萬靈魂就足以籌齊了。
骷髏王對於這次戰鬥十分滿意,大利嘉獎了勇猛戰鬥的骷髏,並且發表了戰後演講,佈置下了命令,讓所有人把新鮮的屍體送過來。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讓莊明歌幾乎吐出自己的內臟。
一具具屍體被擡進山洞,然後分屍,飛濺的血液讓重現填滿了血池,濃郁的血氣幾乎令莊明歌嘔吐到死。
莊明歌並不是冷血之人,不如說正義感強烈,看到這麼多人因爲骷髏王的一己私慾被殺,他的眼瞳內閃爍出驚人的殺意,低着頭,不讓骷髏王看到。
同時暗自奇怪,兩天的時間,爲什麼聖羅蘭私立魔法學院的救兵還不來。
不過,他已經做出了決定,如果過了今夜,聖羅蘭的救兵還沒有抵達,他就親自出手,拼死一搏。